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職能和人員配置規定
時間:2022-02-24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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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批準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號)文件精神,設置旅游局。旅游局是區人民政府主管旅游業的工作部門。其職能配置和人員編制確定如下: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旅游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區旅游業發展規劃和管理的具體辦法、規章,并監督檢查組織實施。
(二)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場,負責旅游整體形象對外宣傳和旅游市場促銷活動,組織、指導旅游資源和重要旅游產品的開發,突出召廟文化特色。
(三)組織旅游資源的普查開發,規范景區(點)周邊旅游環境,指導重點旅游景區(點)的規劃、建設,做好旅游方面統計工作。
(四)規范旅游設施的標準和服務標準;負責審核、認定各旅游行業資格、年檢工作。
(五)負責國內、國外游、邊境游的組織工作。代表人民政府簽訂有關旅游協議,指導旅游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監督、檢查旅游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游投訴、維護旅游者合法權益。
(七)做好旅游培訓,實施從業人員的職工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八)承辦人民政府呼市旅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編制
旅游局機關核實行政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1正1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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