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服務中心創先爭優制度
時間:2022-07-29 0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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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先爭優”制度,是將競爭機制引入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的一項重要手段,是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和有效載體。為將此項工作進一步規范起來,特指定本制度。
一、范圍對象
入駐中心所有服務窗口、工作人員。
二、活動載體及評選標準
1、紅旗窗口
(1)政治堅定、團結協作、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積極探索服務方式,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服務對象評價高。
(2)教育管理工作扎實,職工覺悟高、作風正,服務作用發揮好。
(3)圍繞中心工作,能調動職工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職工政治、業務素質高,無違法違紀情形。
2、先進個人
(1)模范執行上級的安排部署。
(2)認真學習政治理論、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有較高的政治、業務素質。
(3)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有奉獻精神。
(4)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廉潔自律。
(5)謙虛謹慎,團結同志。
評選紅旗窗口及先進個必須達到“三最”即服務態度最優、辦事速度最快、辦理程序最少和“三無”即無違規違紀、無延時辦結、無投訴舉報的要求。公務員之家:
同時,縣政務服務中心鼓勵各窗口及工作人員積極參與其他各級開展的創先爭優活動。
三、方法步驟
縣政務服務中心分月度、年度對符合評選標準的窗口、個人按照相關規定表彰獎勵。
四、具體要求
1、聯系實際,注重實效。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使該項活動扎實有效,避免流于形式。
2、充分調動職工參與積極性。工作人員是活動的主體,要創造條件發動職工極積參與。
3、不斷根據新形勢、新任務,提出新目標和新要求,保證活動不斷向前發展。
4、評比表彰要堅持標準,嚴格考核,真正使評選出的窗口和個人發揮榜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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