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產權村衛生室和村醫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10-30 1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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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通過實施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項目和招聘大學生村醫項目,村衛生室基礎設施及服務水平得到明顯提升,但是還存在公有產權村衛生室產權不明晰、管理職責不清等問題。為進一步規范公有產權村衛生室和村醫管理,保障農村居民就近、便捷就醫,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意見如下:
一、總體目標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堅持“保基本、建機制、強基層”的指導原則,不斷加強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穩定和優化鄉村醫生隊伍,全面提升村級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切實解決公有產權村衛生室產權不明晰、管理職責不清等問題,確保農村群眾特別是貧困群眾基本醫療有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職責劃分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監督管理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鎮、街道負責對公有產權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行政管理;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為公有產權村衛生室提供業務指導。
(二)村衛生室管理規定
1.明確權屬關系。公有產權村衛生室是指利用村集體用地建設的,由市政府或村集體出資建設的村衛生室。建成后的村衛生室產權由村委會所有。
2.合理規劃建設。原則上每個行政村(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上)設置1所衛生室。衛生院所在地可不再設立村衛生室;人口500人以下且步行不超過15分鐘的相鄰行政村,原則上可聯合設置1所村衛生室。
3.落實設備設施。公有產權村衛生室建成后,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根據《省村衛生室主要設備基本裝備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配備基本的診療設備和電腦、打印機等信息化管理設備,滿足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需要。
4.保障正常運行。按照市衛健局和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完善村衛生室運行保障機制的實施方案》(三衛健字〔2020〕61號)要求,市衛生健康局按標準,以鎮衛生院為主體,負責村衛生室水費、電費、取暖費、網絡使用費及日常辦公費用等。各鎮政府負責做好通路、通水、通電、通氣、通網絡及大型修繕等基礎設施,確保村衛生室正常運行。
(三)村醫管理規定
1.加強人員配置。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的管理,保障鄉村醫生合理待遇,村衛生室至少要保證有一名具有執業資格的鄉村醫生在崗執業,確保公有產權村衛生室正常運轉。沒有村醫的行政村由鎮衛生院安排其他村村醫代管執業,或安排鎮衛生院醫務人員定期坐(巡)診等多種形式,巡診次數一周不少于兩次,實現村級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以巡診(代管)方式開展服務的,要在村衛生室等場所公告具體的出診時間、出診醫生和聯系方式等,方便群眾尋求醫療健康服務。
2.規范診療行為。市衛生健康局要進一步加強監管,指導公有產權村衛生室嚴格執行臨床診療指南,落實處方書寫、疫情登記報告、基本藥物使用等規章制度,做到診療、收費、疫情報告、公共衛生服務、消毒、醫療廢物處置、計劃生育服務等行為規范。
3.加強日常監管。各鎮、街道、村委會要加強對村醫在公有產權村衛生室執業、作息時間、衛生室室內外環境、防火防盜、村民滿意度等情況進行日常監管。
4.規范準入退出。鄉村醫生進入村衛生室執業由本人申請或村民委員會推薦,鎮政府審核,鄉鎮衛生院考核,報市衛健局批準。對不服從村委會日常監管的,村委會有權要求鄉村醫生退出村衛生室。
5.嚴格執業注冊。按照《市鄉鎮和街道改革事權下放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鄉村醫生(持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人員)執業注冊已經下放到鎮和街道。各鎮、街道要嚴格落實執業注冊制度,對符合再注冊對象人員,按照執業再注冊條件嚴格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公有產權村衛生室和村醫管理,各鎮、街道要組建由黨委政府、村黨支部委員會相關人員組成的管理委員會,各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負總責;市衛生健康局要進一步加強村醫培訓和業務指導,不斷提高村醫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鎮、街道、市衛生健康局分別向村委會、村醫宣講村衛生室權屬關系、各自職責,以及村衛生室由單一管理轉變為衛健系統和鎮村雙重管理的重要意義,確保村衛生室運行更加順暢,村醫更好服務廣大居民。
(三)加強組織協調。各鎮、街道和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村衛生室的監督管理,部門間要緊密配合,建立溝通協調機制,遇到問題及時溝通解決,不斷提高村衛生室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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