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場應急處置機制

時間:2022-04-01 0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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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場應急處置機制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縣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健全我場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防范和穩妥處置重大社會安全事件,維護本場穩定,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文件為指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深入研究戰略機遇和矛盾凸顯期各類重大社會安全事件(重點是群體性事件和大規模暴力犯罪事件)發生的特點和規律,認真總結處置社會安全事件的經驗和教訓,著眼實戰需要,健全工作機制,促進重大社會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二、目標任務

(一)進一步完善黨委負總責、各分場有關同志參加的重大社會安全事件應急處置聯合指揮機制,確保指揮順暢、反應靈敏協調有力、運轉高效。

(二)依法明確各類重大社會安全事件的處置指揮權限、程序和現場處置原則要求,以及不同情形下采取管制措施、使用武器警械的條件,為有效處置提供法律政策保障。

(三)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培訓和聯合實戰演練,重點提高應急處置的指揮水平和實戰能力。

三、階段劃分

(一)學習調研階段(8月初)。各分場、村要認真學習上級有關應急處置方面的法規要求,進一步把思想統一到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上來,切實增強政權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把加強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建設作為今年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要對近年來本場處置重大社會安全事件進行系統梳理分析,認真總結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在此基礎上,按照事件的性質、參與主體、誘發原因等劃分重大社會安全事件的類型,依據事件的規模、行為方式、激烈程度等劃分重大社會安全事件的等級,分析處置工作的各個環節和關鍵要素研究不同類型、不同等級社會安全事件處置工作的指揮權限以及所涉及部門、單位的責任。

(二)修訂預案階段(8月中旬)。各分場、村要按照有關文件要求,認真修訂重大社會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完善應急處置指揮機制,明確不同類型、不同等級重大社會安全事件的指揮權限、程序、處置措施和處置原則;明確應對各類重大社會安全事件所涉及的部門、單位等責任主體的責任職務,完善各責任主體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應急響應機制;各分場根據總預案要求,制定相應的分預案,確保各基層各部門之間應急處置工作的有機銜接和整體聯動。

(三)交流研討階段(8月下旬)。各分場、村要結合實際,探討解決并建立應急處置機制方面重點難點問題的對策和辦法,互相交流,使之不斷完善。

(四)完善提高階段(9月初至9月25日)。各分場、村要在吸收其它企業經驗的基礎上,對現有各類重大社會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和預案指揮權、程序、處置措施、處置原則等規定進一步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實戰的需要。要進一步組織好專門負責人員培訓工作,加強預案的演練觀摩,加強總結,不斷提高現場指揮、臨機決斷、協同作戰、依法處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檢查評估階段(11月)。場黨委將抽調專人,對各分場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情況進行綜合檢查評估,提出改進完善意見。

四、組織領導

(一)建立工作機構。經場黨委研究決定成立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場長負全責,黨委委員洪波分管的健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的專門班子,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保取得成效。

(二)加強督促檢查。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分類指導和調查研究,及時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要建立重大社會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研討制度,認真總結每起事件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及時完善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

(三)注重培養典型。要積極探索健全應急處置的新思路、新辦法、新機制、注重發現培養典型,交流推廣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