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黨員管理辦法
時間:2022-09-16 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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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加強對流動黨員的管理、監督和教育,負責存檔人員的黨員關系轉入、轉出工作,負責開展黨員教育、收繳黨費,為因私出國的黨員辦理政審,負責預備黨員轉正工作,發展新黨員。
1、組織關系轉出程序:
調離區人才服務中心時應同時轉移組織關系,人才中心黨支部將本人組織關系開往區直機關黨委,再轉入被調入新工作單位的一級組織部門。
2、組織關系轉入程序:
由中央在京單位或外省市調入的中共黨員,其本人組織關系先轉往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轉往門頭溝區委組織部后轉往區直機關黨委,再轉入門頭溝區人才服務中心黨支部。
由北京市屬各單位調入的中共黨員,組織關系由其本人原所在單位的一級黨委、組織部門開往門頭溝區直機關工委,再轉入門頭溝區人才服務中心黨支部。公務員之家
3、預備黨員轉正程序:
預備黨員預備期間辦理存檔時,原所在單位黨組織部門應出具本人表現的考察意見,預備期滿一年新工作單位的黨組織或企業法人及人事部門對本人作出表現鑒定,預備黨員個人應寫出書面轉正申請、思想匯報,交到人才中心黨支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討論通過,上報區直機關黨委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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