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依法行政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06 10:13:52

導語:物價局依法行政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物價局依法行政工作意見

一、強化隊伍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制定年度學法計劃并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實施。重點學習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規范公共權力運行以及實現經濟社會科學和可持續發展等方面法律法規。局領導干部聽取縣專題法制講座不少于2次,領導班子成員集體學法不少于2次,實現領導干部定期學法常態化、制度化。

(二)強化對公務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進一步提升公務員依法行政素質,公務員每年集中學法時間不少于40個小時;積極參加省、市、縣集中培訓,確保行政執法人員每年參加依法行政知識培訓不少于15天,其中參加集中學習培訓不少于5天。利用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縣舉辦的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強制法網上考試,考試成績納入年終考核。

二、優化制度建設提升依法決策水平

(三)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重大決策要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會前應當通過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把風險評估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要跟蹤決策的實施情況,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

(四)提升規范性文件制定質量。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審查、集體審議通過和公布生效制度。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草案,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聽取行政管理相對人和消費者的意見,必要時組織專家論證或者聽證,并以適當方式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實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統一管理和三年有效期制度,實行規范性文件網上報送備案制度,確保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規范行政行為提升服務效能

(五)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價格法》、《省定價目錄》以及省、市價格部門的授權,及時調整和公布我局行政審批事項。全面推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和限時辦結制,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責任制度、行政審批事項動態管理制度,加強對行政審批權力運行的監督考評。

(六)加強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進一步規范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行為,加強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備案、行政鑒定等權力事項網上運行工作,提高行政權力網上運行效率;發揮監察機構、法制機構的監督作用,加強對行政權力網上運行質態的監管,確保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

(七)深化政務公開工作。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主動、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和監督保障等措施,為群眾生產生活提供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

(八)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化年”活動。全面推行全程說理式執法、行政監管勸勉、執法事項提示、輕微問題告誡、突出問題約談、重大案件回訪等柔性執法方式。推行涉企處罰“初犯重教,督促整改;首罰從輕,下限量罰;累犯從重,嚴管重罰”的執法方針,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九)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加大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政違法行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的查處力度,督促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履職盡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敗訴案件報告制度。

(十)做好復議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遇有行政相對人對本機關提起行政復議和訴訟,相關科室要做好應訴答辯的前期準備工作。局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要出庭,并參加應訴、答辯活動,落實縣政府規定的“出庭、出聲”要求,體現政府對當事人法律地位的尊重。

四、轉變機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

(十一)深化行政指導工作。全面實施行政指導,創新行政指導方式方法,發揮行政指導工作的導向作用。局相關職能科室要注重行政指導工作的運用,積極采用業務指導、執法警示、提醒告誡、工作約談等方式方法,為管理相對人提供咨詢、輔導、勸勉、警戒,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減少價格違法行為。

(十二)積極化解矛盾和糾紛。建立和完善價格糾紛調解處理機制,有效發揮價格部門的管理和服務功能,努力化解價格矛盾和糾紛。局相關職能科室要依據《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規定》、《成本調查監審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規定》、《省價格舉報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加強市場調查和成本監審,在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的基礎上,依據權限適時調整價格和收費,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維護消費者的合理利益,保障弱勢群體的生活質量;及時協調經營者與經營者之間、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產生的價格矛盾和糾紛,切實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群眾安居樂業。

五、強化組織領導加速法治政府建設進程

(十三)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簽訂內部目標管理責任狀,把依法行政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各職能科室每半年匯報一次依法行政工作,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改進措施。鼓勵創先爭優,實行獎優罰劣。對在縣開展的爭創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十佳行政執法標兵以及十佳行政執法案卷評選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科室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沒有推行說理式執法,未按要求報送依法行政工作報告,未在規定時間內整理裝訂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備案、行政鑒定案卷,沒有開展行政指導工作,無行政指導案例,以及發生嚴重違法違紀問題的,取消年度考核評先資格,并追究有關科室和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