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龍鄉創建安全文明鄉鎮實施方案

時間:2022-01-18 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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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龍鄉創建安全文明鄉鎮實施方案

金龍創建安全文明鄉鎮實施方案

為了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根據全縣政法工作會議精神,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決定,在全鄉范圍內全面開展創建安全文明鎮鄉鎮鎮活動(以下簡稱創建活動)。通過開展創建活動,營造起一個個社會治安良好的小氣候,以此帶動全鄉社會治安大氣候的進一步好轉。為此,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

開展創建活動,要以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針,以促進全鄉政法工作和"長治久安工程"的落實為出發點,緊緊圍繞全黨工作大局來進行。通過開展創建活動,進一步推動基層依法治理和行業依法治理,進一步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提高基層、社區和單位的治安防范能力,預防和減少各種案件和事故的發生,為全鄉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創建活動,使全鄉各行政村、各單位更加重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不斷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協調一致,齊抓共管,充分依靠廣大人民群眾,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手段,整治社會治安,打擊犯罪和預防犯罪,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真正落實到基層單位和各家各戶,確保全鄉政治大局安定,社會治安狀況良好,社會風氣好轉,各種事故減少。

三、創建標準

1、機構健全,組織落實。鄉鎮黨委、政府和村黨支部、村委會重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行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制和"一票否決權"制。鄉鎮有黨政領導副職專抓綜合治理工作。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健全,并列入"三定"方案,配備必要的力量,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鄉鎮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按規定發揮職能作用。鄉鎮內無"失控村"。村黨支部、村委會、治保會、調委會等組織健全,人員、工作、報酬落實,具有較強的戰斗力。

2、網絡完善,責任落實。鄉鎮、村群防群治網絡延伸到了村(居)民小組,并入戶到人。民間糾紛調處率達100%,成功率達95%以上,做到一般糾紛調處不出村(居)民委員會、重大糾紛調處不出鄉鎮。鄉鎮、村(居)民委員會都建立流動人口管理機構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機構,重點人口列管率達100%,暫住人口登記率達100%,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率達100%,改好率達90%以上。

3、依法治理,管理落實。鄉鎮轄區內的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普遍開展了依法治理、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并執行各種自治章程。"四評一幫"形成制度,工作落實,效果明顯。"三五"普法措施落實,村(居)民普法率達95%以上。對流動人口、旅店、廢舊物品回收點、歌舞廳、錄像放映廳、文化市場和集貿市場、重點物資倉庫等都制定了嚴格的治安管理防范制度,并認真執行。

4、社會穩定,"打"、"防"落實。堅持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廣泛發動和組織群眾,采取各種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隱患。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報警點,落實警民護路責任,形成防控體系。鄉鎮無非法游行,無集體越級上訪,無群體性糾紛械斗和宗族糾紛械斗;無重特大刑事案件;每年發生刑事案件的數量不超過人日總數的0.5‰,發生治安案件的數量不超過人口總數的3‰,;刑事案件破案率達90%以上,在冊逃犯追回率達90%以上;無、吸毒販毒等社會丑惡現象;無突出的治安問題;無治安混亂的單位和場所;無車匪路霸、地痞村霸、街痞市霸;無重大交通事故、火災事故和重大責任事故。

5、全面發展,制度落實。鄉鎮黨委、政府和村黨支部、村委會全面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能夠在基層全面得到落實;群眾普遍樹立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共同理想和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不動搖的堅定信念;以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觀念為主要內容的公民素質不斷提高,以積極健康、豐富多彩、服務人民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質量不斷提高,以社會風氣、公共秩序、生活環境為主要標志的文明程度不斷提高,形成了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創建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要求高、難度大的工作。鄉黨委、政府必須切實加強領導,把創建活動作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工作重點,納入兩個文明建設的總體布局,同發展經濟、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結合起來,同落實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制和"一票否決權"制結合起來,促進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各村和各單位黨政一把手,要承擔起創建工作的主要領導責任,要親自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同時要明確一名副職具體抓。

(二)選準突破口,齊抓共建。各村和各單位要從實際出發,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把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創建活動的突破口。創建活動由鄉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統一組織部署;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具體指導、負責檢查督促落實;鄉派出所、司法所、廣播站、中小學校、紀檢、組織、民政、財政、建設、衛生等有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主動參與;各行政村(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要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創建標準,一項一項地抓好落實。

(三)大力宣傳,發動廣大群眾參與。創建活動必須緊緊依靠群眾,充分發動群眾。各地各單位宣傳系統要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開辟專欄,設立專題,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輿論引導,及時總結經驗,推介典型,把創建活動不斷推向深入。

(四)認真檢查督促,大力表彰先進。鄉黨委、政府采取經常檢查和年度考評相結合的辦法,加強對創建工作的檢查督促,大力表彰在創建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總結、推廣典型經驗,促進創建工作平衡發展。

金龍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

200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