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年度統計法治工作要點
時間:2022-06-04 04: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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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縣統計法治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的五中全會精神和來陜考察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依法治縣、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要求和國家、省、市統計局工作部署,推動統計法治工作開展。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為主題,以開展法治宣傳為抓手,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為驅動,以為統計工作科學發展提供法治保障為根本目的,堅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嚴肅查處統計違紀違法行為,不斷增強責任感、緊迫感,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推動統計法治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積極推進統計依法行政,夯實統計法治基礎
(一)牢固樹立統計法治理念。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是依法治國、依法行政戰略在統計工作中的具體體現。要牢固樹立法治思維,積極強化法治意識,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依法統計、依法治統作為踐行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自覺行動和具體措施,堅持高水平依法統計和高質量法治政府建設的有機統一。
(二)加強統計法治工作領導。認真落實單位負責人履行統計法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將統計法治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要加強統計法治工作考核,將統計法治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確保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要加強統計法治工作和業務工作的結合,將依法統計依法治統貫穿到統計工作全過程,實現統計工作法治化。
(三)貫徹落實各項法規制度。近年來,國家統計局修訂和頒布了一系列統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省、市統計局也頒布了一系列統計規范性文件,要認真學習領會、熟練掌握,抓好各項法規制度的貫徹執行。圍繞重點工作,切實履行統計監督職責,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整體不斷提升。
二、深化統計普法宣傳工作,切實提升統計法治觀念
要把統計普法宣傳作為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重要手段,深入宣傳法治思想,認真研究制定“八五”統計普法規劃,以學習宣傳中央《意見》《辦法》《規定》和《統計法》《統計法實施條例》等統計法律法規為重點,以學習《選編》為方式,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統計工作人員、統計調查對象的普法宣傳和培訓,利用新媒體、新媒介大力強化普法宣傳,形成輿論氛圍。
(一)深入宣傳法治思想。要結合實際,自覺把學習宣傳法治思想,同貫徹落實黨的五中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結合起來,同貫徹落實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結合起來,同貫徹實施法治建設規劃和綱要有機統一起來,推動學習宣傳工作往深里走、往實里走、往心里走。要堅持以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刻認識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新形勢新任務,切實增強貫徹落實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二)制定“八五”統計普法規劃??h局將根據市統計局統一安排,對照“八五”統計普法規劃制定全縣“八五”普法規劃及本年度普法計劃,并積極組織開展大規模、常態化普法宣傳。
(三)強化統計普法宣傳。明確普法宣傳任務,加強工作考核,各單位負責人要把學習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及統計法律法規、國家統計局新指示、新要求作為必修課,每年集中學習不少于6次;要認真落實領導干部集體學法制度,組織領導干部集體學法全年不少于6次。加強統計普法宣傳與業務工作的結合,把普法宣傳融合于業務工作之中,各專業召開專業會議、布置專業工作時,要把學習統計法律法規作為重要內容;有計劃地開展統計普法培訓和宣傳,推動形成濃厚的學習氛圍,增強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四)推動《統計法》進黨校。積極推進統計法律法規進黨校活動,每年至少1次在黨校組織開展干部培訓班、宣傳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中央《意見》《辦法》《規定》及統計法律法規。
(五)創新普法宣傳方式。強化傳統宣傳,通過發放普法資料、網上推送法律知識、知識競賽答題、開展現場集中宣傳等方式加強普法宣傳工作。利用微視頻、微信、抖音等公眾知曉度高的新宣傳方式,擴大社會影響,提高宣傳效果。
(六)加大違法案件通報曝光。充分利用國家統計局曝光的典型案例進行宣傳,加大對重點統計違法案件的通報力度,對各級領導干部、統計工作人員、統計調查對象和社會公眾起到宣傳警示教育作用。
三、切實加大統計執法力度,形成防懲統計造假震懾力
(一)加大執法力度。要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將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作為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h局將要增強執法辦案的積極性、主動性,加大違法案件查處的數量和力度。要圍繞名錄庫維護、工業統計、投資統計、貿易業統計、服務業統計等重點領域,針對重點專業、重點單位,主動地、有計劃地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二)提升執法能力。要圍繞高效能治理提升執法能力,始終繃緊法治這根弦,嚴守執法紀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進一步規范統計執法程序,推進公開公正執法,嚴格依紀依法依規辦案。繼續推行并不斷完善統計法律事務告知制度,使廣大調查對象明確自身的權利和義務。加強對調查對象的統計業務指導,推動調查對象依法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認真做好對被檢查單位、被處罰單位的回訪指導工作,鞏固執法成果。加強正面教育和宣傳,樹立統計守法先進典型,引導和鼓勵企業誠信統計。強化各專業參與統計執法,優化統計執法組人員構成,準確把握指標含義,提高案件辦理質量。規范統計違法案件認定,嚴格統計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使用,筑牢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防線。
(三)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一是切實加強執法力量,充實縣局執法隊伍,確保執法證持證人員數量滿足執法工作需要;同時要加強執法人員選拔和培訓工作,讓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參加國家執法考試。二是加強執法證使用管理。要嚴格按照《統計執法證管理辦法》實施執法人員動態管理,規范用證行為;充分發揮好持證人員作用。
(四)做好統計違紀違法線索處理工作。落實統計違法舉報工作制度,暢通舉報渠道,指定專人負責違法舉報受理,做到所有符合受理條件的違法舉報線索,逐一登記、核實、檢查、處理。認真做好上級移交轉辦、移送案件和自查案件的檢查處理工作。對查辦的違法案件要嚴格按照中央文件規定提出對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的處分處理建議,對失信企業要嚴格依法認定和公示企業統計信用信息,開展失信聯合懲戒,提高統計執法的震懾力。
四、持續推進重點工作,不斷提升統計法治工作水平
(一)繼續開展聚焦統計造假專項整治工作。聚焦統計造假問題專項整治,是遏制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的重要措施。要深刻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把專項整治工作作為長期任務,要根據縣局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重點圍繞“五上”企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展專項整治。要堅持整治情況報告制度,對于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落實整改責任。強化統計數據質量內控管理和外部監督,著力規范統計行為,提升統計數據質量。
(二)做好統計督察準備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以《規定》為核心、督察規范性文件為主體,緊盯督察對象和內容,及時發現問題,做好督查準備和配合工作。同時要結合中央對巡視反饋統計工作有關問題整改工作,加強調研逐項深入排查問題、分析原因制定問題清單;分解各項工作,明確責任分工,落實責任人,開展精準整改,堅決杜絕重形式、走過場,務必確保整改到位,保證高質量完成各階段性工作。
(三)扎實開展“雙隨機”抽查。要堅持全面覆蓋、規范透明、問題導向、協調推進原則,以“一單兩庫一細則”為基礎,進一步健全監管長效機制。一是堅持雙隨機監管常態化,充分發揮在統計工作監管的日常性、基礎性作用,全年抽查檢查單位數不低于本地區“五上”單位總數3%。二是依托全省統一平臺,動態管理“一單兩庫”,規范抽查檢查實施流程,科學制定隨機抽查計劃,不斷提高抽查檢查規范化水平。三是強化雙隨機抽查檢查信息的公示及應用。抽查事項、抽查計劃、抽查結果等抽查檢查信息要及時、準確、規范向社會公開,做好后續監管銜接和列入失信“黑名單”、行政處罰等工作,完善信用約束措施,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讓失信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四)積極參與全市統計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根據市局統一安排,積極參加全市統計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通過評查發現問題,進一步規范執法流程,完善案卷材料,推動統計執法工作規范化。
(五)落實領導干部違規干預統計工作記錄制度。嚴格按照國家、省統計局要求,堅決落實領導干部違規干預統計工作記錄制度,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據可查,同時按照要求做好統計執法檢查處理信息和領導干部違規干預統計工作記錄制度季報和年度總結報告工作。
(六)加強統計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繼續夯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基礎,嚴格落實《企業統計信用管理辦法》《統計從業人員統計信用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充分發揮統計信用示范功能,依照“誰認定、誰公示、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開展采集、認定、獎懲、推送、修復公示。大力營造誠信統計的良好社會氛圍,讓誠信統計理念貫穿于統計工作的始終,引導調查對象和統計從業人員依法統計、誠信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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