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市糾風實施意見
時間:2022-10-30 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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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吉府辦發〔2013〕11號文件精神和市紀委三次全會會議關于糾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現提出2013年全市糾風工作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標本兼治、糾建并舉,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各項規定,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問題,深入推進政風行風建設。
二、主要任務
(一)集中開展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
重點對2011年以來全市衛生專項資金、新農合資金、中等職業學校助學金及免學費資金、家電下鄉補貼資金、農村勞動力培訓資金、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水利專項資金等民生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截留、擠占、挪用、虛報、冒領、套取資金等問題,嚴肅查處貪污、私分、揮霍資金以及權錢交易、優親厚友等腐敗行為,進一步規范民生資金撥付、使用程序,完善資金管理監督機制,確保民生資金運行安全、惠及百姓。繼續加強對社保基金和扶貧資金、救災救助資金的監管,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牽頭單位: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參加單位:市衛生局、市人保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農業局、市水利局、市扶貧和移民辦、市民政局、市審計局、市公安局)
(二)深化治理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1.堅決糾正涉農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深化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加強涉農收費管理,糾正各種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規范籌資籌勞行為,防止變相增加農民負擔;糾正在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等環節發生的違背群眾意愿、與民爭利等問題,切實維護農民土地權益。(牽頭單位:市農業局,參加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市政府法制辦、市國土資源局、市教育局、市文廣新局)
2.堅決糾正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規范房屋征收行為,推進信息公開,嚴禁采取暴力、威脅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加大對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征用的監管力度,確保征地補償款按時足額發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遷補償機制,保障被征地拆遷人的合法權益。(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管局,參加單位: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市政府法制辦、市發改委、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人保局)
3.堅決糾正教育亂收費問題。清理教育收費文件,糾正越權設立收費項目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問題,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捆綁收費、搭車收費、巧立名目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行為,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數、限錢數、限分數)政策。(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參加單位: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文廣新局)
4.堅決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深入推進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單位和醫療機構收費票據使用情況專項治理,重點整治醫藥購銷中虛開、假造發票等違法行為及其背后隱藏的商業賄賂問題;完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機制,推進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參加單位:市國稅局、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市物價局、市藥監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同時,繼續深化治理公路“三亂”問題,規范涉路涉車執法行為;開展對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著力解決影響可持續發展和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暢通和規范群眾涉法涉訴信訪渠道,堅決糾正涉法涉訴領域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繼續深化市場中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堅決糾正市場中介組織強制服務、違規收費行為;繼續糾正和查處公務員考錄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中“因人設崗”、暗箱操作、弄虛作假等違反規程的行為,保障性住房建設和分配中存在的“關系戶”、“人情房”等現象;繼續糾正和查處食品藥品領域以及金融、電信等公共服務行業直接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突出問題。(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市信訪局、市工商局、市人保局、市國資辦、市房管局、市藥監局、市銀監辦、市工信委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等單位參加)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
(三)深入推進電子監察系統建設。
1.扎實推進“陽光醫藥”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加快“陽光醫藥”電子監察系統應用和推廣步伐,確保2013年底前在全市鄉鎮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全面推廣。進一步完善系統監察功能,細化系統監察規則,建立監測評估標準,全面實現對醫藥招標、采購、配送、使用、回款行為的實時監察、預警和糾錯。(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參加單位: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市發改委、市人保局、市藥監局)
2.扎實推進“陽光財政”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完善“賬戶資金運行管理系統”功能,開展財政賬戶網上審批和定期網上對賬。加快修訂“國庫動態監控系統”預警規則,實現對財政資金的實時動態監管,及時預警糾錯。整合資源建設“財政資金監管系統”,構建財政部門對預算單位及銀行賬戶、上級對下級、外部對內部的立體監管系統。做好市、鄉二級上線運行工作,并納入全市統一電子監察平臺。(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參加單位: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市審計局、市人民銀行、市扶貧和移民辦、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人保局)
(四)大力加強干部作風和政風行風建設。
1.嚴格控制評比達標表彰、節慶等活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加強節慶活動管理的有關規定,進一步精簡評比達標表彰、節慶等活動,嚴格活動審批,強化監督檢查,鞏固清理規范工作成果。(牽頭單位:市人保局、市文廣新局,參加單位: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市財政局)
2.開展政府部門中公職人員“吃空餉”問題專項治理。堅持自查自糾與監督檢查相結合,繼續糾正和查處“占編制、不上班、吃空餉”等問題。(牽頭單位:市人保局,參加單位:市監察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公安局)
3.加強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結合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活動,進一步加強各部門各行業作風建設。繼續以基層站所和服務窗口為重點,深化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努力解決推諉扯皮、辦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等問題。創新政風行風熱線節目,圍繞糾風專項治理工作,明確直播主題,完善電臺、電視臺、報紙、網絡等多種媒體聯動模式,切實加大解決問題的力度。(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分別牽頭,市政府糾風辦、市廣播電視臺等單位參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各部門、各行業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細化工作任務,嚴格目標考核,確保任務落實。市政府糾風辦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強化工作指導,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
(二)強化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中央和省、市保障改善民生、做好“三農”工作等政策落實情況和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堅持日常監管與集中檢查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把監督檢查貫穿始終,確保工作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對具有普遍性的問題要抓緊完善制度。
(三)狠抓案件查處。集中力量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高度關注的不正之風案件進行重點查處,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建立健全司法、審計、信訪、監察、糾風等機關和部門之間的聯動機制,深入調查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和群體性事件背后的腐敗問題。對典型案件要有選擇地公開曝光。要通過查辦案件,查找問題,堵塞漏洞,完善體制機制。
(四)嚴格責任追究。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強化對濫用權力、失職瀆職、行政違法等問題的責任追究,督促和約束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對因工作失職瀆職等致使不正之風蔓延、造成嚴重后果的地方和單位,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五)推進源頭治理。堅持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引發不正之風的深層次問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通過制度創新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熱點問題;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決策的風險評估機制和決策失誤問責制度,降低決策社會風險,確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加強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研究,努力把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遏制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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