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作風建設工作規定
時間:2022-12-17 10: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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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加強作風建設“八項規定”,反對“四風”,“庸懶散”專項治理以及轉作風、重規范、求創新、提效能等一系列要求部署,結合公路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嚴格執行學習制度。切實加強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認真完成全年學習計劃,對有學分要求的,要切實予以完成;積極參加機關組織的固定及非固定學習安排,并建立學習筆記,確實不能參加學習的,要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二、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機關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考勤和請、銷假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勤。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外出辦公事,局領導外出要通知辦公室,科室長外出要向分管領導報告,其他人員外出要向科室負責人報告。因病、因事請假要嚴格按照程序進行請銷假,未經請示批準,私自外出視為曠工。
三、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工作時間要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不得隨意離崗,嚴禁工作時間串崗、聊天、玩電腦游戲等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工作日內不得將與工作無關人員引至辦公場所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不論是上級交辦的事項,還是社會群眾反映的問題,不論是不是公路職責范圍內的事情,都要實行首問負責制,首先被問詢的人員是該事項的第一責任人,對于屬于職責范圍內的事項,首問責任人要將辦理程序、方法、內容、要求詳細告知服務對象,并積極主動辦理,直至辦結;對不屬于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負責將服務對象引導至有關職能部門或具體辦事人員。
五、嚴格執行限時辦結制。對到機關辦事的基層單位和群眾擬辦事項,符合規定、手續齊全的,做到隨到隨辦,當場辦理,不能即時辦理的,當面給予解釋;對于領導或上級交辦的各項具有明確辦理時限的事項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對未按期辦結的,承辦科室要說明具體原因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進展情況。
六、嚴格規范個人言行。機關人員嚴禁發表、散布有損大局、影響團結、干擾發展和破壞和諧穩定的不負責任的言論、小道消息。嚴禁利用手機、網絡等媒介捏造、傳播不實信息和不良言論。
七、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機關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謀取私利,自覺杜絕各種吃、拿、卡、要行為。自覺弘揚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勤儉節約、移風易俗,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請客送禮、揮霍浪費;不借出差、考察、學習之機組織公款旅游活動,不參與違反規定的各種娛樂休閑活動,不違反規定操辦家庭成員的婚喪喜慶事宜。嚴格執行禁酒令,不接受可能影響正常公務活動的各類宴請和高消費娛樂活動。
八、嚴格遵守文明服務承諾。在辦理公務、接聽電話、接待來訪時,自覺做到文明禮貌,言行規范,態度熱情,耐心周到,積極主動為基層和群眾服務。大力弘揚文明之風,說文明話、辦文明事、做文明人,做社會文明的維護者,公路行業文明的傳播者,堅決杜絕工作態度粗暴蠻橫以及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行為。
九、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下列情況分別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批評教育:
1、每年無故不參加集體學習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每月無故遲到、早退、缺勤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3、非工作原因串崗聊天,不遵守正常辦公秩序的;
4、因主觀原因造成工作延誤,產生一定不良影響的。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
1、連續違反機關考勤及工作紀律,情節較為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
2、工作時間使用電腦進行娛樂、炒股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的;
3、工作不積極、不主動,重要工作任務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對單位工作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
4、工作作風和服務態度差,出現群眾舉報經查屬實以及被新聞媒體曝光,對工作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
(三)工作人員年內被全局通報或警告的,取消本人年終評先選優資格,年終考核為不合格。
(四)科室年內有兩人次以上被通報或警告的,取消本科室和科室長年終評先選優資格,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等次。
(五)機關工作人員如果違反上述規定,系統內部被查實的,按照局相應規章制度進行處理;如被上級部門通報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的責任并按照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本規定適用于市局機關,局屬各單位(含各項目辦)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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