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問責工作總結
時間:2022-11-01 0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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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加強對實施行政問責等四項制度的領導,成立以委黨組書記段懷云為組長,黨組成員紀檢組王永才為副組長,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的貫徹落實行政問責辦法等四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黨組書記為貫徹實施“四項制度”的第一責任人,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永才同志為貫徹實施行政問責辦法的具體責任人,各處(室、校)為貫徹實施服務承諾等制度的具體責任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貫徹實施“四項制度”的日常工作。下發了《攀枝花市民宗委關于成立實施行政問責辦法等四項制度領導小組的通知》,為我委貫徹實施“四項制度”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制定方案,公開承諾
根據《人民政府關于省政府部門及州市行政負責人問責辦法》、《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行政機關推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的決定》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行政機關試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的決定》文件精神,結合我委實際,于2008年制定出臺了《攀枝花市民宗委關于貫徹行政問責辦法等制度的實施方案》,明確了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實施范圍、實施步驟和內容。并制定《攀枝花市民宗委公開服務承諾書》,在黨政網、報紙、宣傳欄上公開我委的服務承諾及各類行政審批事項。制定了切實有效措施,對貫徹落實行政問責辦法等四項制度提出明確要求,落實了相關責任,進一步強化了工作紀律。
(三)掛牌上崗,接受監督
以制度建設為基礎,以政務公開為重點,以機制創新為動力,以兌現承諾為關鍵,以效能監察為手段,以群眾滿意為目標,要求各處(室、校)要把四項制度作為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轉變工作作風、優化政務環境、樹立服務形象、推進工作的重要保證。結合部門特點,擬定服務承諾事項,辦事程序和辦結時限,向社會承諾,實現掛牌上崗制度,同時制作了領導政務公開欄和干部職工上崗證,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成立督查小組,實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貫徹落實情況,針對薄弱環節加大監督檢查和整改力度,建立長效機制,切實履行服務承諾,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嚴格執行,推進工作
認真貫徹執行四項制度,著力抓好干部職工的執行力、創新力、凝聚力,使全體干部職工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理念,加強對行政權利的監督制約,促進干部職工轉變作風。堅持說實話、摸實情、辦實事、求實效的好作風。在貫徹落實四項制度工作中,把落實四項制度與學習實踐黨的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結合起來,與當前各項業務工作結合起來,使之推進了各項工作持續、健康發展,確保了今年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取得成效
(一)干部職工精神面貌有了新的變化,工作熱情高漲,溝通協調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避免了工作相互推諉扯皮等現象的發生。
(二)工作作風得到了明顯改善,服務意識明顯增強,辦事的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有效杜絕了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說、事難辦的問題,確保了各項工作上臺階、上水平。
(三)通過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四項制度,進一步解放了思想,拓展了視野,增強了干部職工的向心力、凝聚力、戰斗力。消除了行政機關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不良現象,做到行政提速、服務提質、工作提效。
四、存在的不足方面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在貫徹實施“四項制度”工作中還存在諸多方面不足:一是在全面學習領會“四項制度”的精神實質方面還存在差距;二是對貫徹實施“四項制度”的檢查、考核制度還不夠健全;三是對實施“四項制度”工作督促檢查力度還不夠。上述各方面問題都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我們將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整改,保障我委貫徹實施“四項制度”工作健康有序的推進。
五、下步工作計劃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抓好行政問責各項工作的落實,推動民族宗教各項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是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創新工作機制,從而增強民族宗教部門執行力、公信力和工作效能,優化政務環境。
三是進一步加強民宗系統自身建設,強化行政責任,堅持學制度、守制度、用制度,把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與貫徹落實四項制度有機的結合起來,促進四項制度的落實。
四是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制度,方便各類辦事人員咨詢、了解和辦事等相關事宜。使我委機關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道路,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五是按照獎優、治庸、罰劣的原則,對在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檢查等環節不作為或亂作為并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行為,嚴格按照省、市有關規定進行嚴肅查處,依法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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