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中心巡查工作制度

時間:2022-12-14 1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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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中心巡查工作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中心大廳窗口管理,增強窗口之間的溝通交流,促進各窗口服務質量的共同提高,中心管理辦決定讓窗口工作人員參與中心日常巡查,建立巡查制度。

一、人員組成

將中心黨支部、工會和婦委會成員分成若干個巡查小組,中心管理辦各科科長作為巡查小組召集人,協調組織日常巡查工作。

二、巡查形式

參加巡查的人員每天安排3―4人組成巡查小組,每天大廳窗口巡查1―2次。

三、巡查范圍

大廳一至三樓所有辦事窗口。

四、巡查職責

1.巡查和發現大廳窗口工作人員在工作紀律、行為規范、儀容儀表、環境衛生和履行崗位職責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2.巡查了解窗口工作人員及辦事群眾在開展工作、辦理手續遇到的困難,需要解決的問題。

3.為大廳辦事群眾提供業務咨詢服務,對于不能當場解答的問題,應及時引導到相關窗口、科室進行解答。

4.認真做好巡查記錄,并按值班順序做好交接班。

五、工作要求

1.巡查值班人員要掛牌上崗,規范著裝,以較高的責任心和服務意識,客觀公正的開展巡查工作。

2.巡查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巡查職責,虛心學習兄弟窗口的好做法、好經驗,廣泛交流工作,取長補短,共同提高。

3.通過巡查交流,真實掌握中心各窗口及工作人員的實際表現,在評先選優時作為評價的依據。

4.巡查時,如遇突發情況要及時通知督查科,并積極協助助處理。

5.巡查記錄于次日上午上班時送督查科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