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檔案驗收暫行規定

時間:2022-12-02 03:37:00

導語:建設項目檔案驗收暫行規定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建設項目檔案驗收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基本建設項目檔案驗收工作,確保基本建設項目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和《江蘇省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本省范圍內國有投資(含財政預算內、預算外專項資金)新建、擴建、改建的地方基本建設項目(包括中方控股的利用外資項目)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委托本省驗收的項目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基本建設項目檔案是指在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竣工驗收全過程中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基本建設項目檔案是項目建設的真實歷史記錄,是項目運行、維護、管理、改擴建等工作的依據。基本建設項目檔案的驗收是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章驗收標準

第五條基本建設項目檔案驗收應達到以下標準:

(一)有運行良好的檔案管理體制;

(二)文件材料形成程序規范、簽署完備、制作質量良好;

(三)檔案收集齊全完整;

(四)竣工圖編制準確、清晰、規范;

(五)全部檔案已進行系統整理,案卷質量、檔案編目等符合規范化、標準化的要求;

(六)已運用計算機輔助檔案管理,建立項目檔案數據庫;

(七)具有符合要求的檔案庫房和檔案保護設備;

(八)在項目建設和試運行過程中積極主動提供檔案利用并取得一定效果。

第三章驗收組織

第六條基本建設項目驗收委員會應有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代表參加,主持驗收部門應當通知有關的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派員參加。

第七條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前要完成項目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通過檔案專項驗收并辦理相應的確認手續。對需要組織初步驗收的大中型和省重點建設項目,檔案專項驗收應在初步驗收之前進行。

第八條省級以上審批的地方基本建設項目由省檔案局主持檔案專項驗收;其他項目按隸屬關系由項目主管部門或省轄市檔案局主持驗收。

第九條檔案專項驗收組由省、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項目主管部門、項目建設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

第四章驗收申請

第十條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項目竣工驗收(或初步驗收)前3個月向檔案驗收組織單位遞交檔案專項驗收申請,并附《江蘇省基本建設項目檔案專項驗收申報表》(一式兩份,表式附后)和項目檔案工作自檢報告。

第十一條檔案專項驗收之前,項目建設單位應組織項目施工、監理單位負責人以及有關人員進行檔案自檢,并在此基礎上形成項目檔案工作自檢報告。自檢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建設概況及項目檔案管理概況;項目檔案工作的管理體制;項目檔案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和計算機輔助檔案管理情況;竣工圖編制情況及質量;項目檔案安全保管情況;檔案在項目建設和試運行中發揮作用情況;項目檔案的總體評價、存在問題及解決措施。

第五章驗收程序

第十二條基本建設項目檔案驗收工作程序如下:

(一)檔案專項驗收的主持單位在接到項目建設單位的檔案專項驗收申請后15日內,與有關單位協商,確定專項驗收時間、地點及驗收組成員單位;

(二)召開檔案專項驗收會議;

(三)有關單位按照檔案專項驗收會議的要求和意見進行整改;

(四)在項目竣工驗收會議上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向竣工驗收委員會提出檔案驗收意見。

第十三條項目檔案專項驗收會議的主要內容:

(一)驗收組織單位有關人員主持驗收會議,通過檔案專項驗收組成員名單;

(二)聽取項目建設單位匯報項目建設概況和檔案自檢情況;

(三)察看檔案庫房及設施設備,抽查項目檔案;

(四)驗收組成員對項目檔案工作進行綜合評議并形成檔案專項驗收意見;

(五)驗收組向項目建設單位反饋驗收意見。

第十四條對項目檔案的專項驗收,必須抽查一定比例的檔案案卷。凡項目檔案數量超過2000卷的,抽查10%的檔案;數量超過1000卷但不足2000卷的,抽查15%的案卷;數量在1000卷以下的,抽查30%的案卷。

第十五條項目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應對項目檔案管理體制等十個方面的情況做出評價并填入《江蘇省基本建設項目檔案專項驗收申報表》。

第十六條檔案專項驗收通過后應由驗收主持單位審核并在《江蘇省基本建設項目檔案專項驗收申報表》上簽署確認意見。

第十七條凡檔案專項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驗收組應要求項目建設單位限期于項目竣工驗收前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并視整改情況安排復查。復查仍不合格的,檔案專項驗收不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