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18 09: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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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

2016年鄉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按照縣紀委十二屆六次全會精神,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中央紀委十八屆六次全會、省紀委十屆五次、市紀委三屆六次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預防為主的方針,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結合我鄉實際,現將鄉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2016年是全面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全鄉上下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省、市、縣紀委全會精神,按照縣委十二屆十五次全會要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保持堅強政治定力,忠誠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聚焦監督執紀問責,堅持標本兼治、挺紀在前,持之以恒改進作風,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為打造“生態立縣、旅游強縣、綠色崛起、同步小康”的目標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二、工作重點

(一)嚴明黨的紀律,強化剛性約束

一是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機關、各社區黨組織要把嚴明政治紀律放在首位,強化政治標準,保持政治定力。嚴禁妄議中央大政方針,嚴禁對省市縣重大決策部署說三道四,嚴禁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對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嚴禁對抗組織審查,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行為,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堅決同黨中央和省市縣黨委保持高度一致,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對違反政治紀律,危害社會穩定,信謠、傳謠、造謠,說兩面話,甚至包庇、縱容違法犯罪行為的黨員干部,堅決予以查處并實名通報曝光。

二是強化黨的紀律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加強對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省市縣黨委全會精神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全面深化改革、民生改善、重大項目、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文化旅游發展、精準扶貧等政策落實情況的再監督再檢查,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嚴查違章黨規黨紀行為,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以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群眾紀律、生活紀律六大紀律為戒尺,發現苗頭及時提醒,觸犯紀律立即處理,用嚴明的紀律管住全體黨員,真正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讓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線。要常態化抓好省市縣維護穩定各項制度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城鄉社區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在鄉、社領導班子換屆中,要嚴格把好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審核關,嚴明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全面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二)強化責任擔當,夯實“兩個責任”

一是健全責任落實體系。按照《省委關于全面推進從嚴治黨的決定》要求,把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方針落到“五位一體”建設的全過程。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四張清單”,完善責任體系,把黨委研究部署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正風肅紀、懲貪肅腐以及約談、考核、上級黨組織負責人對下級的監督落細、落小。機關、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牢固樹立“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履職要親歷親為,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這條主線,認真完成作風建設、懲治腐敗和黨內監督三大任務。并建立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承諾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監督,切實解決責任不落實或者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嚴格執行“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報告制度,鄉黨委按期向縣委、縣紀委報告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同時,鄉黨政班子成員、社區黨總支書記每半年向鄉黨委報告落實主體責任及作風建設情況,對履行責任不到的、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辦法》進行責任追究。黨政一把手及各村、社區黨支部書記要帶頭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好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任務,抓好廉政談話、講黨課、廉政教育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對重要工作、重大問題、重要案件辦理情況要簽字背書,做到“四個親自”和“十個必須”。班子成員要履行“一崗雙責”,落實好“六個必抓”,定期安排、檢查、落實和報告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融入分管工作之中。

二是加大問責力度,完善問責機制。嚴格落實《省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問責暫行辦法》,特別是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力,發生嚴重“四風”和腐敗問題的單位和個人,都要嚴肅追究責任,堅持以嚴格的追責倒逼責任落實。堅持“一案雙查”,對違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或頂風違紀問題突出的黨組織,綜合運用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既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當事人責任,又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三)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讓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十條規定、市委市政府九項規定、縣委縣政府九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

一是健全整治“四風”常態化機制。扭住“四風”不放,圍繞重要節點,緊盯享樂奢靡,言出紀隨、從嚴執紀,點名道姓、公開曝光。要以更嚴的標準、更硬的舉措,把作風建設抓到底,既用鐵的紀律整治各種面上的頂風違紀行為,更要把隱形變異的不正之風揪出來,讓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十條規定精神落地生根,鞏固和深化“四風”整治成果。進一步弘揚中華民族優良傳統,抓黨風、促政風、育家風、帶民風,推動社會風氣持續好轉。

二是持續落實“月自查、雙月督、季通報”機制,緊盯年節假期、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看住“關鍵少數”。要創新監督平臺、暢通監督渠道。加強對財務資金、賬目、票據和辦公用房等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大懲戒力度,對頂風違紀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強化制度執行力,規范干部言行,持續用力、久久為功,推動作風建設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

(四)力度不減、節奏不變,持續保持遏制腐敗的高壓態勢

一是加大紀律審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查處違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黨員和黨組織,重點查處“七個有之”以及違反“五個必須”等問題;重點查處公開發表、散布、傳播損害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言論,參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活動和非法宗教破壞活動,以及轉移贓款贓物、銷毀證據、搞攻守同盟等行為。堅決查處黨員領導干部中以權謀私、腐化墮落、侵吞國有資產等案件,加大對工程項目、惠民資金、專項資金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群眾身邊腐敗案件的查處力度。堅決查處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的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紀問題,堅決遏制腐敗。落實紀律審查下管一級以及有案不查就是失職的要求。落實約談清單制度,擴大談話函詢覆蓋面,要定期通報重大典型案件,用身邊的人、身邊的事警示黨員干部,把紀律要求轉化為自律意識,用好用活反面教材。

二是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牢固樹立“嚴管就是厚愛”的理念,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強化對干部日常監管。加強反腐敗組織協調,制定抓早抓小的常態化措施,盯住重要崗位、關鍵環節,對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防止“小錯釀大錯”。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是極極少數。主動把“四種形態”運用于信訪受理、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執紀審查等各個環節,做深做細做實監督執紀工作,切實保護大多數黨員干部。

三是加大初核力度,快查快結違紀問題。要嚴明執紀紀律,用鐵的紀律確保辦案安全。完善重大典型案件“一案一書三報告”制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增強專題教育、廉政教育和黨規教育實效性,強化警示、震懾和教育的疊加效應,發揮好治本功能。

(五)深入開展“3224”,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一是堅持全面履責,推動從嚴治黨責任向社區延伸。加大機關站所、社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力度,切實糾正和嚴肅查處基層貪腐以及執法不公等問題,讓群眾更多感受到正風肅紀的實際效果。鄉黨委要發揮關鍵作用,黨委書記要強化責任擔當,鄉紀委要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重要工作任務,強化監督管理。

二是扎實開展“三項專項治理”,即:深入開展“四風”和隱形“四風”問題專項治理;聚焦部分干部“庸懶散拖”,開展黨政機關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治理;聚焦對待群眾作風粗暴、貪腐謀私等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基層干部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堅決防止“四風”變異反彈。對不收手不知止,規避組織監督,組織隱秘聚會的一律從嚴查處,決不放過,越往后執紀越嚴。

三是加大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查處力度。查處和糾正超標準、超范圍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違規收繳群眾款物、克扣拖欠群眾財物等突出問題。重點深入開展基層干部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嚴肅查處在安居富民、城市解困、城鄉低保等惠民政策落實中“吃拿卡要”、“雁過拔毛”、優親厚友等問題,嚴肅查處侵占集體“三資”、惠民補貼以及扶貧領域虛報冒領、擠占挪用、截留私分、揮霍浪費等問題。定期曝光違紀問題,加強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以嚴明的紀律為打贏脫貧攻堅提供保障。

(六)堅持標本兼治,抓好源頭防腐

一是扎實開展黨紀黨規教育。加強黨章教育,要把黨章作為黨員正心修身的必修課,喚醒黨員干部的黨章意識,學習黨章、遵守黨章,模范尊崇黨章,真正做到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在黨興黨。加強紀律教育,采取多種形式學習貫徹《準則》、《條例》,把《準則》、《條例》和其它黨內法規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黨課學習,作為今明兩年重要教學內容,強化對黨員干部進行培訓教育,讓紀檢干部精通運用、普通黨員掌握遵守、居民群眾知曉監督,努力使鐵規刻印在心、落實在行。

二是強化輿論研判和輿論宣傳引導工作,不斷聚集和提升網絡監督正能量。扎實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積極推出一批廉政文化作品。堅持民主集中制,把“一把手”作為重中之重,強化對“關鍵少數”的黨內監督。嚴格執行黨政正職監督管理辦法、四個不直接分管、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末位表態、述廉評議等制度。持續落實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切實把權力關進籠子,堵塞一切可能出現的腐敗漏洞,筑牢防火墻。

(七)堅持從嚴管理,提升紀檢干部履職能力。

堅持“打鐵還需自身硬”。紀檢干部必須學思踐悟,磨礪黨性,忠于職守,敢于負責、敢于監督,在維護群眾利益、從嚴執紀上敢于碰硬,敢于擔當,以實際行動同腐敗現象作堅決斗爭,扎實履行執紀監督責任。要夯實基礎工作,持續深化“三轉”,認真貫徹“兩為主”要求。積極配合做好黨委、紀委、社區兩委換屆工作。深入開展“能力建設”專項活動,強化外派培訓,加強實踐鍛煉,積極捕捉、挖掘、提煉總結信息,按時完成年內下達的信息任務。堅持“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對紀檢干部要嚴格要求、嚴格監督、嚴格管理,既要考驗、鍛煉、培養,又要言傳、身教、嚴管,對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要嚴肅追究責任,用鐵的紀律確保隊伍純潔,打造一支忠誠于黨、讓人民放心的紀檢干部隊伍。

三、具體要求

今年我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艱巨,全鄉黨員干部一定要以奮發有為的精神和求真務實的作風,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一)要明確領導職責。為確保全鄉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正常開展,鄉黨委成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各(村)社區黨支部也要研究制定工作計劃,確定工作重點和措施,及時掌握情況,加強工作指導,定期向鄉黨委、紀委匯報工作情況。

(二)建立工作機制。認真落實“兩個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項任務逐項分解,建立健全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鄉級單位、村、社區黨支部要發揮各自職能優勢,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業務工作相結合,圍繞居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立足自身業務,研究提出解決辦法,抓好黨的各項政策的落實,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組織協調。鄉紀委主動協助鄉黨委、政府研究制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部署,建立信息綜合反饋機制,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四)加強監督檢查。鄉黨委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檢查與自查相結合的方式,通過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督,使監督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