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場黨建工作制度

時間:2022-03-30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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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場黨建工作制度

第一條黨建例會召開時間和次數

林場黨總支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專題研究黨建工作的黨委會議,每年至少召開四次各種類型的黨建工作會議,會議由場黨以主要領導主持。

第二條黨建例會組成人員

由場黨政領導、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例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例會成員,總支為例會牽頭單位,設聯絡員一名,由黨政辦主任擔任。

第三條黨建例會主要職責

(一)傳達、學習中央、省、市、市委關于黨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要求,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和措施辦法;

(二)交流、通報各基層單位黨建工作有關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與困難;

(三)了解、檢查下屬各黨組織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章程》、黨建工作聯系點、黨建責任項目等進展情況;

(四)其他需要研究的問題。

第四條黨建例會工作程序

(一)黨建例會的議題由黨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聯絡員根據工作進展和需要提出,報總召集人審定;

(二)提交黨建例會的有關文件或事項,由黨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聯絡員在會前征求有關成員單位的意見;

(三)黨建例會研究確定的工作意見,由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整理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黨建例會總召集人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