銷售人員績效考核制度

時間:2022-09-26 0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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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人員績效考核制度

(一)考核指標:

1、公司對銷售人員的考核指標有:銷售計劃(數量)完成率、銷售額增長率、銷售價格保持率、銷售費用、欠款回收率、訪問成功率、顧客意見發生率、新顧客開發率、老顧客保持率。

2、銷售計劃部根據生產、市場等因素負責制定每月銷售人員的銷售計劃任務、網絡開發建設任務等相關任務指標。

(二)考核頻次:

1、月度考核,每月評分一次。

2、年度考核,公司于次年元月核算每一位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即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銷售人員該年度12個月度考核分之和)÷12。

3、每月8日前,銷售公司將銷售崗位人員(含區域經理)的考核表報送人力資源部。

(三)、考核細則:

月度考核得分=(日常工作考核得分×權重70%)+(出勤×權重30%)

出勤(百分制):權重30%

當月滿勤100分,缺勤1天扣4分。(半天按1天計)

(四)區域經理的日常工作考核(100分):權重70%

1、月報(60分):月報的主要內容包括月工作總結、月工作計劃和針對當地市場的情況提出合理化方案。

(1)月工作總結要求內容詳細,字跡清楚,語句通順;(20分)

(2)月工作計劃要求思路清晰,內容詳細,字跡清楚,語句通順;(20分)

(3)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提出近期可操作性強的銷售方案;(20分)

2、區域經理應針對銷售業務員的周報,認真審查,及時發現問題并給予指導。(10分)

3、區域經理應定期組織銷售員培訓,每月最少一次,要求培訓內容詳細記錄。(10分)

4、區域經理應于每月30日前將月報上報到銷售計劃部,上報不及時。(10分)

5、區域經理有管理所在區域的銷售業務員的責任。銷售業務員因考核扣分較多的或違反公司規定情節嚴重的,所在區域經理根據情況相應扣分。(10分)

注:如連續不上交材料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加倍扣分。

(五)銷售員日常工作考核(百分制):權重70%

1、經銷商的管理方面(30分),出現下列情況,每項扣5分

(1)經銷商終端日報(須在發生終端銷售當日16:00前上報至各區域計劃員)上報不及時;

(2)未完成每月的網絡開發計劃;

(3)終端用戶存在問題,經銷商未能及時解決;

(4)沒有嚴格執行公司商務政策,對進貨、銷量、存貨情況不了解;

(5)經銷商出現特殊問題未及時上報領導;

(6)各種返利表(在每月25日前上報銷售計劃部)不及時上報。

2、銷售員管理方面(70分)

(1)周報(40分):認真填寫《周工作匯報表》,未按時交付、字跡潦草、難以辨認等,此項不得分;

①上周工作總結(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②下周工作計劃(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③大客戶走訪情況(10分):每周須走訪2家以上,并對走訪情況在周報上做詳細記錄,不得漏項。如連續走訪同一家大客戶將《客戶拜訪紀實》一同上交,如不交者該項不得分;(每項扣3分,2項以上不填者該項不得分);

④客戶拜訪紀實(10分):拜訪客戶結束后及時將走訪的詳細情況填寫在《客戶拜訪紀事》中以備日后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