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地方志辦公室工作總結
時間:2022-11-18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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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縣地方志辦公室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省、市地方志部門的指導下,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全縣發展思路和目標任務,結合新時期地方志工作實際,全面貫徹落實《地方志工作條例》,編史修志,存史資治,加強對部門志、專業志工作的指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積極探索和實踐新時期地方志工作的發展途徑的地方志工作目標和任務,較好地完成了年初確定的工作任務。
一、2009年工作總結
(一)加強學習,搞好辦公室自身建設。志辦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創新方式,突出特色,立足實際,注重實踐,認真組織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全體干部職工加強政治理論學習,認真學習領會各級黨委、政府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增強黨性修養,不斷掌握和熟悉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思想進一步解放,對加強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認識進一步提高,搞好地方志工作的積極性進一步增強,運用科學理論解決各種實際問題的能力進一步加強。同時,結合新時期地方志工作的實際,加強對業務知識的學習培訓,不斷提高隊伍素質、業務能力和工作效率。正積極爭取于11月中旬組織干部職工參加全省地方志系統業務培訓。
(二)發揮主動性、創造性,不斷開創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一年來,志辦在深入學習了解和調查研究基礎上,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強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使各項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1、續編《××縣志》(1978~2008年)工作進展順利。我縣續志工作于2006年全面啟動。原定續志上下限為1978~2005年。至2008年底,完成了1978~2005年稿件總纂工作。2009年6月,按照縣委、縣政府和縣志編纂委員會要求,續志下限延長至2008年。續志工作中,志辦認真做好資料收集、完善篇目設置等各項工作,千方百計采取措施解決審讀志稿中存在的未按程序編纂、不符合志體要求、部門(行業)特色不突出等問題,嚴格把好志稿質量關。截至目前,已收到80%的部門稿件,計劃年底完成總篡,2010年內全面完成送審和出版發行工作。
2、加強部門志編纂工作指導。一年來,志辦按照分類指導,重點突破的工作思路,加強對各部門志編纂工作的指導,嚴格審稿,全面完成了《農村信用聯合社志》、《農業開發志》等部門志的出版發行工作。
3、加大對地方志工作的宣傳力度,加強讀志、用志服務工作,全面提升志辦服務水平。志辦充分運用已經出版的各類優秀志書,為全面了解國情、地情,合理開發和配置地方資源,申報項目,提高領導干部的科學決策,提供詳實可信的基礎性資料,為提高公民素質,提供生動鮮活的教材,為擴大對外宣傳,服務改革開放,發揮重要的媒介作用。通過志書交流和精心組織《普洱年鑒》、《云南年鑒》、《云南小康年鑒》稿件等形式,擴大××經濟社會發展對內、對外宣傳力度。
4、較好地完成了縣委、縣政府、上級業務部門和各有關部門交辦的各項任務。圍繞全縣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年內縣委、縣政府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按照省、市志辦的要求,認真組織撰稿,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了向《云南年鑒》編輯部、《云南小康年鑒》編輯部和《普洱年鑒》編輯部等報送縣情資料的工作任務。
(三)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實現工作機制的創新。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行政機關八項承諾”和“行政問責制”等四項制度,嚴格按照《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服務承諾》開展工作。
1、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志辦克服辦公條件落后、工作經費緊張等困難,積極開展部門(行業)、民風民俗、走訪知名人士等調研活動,傾聽干部、群眾對地方志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加強與編纂人員進行業務探討和交流,掌握地方志工作的第一手資料,以真實記錄××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充分反映××自然概貌、風土人情、民風民俗。
2、廉潔自律、團結干事。嚴格執行和遵守中央、省、市、縣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嚴格辦事程序,維護志辦的團結。
3、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抓好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認真貫徹落實“四項制度”,履行《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服務承諾》,堅持文明辦公,認真落實崗位目標責任制,工作職責明細分工,責任到人。
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分析
(一)主要問題。一是組織班子和干部職工系統學習理論力度不夠,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學習還要進一步加強。二是對志稿的修改和編審的質量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對部門志編纂工作的指導方面還存在不足。三是地方史實外調、讀志用志服務工作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四是我縣從2002年開始就停止了《××年鑒》的編輯出版,影響到全縣自然、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和社會現狀等信息保存的系統性和完整性。五是對地方志工作在經濟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宣傳力度有待于進一步加大。六是志辦修志條件有待于進一步改善。
(二)原因分析。一是續編縣志工作經費落實不到位,影響到縣志編纂工作的正常展開。二是志辦現有條件難以適應現代修志工作的需要。三是志辦工作人員進修、學習機會很少,干部職工業務素質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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