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關于干部競崗實施意見
時間:2022-07-23 10: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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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發展改革工作需要,科學選配中層干部,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各科室業務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經委黨組研究決定,組織開展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的人才觀為指導,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群眾認可、注重實績原則,參照《2011年縣縣級機關和縣級事業單位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實施意見》(東辦發[2011]68號)文件精神,引入競爭機制,實施競爭上崗,選擇優秀人才,充實空缺崗位,保證機關業務工作優質、高效運行。
二、競崗崗位
按照委機關三定方案,競爭4名中層崗位,其中正副職各2名。
三、競崗對象
在職在編公務員、高學歷人才(縣委組織部統一招聘的碩士以上學歷人才)。
四、資格條件
1、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2、年齡原則上為45周歲以下,競爭中層正職崗位的,其在中層副職崗位5年以上者,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
3、競爭中層正職崗位的必須具有一年以上副職工作經歷或三年以上科員工作經歷;競爭中層副職崗位的必須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歷。
4、德才優秀,身體健康。
五、程序方法
1、組織動員。委機關召開競爭上崗動員會,公布競爭上崗實施方案,明確競爭上崗的條件、方法和步驟。
2、報名確認。個人自愿報名并填寫《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報名表》。委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競爭上崗的資格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公布資格審查合格名單。
3、民主推薦。組織委機關全體人員,對符合競爭上崗資格條件的報名者實施民主推薦,推薦分“勝任”、“基本勝任”、“不勝任”三個檔次進行,“勝任票”得票率低于60%的不列入考察對象,民主推薦積分按40%權數計入總分排名。
4、組織考評。競崗者對相關問題進行答辯,重點考察統籌計劃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執行應變能力、開拓創新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組織考評(答辯)積分按60%權數計入總分排名。
5、決定任用。召開委黨組會,對競崗情況進行審議,黨組會票決,決定任用人選。
6、公示。選取民主推薦、組織考評、黨組會票決勝出者,按1∶1比例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安排任職崗位,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有關手續。
六、時間部署
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分組織準備、報名審查、測評考評、決定任用等四個階段進行。具體時間按競崗方案執行。
七、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委機關中層干部競爭上崗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各分管主任、紀檢組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為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相關人員;根據需要,聘請組織、人事部門有關人員參與考評和審議。
2、提高思想認識。實施中層干部競爭上崗是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擇優錄用優秀干部的有效途徑。今后,凡新提拔中層干部,均參照此實施意見執行,機關全體人員都要高度重視并積極參與。
3、嚴明競崗紀律。要正確對待群眾推薦和組織選拔,堅決服從組織決定,競選過程中如果發現有拉票、拉關系、搞小動作的或不服從組織安排的,一律不予任用,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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