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制度及目標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28 09:45:58
導語:干部管理制度及目標管理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管理,嚴肅干部紀律,在全鄉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經鄉黨委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一、鄉機關干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鄉干部除下村、外出辦事外,必須實行在辦公室辦公的上下班制度。每周一至五上班時間為冬季: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30至17:30;夏季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為15:00至18:00,其余時間不得遠離鄉政府,做到隨喊隨到,隨時接待前來辦事的群眾。每個干部的職責必須進行公示并佩證上崗。要認真實行首問責任制、主問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1、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曠工。
2、工作人員須接受分管領導的工作安排,并認真搞好自己的業務,業務工作被縣以上部門通報批評的,給予相關工作人員和分管領導處罰。
3、嚴禁上班時間不準打牌、上網、打游戲、喝酒、網購、耍手機,不準做工作以外的私事。
4、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除下村、開會、出差外,一律到辦公室辦公。鄉干部進城辦理業務工作須向分管領導(必要時向主要領導)報告,并同時報辦公室備案,否則作為早退處理。
5、工作人員(包括領導班子)因工作及紀律被縣級以上通報批評的,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二)會議制度
1、周一例會制度。每周星期一15:00時(冬季季14:30分)在三樓會議室召開工作例會,聽取干部匯報上周工作開展情況和本周工作安排,包村干部匯報包村工作,聽取黨委、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辦公室負責嚴格考勤,做好會議記錄。
2、按要求參加會議,不得遲到、早退或者無故不參加會議。
3、遵守會場紀律,手機調為振動,不隨意走動,嚴禁在會場內期間吸煙。
(三)請銷假制度
工作人員因事不能來上班的,2天以內向分管領導(黨委副書記)書面請假,同時報辦公室備案。3天及以上必須書面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書記或鄉長簽字同意,請假條交辦公室留存。病假需有醫院證明。因急事假條后補。所有請假須同時報鄉紀委和黨政辦公室備案,凡不報鄉紀委和辦公室備案和無故不假者,作為曠工處理,黨政辦公室負責請銷假登記。嚴禁不假外出、少請多耍、先斬后奏。
(四)節假日及周末值班制度
星期六、星期日和其他法定節假日實行輪流值班制度。星期六和星期日必須有黨政領導干部帶班并且留適當數量的干部值班,其他未值班的干部必須在星期一上午10時前返崗,并統一考勤,其他法定節假日也必須按要求安排帶班領導和一般干部值班尤其是在抗災救災、處置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下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凡被縣級或縣級以上督查通報的,不在崗人員,寫出書面檢查,并由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五)聯系村制度
村是鄉干部的重點工作地區農民是主要服務對象。鄉干部每年要用三分之一以上的時間深入村寨農戶調查了解民情,切實解決農牧民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鄉干部每周要有1天以上時間下村,全體領導干部下村時間每月不得少于4天。聯系村干部負責該村全部業務,對民事糾紛調解等,如調解確有難度,需交鄉上調解的,聯系村干部必須參與調解,干部不參與的,扣年終考核獎金。穩定、安全、計生等工作以單項考核為準。
(六)財務制度
1、嚴格實行鄉長“一只筆”,所有開支前應向主要領導匯報,征得同意后,方可開支。
2、倡導勤儉節約,嚴禁大吃大喝、鋪張浪費。
3、除在定點的餐飲店接待和相關分管領導、辦公室等指定人員外,不得在外掛賬。每次開支,原則上自己先墊支,最遲1月之內憑票報銷,每次接待費用控制在50元內。
4、重大開支和重大資金(5000元以上)安排須經鄉黨委集體研究決定方可簽字報銷。
(七)后勤管理制度
1、鄉政府機關內部應經常打掃,隨時保持清潔。各辦公室和分管領導負責本區域的衛生清潔。
2、鄉干部在用電、用水上要厲行節約。辦公室的用電設施要隨時檢查,人離開時關掉一切電源。
3、材料打印管理。首先要保證黨委、政府的材料打印;不得在外私設打印點,需要在外打印的須事先請示,否則不予報帳。
4、物業管理。
(1)辦公用品管理。凡需購買辦公用品必須先請示,領導同意后再由分管辦公室的領導統一購買,私自購買不予報銷。
(2)耗品管理,全部耗品由辦公室統一集中購買。
(3)所有公家的桌椅、文件柜、電腦等原則上不得私自搬進自己寢室,要加以愛護,若有損壞將加倍在年終獎金中扣回,并嚴肅處理。
(八)首問責任制
群眾到政府詢問的第一名干部作為首問責任人,該干部應肩負起為當事人服務的職責,確保當事人滿意。屬自己業務或分管的,應及時給予辦理,不能立即辦理的,應向當事人說明情況;不屬于自己業務范圍的,應帶到辦理該項業務的辦公室向有關工作人員交涉好。
(九)限時辦結制
群眾來機關辦事,有關工作人員不得推諉、拖拉,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給予辦結,因特殊情況需延期的必須向當事人說明理由,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的,按紀檢監察部門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干部廉政“十不準”制度
一、政治堅定,不準信謠傳謠,煽動鬧事;
二、光明磊落,不準貪污受賄,腐化墜落;
三、工作扎實,不準虛報浮夸,爭名奪利;
四、接待有度,不準大吃大喝,鋪張浪費;
五、厲行節約,不準公款娛樂,敗壞形象;
六、辦事公道,不準吃拿卡要,徇私枉法;
七、熱忱服務,不準推脫延誤,互相扯皮;
八、艱苦樸素,不準大操大辦,見機斂財;
九、行為檢點,不準淫穢賭博,吸毒販黃;
十、團結共事,不準陽奉陰違,打擊報復。
(十一)“四不準”制度
不準在公務時間和公務場所打麻將、“斗地主”“抓雞”;
不準在下基層工作期間打麻將、“斗地主”“抓雞”;
不準與管理和服務對象以打麻將、“斗地主”“抓雞”等形式輸贏錢物;
不準以打麻將、“斗地主”“抓雞”或者其他形式進行賭博。
二、鄉干部考核辦法
(一)考核原則
堅持民主、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采用分類、綜合考核辦法,以干部履行崗位職責為基礎,突出工作實績,著重考核業務工作(含工作紀律)、重點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
(二)考核對象
鄉機關全體干部。
(三)考核辦法
機關干部績效考核分業務工作考核、重點工作考核、日常工作考核三大塊。以100分為基數,其中業務工作60分(工作紀律30分,業務工作30分),重點工作30分,日常工作10分,實行積分制。一月一統計,統計結果與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掛鉤,扣減資金余款按得分情況實行二次分配。
(四)考核計分
1.業務工作考核(60分)
(1)工作紀律(30分):
工作紀律積分由上班考勤、參加會議及學習、值班考勤三部分組成,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①嚴格執行上班簽到和請銷假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曠工。鄉紀委每周不定期抽查至少一次,凡抽查每遲到或早退一次年終考核時扣0.5分;曠工一天扣1分;不假外出一天扣1分;不能按時銷假一次扣0.5分,(所扣資金于年終目標考核獎金中扣除)。
‚自覺參加各種會議、學習活動。按要求參加相關會議,凡遲到或早退一次年終考核時扣0.5分,缺席1次扣1分。
ƒ做好周末和節假日值班。每班由黨政領導帶班,對曠工、遲到人員報黨委辦和紀委處理。對未請假而不值班的人員發現一人次扣1分;凡被縣級或縣級以上督查通報的,不在崗人員,寫出書面檢查,年終考核扣分5分,并由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④嚴格遵守機關管理制度,上班時間嚴禁上網聊天、玩游戲,如經發現,每人每次扣3分。實行工作查崗制,工作人員下村、開會、外出辦事必須向分管領導說明,抽查時不能說明情況的,按早退一次扣1分。
2.業務工作(30分)
(1)不能按時報送工作小結、工作計劃、信息簡報、相關統計數據和匯報材料的,缺報一次扣2分。
(2)工作人員須接受分管領導的工作安排,并認真搞好自己的業務,業務工作被縣以上部門通報批評的,扣相關工作人員和分管領導年終考核獎扣5分。
3.重點工作考核(共30分)
不能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重點工作的,每項扣5分。該項考核扣分上限為30分。
4.日常工作考核(10分)
(1)凡應上報上級的表冊、資料遲報1次扣2分、缺交1次扣5分;
(2)因工作失職、延誤而被上級督查通報的,分別扣分管領導和工作員3分;出現重大工作失誤的,造成工作被動或較大工作損失的,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各扣10分。
(3)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無特殊原因拒不接受的,每次扣4分,未按時完成的扣2分。
(4)按照聯村工作安排,每月下村在規定次數內少一次扣2分;因情況不清、信息不靈、措施不力,導致村出現1例群體性上訪或越級上訪事件,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分。
(五)獎懲考核
1.加分標準
(1)個人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按項加10分;受州委、州政府表彰的按項加6分;受縣委、縣政府表彰的按項加4分,受鄉政府表彰的按項加2分。表彰以批準單位的文件、獎狀、獎牌、證書、表彰通報為準。同項內容按最高級別加分一次,不得重復加分。
(2)業務工作業績在全縣排名第一的加10分,排第二、第三名的加5分。
(3)對全鄉整體工作有創新性的意見并被采納的,由黨委政府根據實際按每項1—3分的標準加分。
(4)其他鄉黨委政府認定同意加分的酌情加分。
2.扣分標準
(1)工作作風及工作態度較差,受群眾投訴,經查情況屬實,每次扣0.5分。
(2)受縣(含縣級各部門)通報批評的,按次扣5分;受州級(含州級各部門)通報批評的,按次扣10分,取消本年度考核定級資格。
(3)業務工作業績在全縣排后三名的扣5分。
(六)考核職責
上班、值班考勤:紀委書記負責考核;
會議、學習考勤:黨政辦負責考核;
在崗情況:黨委副書記負責考核;
業務工作:分管領導負責考核;
重點工作:主要領帶負責考核;
日常工作:黨委副書記負責考核;
駐村工作:人大主席負責考核。
(七)相關說明
1.本辦法中各項扣分,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均保留至小數點后1位。與年終目標考核獎相掛鉤。
計算方法:年終目標考核等次×在編職工數÷所有職工總分數×個人得分數。
2.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檔次:共分4個檔次即優秀(91以上)、稱職(81-90分)、基本稱職(71-80分)、不稱職(70分以下)。
(2)獎懲兌現:年終鄉黨委政府將根據每位干部職工的得分情況進行獎勵和確定考核等次。
3、因為工作性質決定不能參加考核的人員,績效工資按全體參與考核人員平均標準發放。
(八)本實施細則為暫行辦法,如需修改,由黨委研究后進行修訂。
(九)本實施細則由鄉黨委政府負責解釋。
- 上一篇:生態公益林驗收自查報告
- 下一篇:鎮農村精神文明建設調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