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黨風建設活動準則

時間:2022-05-25 0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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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黨風建設活動準則

根據市委反腐辦《關于印發2012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聯系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委反腐辦[2012]1號)精神,為了更好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結合人防工作的實際,制定本活動工作細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中紀委十七屆七次全會,省紀委九屆二次全會,市紀委六屆二次全會精神,圍繞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為主題的要求,結合人防工作的實際,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強廉政制度建設,強化監督檢查,全面推進懲防體系建設的落實,迎接黨的十八大的勝利召開。

二、責任內容

(一)通過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目標、計劃和具體措施,定期召開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黨組會議,對黨風廉政建設進行安排和部署、責任分解,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并按照計劃推動落實;

(二)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法規制度,加強廉政文化建設;

(三)貫徹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廉政從政若干規定》、《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等黨風廉政法規制度,加強制度建設,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四)積極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規范權力運行,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規范化和公開透明;

(五)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和所轄下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廉潔從政以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

(六)認真處理人民群眾來信等個案,深化機關效能建設,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政之風,解決群眾反映的黨風政風方面的突出問題;

(七)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八)積極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主動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

(九)領導、組織并支持執紀執法機關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加強紀檢監督組織建設,及時聽取工作匯報,切實解決重大問題。

三、組織實施與方法步驟

(一)組織準備階段(年月日—5月日前)

1、健全領導機構,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聯系點工作的組織領導,經辦黨組研究,決定成立市人防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聯系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吳慶偉主任擔任,副主任李劍華、卓金瑞任副組長,各科和直屬單位負責人任成員,辦公室主任由綜合科科長兼任。

2、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

根據市委反腐辦《關于印發2012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聯系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市人防辦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市人防辦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方案,把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和治理黨風政風行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等重點工作納入責任制范圍。主要領導與各分管領導、與機關各科、直屬各單位負責人簽訂2012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強化責任意識和廉政意識。

(二)動員部署階段(月日-5月日)

組織召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聯系點工作動員會議,進一步學習貫徹市紀委六屆二次會議精神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聯系點有關文件精神,分析研究人防新時期反腐倡廉建設的形勢,布置2012年度人防系統反腐倡廉建設各項任務,明確目標任務,提高認識,統一思想。

(三)學習提高階段(月日—12月31日)

要以提高領導干部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為目的,認真確定學習內容,制定學習計劃,組織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主要學習中紀委十七屆七次全會,省紀委九屆二次全會,市紀委六屆二次全會精神、《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市委、市紀委領導的一系列關于黨風廉政建設重要講話精神,學習《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紀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2年工作規劃》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等。要堅持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與市委、市政府的其他專項學習教育活動相結合,與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結合,邀請市執紀執法部門有關領導對黨員、干部進行法紀教育講座,以案釋法。要求班子成員學習要有記錄,黨員干部要有專門的學習筆記。

(四)對照檢查階段(5月日—7月31日)

按照方案的要求,組織各領導班子及其領導干部對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求,認真開展自查,查找職責范圍內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問題。通過自查自糾、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等形式進行調查研究,查找本部門黨風政風行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查找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教育、管理、監督以及人、財、物監管方面是否存在的管理不規范、制度漏洞和監督制約不到位等問題。通過梳理歸納出本部門反腐倡廉建設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召開民主生活會,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計劃,整改措施和落實整改責任人,限期整改。

(五)完善制度階段(6月1日—11月30日)

依據《中國共產黨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領導班子民主集中制制度和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完善市人防辦及直屬各單位各項管理機制制度,修訂和完善有關人、財、物等方面監管的有關制度。

(六)總結考評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各部門總結分析本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認真開展自評,市人防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各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考評,并進行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機關各科室、直屬各單位領導干部特別是負責人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切實負起領導責任,認真抓好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要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擺上議事日程,納入單位的整體工作格局中來,同業務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實。

(二)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機關各科和直屬各單位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務作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認真落實市人防辦黨組制定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實施方案,緊密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把工作任務內部細化分解,落實到每個班子成員和相關責任人,切實做到領導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三)加強監督,健全機制。市人防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對各科、各單位開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聯系點工作情況監督檢查,掌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重點工作的進展情況,加強督促指導,年中將組織抽查和年終進行總結考評。按照《規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和考核考評機制,并把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