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嚴三實黨員干部教育管理意見

時間:2022-08-12 09: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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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嚴三實黨員干部教育管理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的“三嚴三實”要求,鞏固和擴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進一步加強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監督工作,根據《中共省委關于認真貫徹“三嚴三實”要求進一步加強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監督的意見》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強化責任擔當,從嚴從實教育培養管理干部

(一)認真落實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各黨組織要增強管黨治黨意識,自覺擔當起抓班子、帶隊伍、正風氣的政治責任。堅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主要領導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政治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要把從嚴從實教育培養管理黨員干部作為一項經常性、基礎性、關鍵性工作,以問題為導向,不斷增強黨組織功能,提高黨員干部素質,切實把從嚴治黨治吏的要求落到實處。

(二)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尤其是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培訓為重點,把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作為中心組學習、黨員干部學習、黨校干部培訓的核心內容,突出抓好主要領導干部、新錄(聘)用和新任職干部、年輕干部等重點對象的培訓,抓好干部多層次崗位履職和綜合技能培訓。通過開展組織生活、專家講座、專題座談等方式,深入開展政治品質、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黨員干部自覺加強黨性修養,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帶頭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堅持“抓什么訓什么、管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分級分類開展大規模干部教育培訓,圍繞提升公仆意識、角色意識、程序意識、紀律意識、大局觀念和擔當精神,量身定制培養方案和內容。組織宣講團深入企業、社區,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推動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向基層黨員延伸。嚴肅查處在黨不信黨、在黨不言黨,拜菩薩、搞迷信等違法違紀行為。

(三)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繼續抓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四風”問題專項治理和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堅持從實際出發解決問題,以實實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注重源頭治理、加強監督檢查、嚴肅責任追究,確保改進作風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堅持以整風精神嚴格黨內生活,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從理想信念、黨性修養、宗旨意識、紀律觀念等方面深刻剖析,明確整改方向和措施,切實提高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質量,增強黨內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戰斗性。深入開展“走基層、解難題、辦實事、惠民生”活動,健全領導干部調查研究、黨員干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和社會化評價等制度,推動機關干部深入基層、服務群眾、轉變作風。

(四)按照好干部標準和“三嚴三實”要求培養選拔干部。認真落實提出的好干部標準,鮮明“重品行、重實干、重公認”的用人導向,大力培養選拔“信念堅定、政治可靠,思想解放、敢闖新路,腳踏實地、埋頭苦干,勤奮敬業、甘于奉獻,品德高尚、清正廉潔”的優秀干部。把“三嚴三實”作為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和選拔任用的重要標準,納入干部述職述廉述德內容,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任職考察、換屆考察要體現“三嚴三實”要求。大力實施優秀年輕干部和人才遞進培養計劃,把“三嚴三實”要求貫穿到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工作各個環節。

二、嚴明黨的紀律,堅持用制度管人管權管事

(五)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牢固樹立大局觀念、全局觀念和黨章意識,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教育黨員干部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決不允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泄密和參與非法活動,加大對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力度,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加強對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為,對發生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鄉鎮和部門實行“一票否決”。

(六)嚴明黨的組織紀律。黨員干部要堅決落實黨章規定的“四個服從”,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嚴格執行黨內組織生活制度特別是請示報告制度、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涉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個人等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必須第一時間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嚴格落實“”、黨性定期分析、民主評議、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等制度,自覺接受組織教育管理,堅決防止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游離于組織之外。從嚴執行組織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落實組織制度不嚴、履行黨員義務不力的,及時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七)嚴明黨的財經紀律。單位主要負責人不得直接分管財務、工程項目、物資采購。黨員干部不得利用職權職務影響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加強財政預算管理,強化預算約束。嚴禁騙取套取上級財政資金,嚴禁擠占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加強對各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監督、審計,防止貪污、挪用、截留等問題發生。堅持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相結合,加大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力度。

(八)嚴明黨的工作紀律。嚴格規范從政行為,凈化從政環境。嚴禁在重大決策過程中徇私枉法、泄露消息。嚴禁為他人承包工程、審批項目、晉升職務等說情、打招呼。嚴格請假制度,黨員干部在工作時間離開工作所在地,應按規定提前向上一級黨委、政府或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書面報備或報告。嚴格落實中央關于領導干部配備秘書的相關要求。交流任職的干部必須按規定轉移行政關系、組織關系和工資關系。

三、加強管理監督,把從嚴要求貫穿干部工作全過程

(九)加強干部任用監督把關。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原則、標準、程序、紀律選拔干部、配備班子,切實發揮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嚴格領導職位職數管理,沒有空缺職位不得動議干部,嚴禁超職數超規格配備干部。從嚴把握破格提拔的資格條件和審批程序,嚴禁借“破格提拔”之名行謀私之實。嚴格控制大批量調整干部,凡非換屆期間集中調整干部超過規定數量的,必須上報審批。嚴格防范突擊提拔干部,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已經被列為考察對象或明確即將離任的,原則上不得調整干部。定期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自查和檢查。有用人權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離任時,要對其履行選人用人職責情況進行檢查。

(十)深入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對選人用人上存在的不正之風和違規違紀行為實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違規作出的干部任用決定一律無效。大力整治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標準程序、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三超兩亂”、干部檔案造假、領導干部違規兼職和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不規范等問題。全面推行干部選拔任用紀實制度,認真開展“帶病提拔”干部選拔任用過程倒查追責。

(十一)嚴格日常管理監督。認真落實干部談心談話全覆蓋制度,堅持一把手約談一把手、上下級領導干部“一對一”談話和“雙向約談”制度。開展經常性提醒告誡,整合巡視、審計、考核考察、專項檢查、舉報受理、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反映的問題性信息,定期綜合分析研判,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采取約談、函詢、誡勉等方式教育提醒。實行新提拔干部任職“雙承諾”制度,以履行承諾情況檢驗領導干部的務實作風和誠信品質。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對舉報反映的性質嚴重、線索清楚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認真核查、形成結論、嚴肅處理。

(十二)進一步加大巡視工作力度。發揮巡視作為從嚴治黨戰略性制度安排的監督優勢,突出巡視重點,充分運用巡視成果。把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落實“三嚴三實”要求的情況納入巡視內容,著力加強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干部人事紀律等問題的監督檢查。注重統籌力量,實現巡視監督在轄區全覆蓋,對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問題反映較多的單位優先安排巡視。對巡視發現的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普遍性問題,要舉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斷完善從嚴教育管理監督干部的制度體系。

四、堅持科學決策,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

(十三)嚴格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制度。正確處理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關系,既要堅持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定,又要保證和支持班子成員大膽工作、敢于對執行中和分管領域內的具體問題負責。按照黨委職責不漏項、黨政工作相協調和授權充分、各負其責、權責統一的要求,做到班子成員分工不重疊、不交叉。完善領導班子內部運行機制,明確劃分黨委會的職責界限,規范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用權行為,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十四)健全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以完善和落實議事規則、決策程序為核心,督促各級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嚴格按照程序、規則和集體意志辦事。改進議事決策的議題設置制度,規范議題提出程序,提高議題質量,建立健全議題預告制度。推行主要領導末位發言和黨委討論任用重要干部票決制,健全黨員旁聽基層黨委會議制度。

(十五)推進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完善調查研究和協商溝通制度,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決策,要廣泛聽取意見,充分醞釀協商。實行風險評估制度,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要堅持部門論證、專家咨詢、公眾參與、專業機構測評相結合,認真進行社會穩定、環境安全等方面的風險評估。實行公示、聽證等制度,對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要公開聽取意見,必要時舉行聽證會,對建議意見特別是反對意見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及時反饋。

五、推行科學考評,創造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實績

(十六)建立科學的政績考核評價機制。認真落實中央、省、市、縣有關干部考核的新規定新要求,按照領導班子不同的職能職責和目標任務,分級分類確定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實行差異化考核,引導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尊重規律、注重實際,自覺推動科學發展、加快發展。要將考核作為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手段,把考核結果與干部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緊密聯系起來,對考核中發現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的干部嚴格問責。

(十七)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認真貫徹落實《省依法治省綱要》,推進治蜀興川各項事業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黨員干部要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強化法治思維,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引導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注重選拔任用法治意識強、善于運用法律思維和手段解決問題的優秀干部。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和《省黨內法規制定辦法》,規范黨內法規制定工作。完善黨務公開制度,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或依照有關規定不宜公開的事項外,黨委決策事項應當向社會公開。

六、弘揚清風正氣,努力營造良好的從政環境

(十八)錘煉敢于擔當的作風。把堅持原則、敢于擔當作為黨員干部必備的基本素質,教育引導各級黨員干部面對大是大非敢于亮劍,面對矛盾敢于迎難而上,面對危機敢于挺身而出,面對失誤敢于承擔責任,面對歪風邪氣敢于堅決斗爭。強化黨員干部的問題意識,引導其深入基層和一線發現問題、正視問題、解決問題。對堅持原則、敢于擔當、不怕得罪人的干部,要積極支持、切實保護、大力褒獎。

(十九)提高執行力和落實力。發揚釘釘子精神,落實重大部署和重要決定要行動迅速、強化執行、一抓到底。發揚攻堅克難精神,把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和本地、本部門的實際有機結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創造性抓好落實。按照有權必有責、權責相統一的要求,建立健全主體明確、職責清楚、細則量化的崗位目標責任制。建立健全抓落實的督查督辦機制,緊緊圍繞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中心工作,開展重點事項全程督查、緊急事項即時督查、日常事項定期督查,對重要督查情況進行公開通報,確保有部署就有檢查、有落實、有成效。

(二十)建立健全激勵關愛機制。堅持激勵干部干事創業與加強干部教育管理監督并重,充分調動干部積極性。建立健全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定期表彰制度,對受到表彰的優先提拔使用。堅持典型示范,及時總結宣傳群眾身邊的好干部典型和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先進模范,形成崇尚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風尚。定期分析研判干部隊伍思想動態,多做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積極為黨員干部的健康成長排憂解難。建立優秀干部人才向基層傾斜激勵機制,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埋頭苦干、甘于奉獻的干部,注重在政治上關心、精神上鼓勵、生活上幫助、心理上關懷,讓老實人不吃虧,讓實干者受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