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規章制度薈萃5則
時間:2022-07-15 0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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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各項規章制度1
治療室保潔措施
一、做各種治療前要洗手,戴口罩、帽子。
二、消毒液每天更換一次。
三、用過的器械、針頭、頭皮針,分別按規定消毒。
四、每天紫外線按時照射。
五、物體表面如桌面、門把手,無菌容器蓋等按規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濕式清掃,每日用“84”消毒液擦地兩次,開窗通風,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每月做細菌培養一次。
六、室內禁止其它人員或家屬隨便出入,個人物品不準在室內放置。出入帶門。
七、嚴格區分清潔區、污染區,物品放置要清楚。無菌物品包裝要嚴密,無菌包內取出物品要注意開包時間。
八、污物與垃圾分開,即棉球、棉簽、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應消毒、毀形、統一回收給定點單位。
九、污物用消毒液消毒后棄之。
十、有專用拖把和抹布,用后按常規消毒。
產房保潔措施
一、每天濕式清掃地面,然后用1:XX優氯凈擦拭兩次,室內每日通風換氣,用1:XX優氯凈擦拭門把手、桌面、產床、平車等。
二、每天晚上用紫外線消毒2小時,周五下午乳酸薰蒸空氣消毒一次,每月做空氣細菌培養一次。
三、進入產房的工作人員要更換工作鞋,戴好帽子、口罩。進入產房的產婦更換產房拖鞋。
四、禁止家屬或非本室工作人員隨便進入產房,否則按違章處理。
五、有傳染病的產婦,分娩后及時消毒處理,人工流產后的吸出物,用1:XX優氯凈消毒處理(2小時)棄之。
六、使用一次性會陰墊布,用后消毒棄之。
七、值班人員互相監督,確保產房清潔衛生,避免交叉感染。
手術室保潔措施
一、每天由清潔員擦拭地面用1:XX優氯凈和無菌區以外的門窗。
二、凡進入手術室的人員必須換手術室的拖鞋。進入無菌區的人員,必須再更換隔離衣或手術衣褲。
三、每天清晨,無菌區以內的各手術間,由清潔員負責擦拭,包括無影燈、窗臺、門、操作臺,各種容器蓋由巡回護士擦拭。
四、每例手術完畢后,由清潔員搞好手術間的空氣消毒及地面清潔消毒,手術后各種用物,巡回護士做好整理和消毒。
五、特殊感染的手術,按消毒隔離制度執行。
六、每周一次徹底大掃除,進行全面的各種物品消毒及各種消毒液的處理。
換藥室保潔措施
一、換藥前洗手、戴口罩、帽子。
二、每日更換消毒液一次,無菌容器每周更換一次。
三、保持室內清潔,室內物品及無菌容器面每日用1:200的“84”消毒液擦拭1~3次;地面擦拭2次,有專用拖把及抹布,用后消毒。
四、每日紫外線照射消毒1~2小時,每月做空氣及特殊物品細菌培養一次。
五、室內禁止放其它物品。
六、污物每日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后棄之。
供應室保潔措施
一、每日用清水、無菌櫥、門把手1~2次。1:XX的優氯凈擦拭。
二、嚴格區分有菌區、無菌區。
三、接收口、發放口分開。
四、由污到凈的流水作業路線不逆行。
五、工作間、生活間分開。
六、無菌室、操作間每日用紫外線照射1~2小時。
七、無菌室每月做空氣培養1次。
八、每周六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外清潔。
九、進出無菌室更換拖鞋。
十、控制進出無菌室人員。
十一、無菌室內物品擺放分類整齊
監護病房保潔措施
一、保持室清潔,每日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二、每日用消毒液擦拭地面兩次,物體表面如門把手、桌面、床面等,每日用消毒液擦拭2~3次。
三、嚴格無菌操作,用完的各種器械及管道進行雙消毒。
四、杜絕個人的物品、行李等帶入室內。
五、每周紫外線消毒兩次,每次1~2小時。
六、每周六大搞衛生一次,并設有專用衛生用具。病人出院后,做好終末消毒。
門診化驗室保潔措施
一、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地面應濕式清掃。
二、凡經常接觸病人及工作人員的物品及物品表面、用具、地面等,應每日用1:200的“84”消毒液擦拭兩遍,如桌面工作臺,操作臺、采血臺、采血內外窗口等等。
三、凡給病人采血的工作人員,應做到每抽一次血,嚴格進行一次手的清洗和消毒。
四、凡抽過查肝功用血的注射器,用后應及時消毒,消毒液每日更換并交院有關部門毀形回收。
五、凡剩余的各種標本,應用“84”消毒液浸泡后棄之。
新生兒病房保潔監控措施
一、新生兒病房應保持清潔衛生,空氣新鮮,每日開窗通氣三次,每次15分鐘。
二、工作人員進入病室要戴口罩、帽子,穿潔凈工作服,每次工作前應認真洗手。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三、新來工作人員需做咽拭子培養,全體工作人員每三個月做咽培養一次,帶菌者不得在本病室工作。
四、新生兒病房空氣細菌總數<200個/m3,物體表面細菌總數<5個/cm2,每日用紫外線空氣消毒一次。
五、每天用1:200的“84”液噴灑地面,擦拭所有用具1~2次(門把手、窗臺、桌凳等)。
六、新生兒所用尿布、衣服、被子、被單等,應用消毒滅菌的棉織品、使用前應高壓滅菌,設專用柜存放。
七、尿布、污物用后切勿隨意拋落地面,換下的尿布、衣物及時放入污物袋,污物袋每8小時更換一次。
八、新生兒患傳染病者,應分室隔離。需床邊隔離者,床欄應掛標記。
九、嚴格執行各項消毒隔離制度和操作規程。
設計部崗位職責2
一、設計部的內部框架:
設計總監
美術指導
設計員
主創設計師
主創設計師
主創設計師
二、設計部各崗位職責:
設計總監崗位職責:
1、人員招聘工作:
及時補充設計部人力資源,人才儲備。以及內部崗位調整。擬招聘人事要求,給與公司人事部,做好人員面試各項工作準備。擬定面試內容和上機操作內容。
2、新人員培訓工作:
新員工熟悉公司各個項目,熟悉設計部工作流程
3、設計部管理工作:
做好每一周設計部工作計劃和總結,協調設計工作安排。
對部門相關廣告美術用品進行管理和控制(購買設計素材及設計年鑒)。
美術指導崗位職責:
1平面設計,創意指導工作
2、負責視覺表現作品的提案工作。
3監督和指導正稿的制作。
主創設計師崗位職責:
1、收集和整理相關廣告資料
2、負責整個項目的整體視覺創意平面設計包裝(項目形象系統vi,vi基礎設計項目,vi應用系統設計項目)
3、印前制作稿,提出印刷工藝要求。
4、創作作品完稿,并就其創意一切詳細描述和確定。
5、對項目廣告推廣提出建議。
設計員崗位職責:
1、協助主創設計為主要工作,
2、收集和整理相關廣告資料
3、聯系印刷,制作等事項
三、設計部設計工作流程
設計部參與提案流程:
㈠初步與客戶溝通了解客戶意圖
㈡開方案討論會(創意會、提案會)探討內容:項目的風格,項目的logo,項目的vi系統。
㈢第一階段設計(初步完成2-3稿logo,可以初步內定一稿,制作項目vi部分應用系統)
㈣初步完成(項目組開會,討論提案內容,作進一步的修改)
㈤第二階段設計(根據項目組討論進行部分修改)
㈥第三階段驗稿
㈦提交給與客戶,參與說稿
必要的提案工具:ppt,投影
第一:切勿在一開始就將稿件曝光給客戶看;
第二:把創作的思路整理成文字,作成ppt文件,先講前面的設計策略,設計原則;
第三:講完策略,再給客戶展示設計稿件,盡可能也將設計稿件模擬出實物,讓客戶輕松理解.而不要費力想象(此步驟還是ppt投影)
第四:講完整個ppt,再將打印精美和粘貼精致的稿件呈給客戶
設計部設計流程:
檢查下單內容
設計部一律以項目組單為設計前提。(口頭單不收,特殊除外)檢查下單內容(設計時間、設計內容、尺寸等),
項目組下單
(項目組負責人下單到設計部,下單方式兩種,書面下單、電子文檔下單,下單內容包括:下單時間、提交時間、內容要求、尺寸等)
進行設計
(安排該項目主創設計師進行溝通設計,設計總監或美術指導提一些創意和視覺想法。)
設計修改與驗收
(主創設計師設計完成,提交設計總監或美術指導進行驗收修改)
策劃文案部提交文案
(文案必須為最后稿)
提交項目組,項目組發稿給與客戶
項目組匯總客戶修改意見(修改次數不超過3次),反饋給與設計部修改
設計部根據項目修改意見進行修改,發給與客戶最終確認。
制作稿制作
發給第三方制作
(項目組跟蹤制作進展情況)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3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二、一般性處罰:
1、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5.在公司內喧嘩、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6.連續3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7.連續曠工2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8.對各級領導態度傲慢,言語粗暴;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三、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30元—100元。
2.教育培訓無故缺席;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4.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5.浪費公司財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300元。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離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
7.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200元。
8.多次發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定請假、銷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簽到。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局機關學習管理制度4
為創建“學習型”機關,進一步提高黨員干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創造性地做好新時期老干部工作,根據中央和省、市委有關規定,結合局機關實際,特制定如下學習制度:
一、學習內容
學習內容主要有: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中央和省市委有關會議、文件精神;老干部工作業務知識;現代經濟、現代科技、法律法規及其他知識。根據形勢任務需要,及時充實新的學習內容。
二、學習方式
(一)自學。自學是機關干部學習的主要方式,每天應堅持自學不少于1小時。
(二)集中學習。每周五下午為局機關集中學習時間。學習內容由局領導視情而定,辦公室具體組織。
(三)脫產培訓。根據組織部干部培訓年度計劃安排,結合局機關實際,分期分批選派人員參加各種學習班。
(四)專題講座。有針對性地邀請有關專家教授、理論工作者及領導干部作專題講座,每半年一次。
(五)研究交流。根據形勢任務和工作需要,每半年舉辦一次研討交流。之前確定研討主題和重點發言人,精心組織,充分準備,確保質量和效果。
(六)參觀考察。有計劃地分期分批組織人員到有關地區參觀學習,一般每年組織1—2次。
(七)建立學習筆記。對重要的學習內容,每學必記,做到有所得、有所思、有所悟。
(八)重點閱讀和專題調研。每半年重點讀一本好書,閱讀書目可由局統一指定,也可由個人自定。結合工作和學習實際,有計劃地開展調研活動,各科室要撰寫一篇質量較高的調研文章。
三、管理和考核
(一)落實責任。機關黨支部和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學習活動的統一組織和協調,做到學習內容、人員、時間三落實,并做好學習情況記錄。
(二)考勤、請假和補課。對每星期五(下午)的集中學習、局機關統一組織進行考勤。不能參加的要向分管局長請假,并報機關黨支部;凡集體學習缺課的,事后要及時補課,學習考勤情況每半年通報一次。
(三)檢查、交流。機關黨支部對學習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半年進行一次檢查。內容包括:學習筆記、學習心得、考勤記錄等。檢查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反饋。
(四)述學、評學、考學。每位工作人員的學習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年度總結工作時要匯報學習情況,評議工作時要測評學習情況,考核工作時要考核學習情況,把學習情況作為評選先進科室和優秀個人的重要依據之一。
公共機構節能條例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推動公共機構節能,提高公共機構能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公共機構,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
第三條公共機構應當加強用能管理,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減少、制止能源浪費,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條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主管全國的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在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指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國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在同級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指導下,負責本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各級主管部門在同級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指導下,開展本級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第五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普及節能科學知識。
第六條公共機構負責人對本單位節能工作全面負責。
公共機構的節能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節能目標完成情況應當作為對公共機構負責人考核評價的內容。
第七條公共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節能管理的規章制度,開展節能宣傳教育和崗位培訓,增強工作人員的節能意識,培養節能習慣,提高節能管理水平。
第八條公共機構的節能工作應當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公共機構浪費能源的行為,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九條對在公共機構節能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節能規劃
第十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制定本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
縣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應當包括所轄鄉(鎮)公共機構節能的內容。
第十一條公共機構節能規劃應當包括指導思想和原則、用能現狀和問題、節能目標和指標、節能重點環節、實施主體、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內容。
第十二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將公共機構節能規劃確定的節能目標和指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本級公共機構。
第十三條公共機構應當結合本單位用能特點和上一年度用能狀況,制定年度節能目標和實施方案,有針對性地采取節能管理或者節能改造措施,保證節能目標的完成。
公共機構應當將年度節能目標和實施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備案。
第三章節能管理
第十四條公共機構應當實行能源消費計量制度,區分用能種類、用能系統實行能源消費分戶、分類、分項計量,并對能源消耗狀況進行實時監測,及時發現、糾正用能浪費現象。
第十五條公共機構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能源消費統計,如實記錄能源消費計量原始數據,建立統計臺賬。
公共機構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報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費狀況報告。
第十六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能源消耗定額,財政部門根據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
第十七條公共機構應當在能源消耗定額范圍內使用能源,加強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過能源消耗定額使用能源的,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作出說明。
第十八條公共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強制采購或者優先采購的規定,采購列入節能產品、設備政府采購名錄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名錄中的產品、設備,不得采購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設備。
第十九條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完善節能產品、設備政府采購名錄,優先將取得節能產品認證證書的產品、設備列入政府采購名錄。
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節能產品、設備政府采購名錄中的產品、設備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
第二十條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維修改造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建筑節能設計、施工、調試、竣工驗收等方面的規定和標準,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的情況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審批或者核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部門,應當嚴格控制公共機構建設項目的建設規模和標準,統籌兼顧節能投資和效益,對建設項目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未通過節能評估和審查的項目,不得批準或者核準建設。
第二十一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級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公共機構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能源審計,對本單位用能系統、設備的運行及使用能源情況進行技術和經濟性評價,根據審計結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能源審計的內容包括:
(一)查閱建筑物竣工驗收資料和用能系統、設備臺賬資料,檢查節能設計標準的執行情況;
(二)核對電、氣、煤、油、市政熱力等能源消耗計量記錄和財務賬單,評估分類與分項的總能耗、人均能耗和單位建筑面積能耗;
(三)檢查用能系統、設備的運行狀況,審查節能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四)檢查前一次能源審計合理使用能源建議的落實情況;
(五)查找存在節能潛力的用能環節或者部位,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議;
(六)審查年度節能計劃、能源消耗定額執行情況,核實公共機構超過能源消耗定額使用能源的說明;
(七)審查能源計量器具的運行情況,檢查能耗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
第四章節能措施
第二十四條公共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節能運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統操作規程,加強用能系統和設備運行調節、維護保養、巡視檢查,推行低成本、無成本節能措施。
第二十五條公共機構應當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實行能源管理崗位責任制。重點用能系統、設備的操作崗位應當配備專業技術人員。
第二十六條公共機構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節能服務機構進行節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和運行管理。
第二十七條公共機構選擇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考慮其節能管理能力。公共機構與物業服務企業訂立物業服務合同,應當載明節能管理的目標和要求。
第二十八條公共機構實施節能改造,應當進行能源審計和投資收益分析,明確節能指標,并在節能改造后采用計量方式對節能指標進行考核和綜合評價。
第二十九條公共機構應當減少空調、計算機、復印機等用電設備的待機能耗,及時關閉用電設備。
第三十條公共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空調室內溫度控制的規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風,改進空調運行管理。
第三十一條公共機構電梯系統應當實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設置電梯開啟數量和時間,加強運行調節和維護保養。
第三十二條公共機構辦公建筑應當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節能照明燈具,優化照明系統設計,改進電路控制方式,推廣應用智能調控裝置,嚴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裝飾用照明。
第三十三條公共機構應當對網絡機房、食堂、開水間、鍋爐房等部位的用能情況實行重點監測,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
第三十四條公共機構的公務用車應當按照標準配備,優先選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潔能源的車輛,并嚴格執行車輛報廢制度。
公共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公務用車,制定節能駕駛規范,推行單車能耗核算制度。
公共機構應當積極推進公務用車服務社會化,鼓勵工作人員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機動交通工具出行。
第五章監督和保障
第三十五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級公共機構節能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年度節能目標和實施方案的制定、落實情況;
(二)能源消費計量、監測和統計情況;
(三)能源消耗定額執行情況;
(四)節能管理規章制度建立情況;
(五)能源管理崗位設置以及能源管理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
(六)用能系統、設備節能運行情況;
(七)開展能源審計情況;
(八)公務用車配備、使用情況。
對于節能規章制度不健全、超過能源消耗定額使用能源情況嚴重的公共機構,應當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公共機構應當配合節能監督檢查,如實說明有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和數據,不得拒絕、阻礙。
第三十七條公共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并由有關機關對公共機構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制定年度節能目標和實施方案,或者未按照規定將年度節能目標和實施方案備案的;
(二)未實行能源消費計量制度,或者未區分用能種類、用能系統實行能源消費分戶、分類、分項計量,并對能源消耗狀況進行實時監測的;
(三)未指定專人負責能源消費統計,或者未如實記錄能源消費計量原始數據,建立統計臺賬的;
(四)未按照要求報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費狀況報告的;
(五)超過能源消耗定額使用能源,未向本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作出說明的;
(六)未設立能源管理崗位,或者未在重點用能系統、設備操作崗位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的;
(七)未按照規定進行能源審計,或者未根據審計結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的;
(八)拒絕、阻礙節能監督檢查的。
第三十八條公共機構不執行節能產品、設備政府采購名錄,未按照國家有關強制采購或者優先采購的規定采購列入節能產品、設備政府采購名錄中的產品、設備,或者采購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設備的,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第三十九條負責審批或者核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部門對未通過節能評估和審查的公共機構建設項目予以批準或者核準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公共機構開工建設未通過節能評估和審查的建設項目的,由有關機關依法責令限期整改;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條公共機構違反規定超標準、超編制購置公務用車或者拒不報廢高耗能、高污染車輛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并由本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對車輛采取收回、拍賣、責令退還等方式處理。
第四十一條公共機構違反規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費的,由本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會同有關部門下達節能整改意見書,公共機構應當及時予以落實。
第四十二條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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