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工作實施意見

時間:2022-04-07 07:28:00

導語: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工作實施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工作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穩定糧食生產,保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政策的意見的通知》(財建〔2005〕59號)和《關于印發遼寧省2005年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遼政辦發〔2005〕29號)、《關本公務員之家于印發2005年全省糧食直補資金發放工作方案的通知》(遼農發〔2005〕60號)精神,在對2004年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以下簡稱糧食直補)政策調整和完善的基礎上,結合我縣實際,現對2005年糧食直補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糧食直補的原則

(一)堅持向糧食主產區傾斜的原則。糧食直補資金要全部用于對種糧農民的補貼。 (二)堅持簡便易行的原則。對糧食直補資金分配和兌付辦法既要周密規范,又要符合農村實際,盡量簡化程序。

(三)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糧食直補各項政策、對種糧農民分配補貼的相關數據都要向農民公開,確保宣傳到戶。

二、糧食直補資金規模和來源

(一)資金規模。糧食直補資金規模為市政府分配給我縣2005年的指標。

(二)資金來源。糧食直補資金由各地建立的糧食風險基金安排,省適當補助。

三、糧食直補對象和補貼品種

(一)補貼對象。用糧食風險基金直接補貼的具體對象是全縣范圍內從事享受補貼的糧食作物生產的農民(含農墾系統國有農場職工)。農民承包地實施流轉的,原則上補貼給原承包戶。原承包方與流轉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二)補貼品種。2005年享受直補補貼的糧食品種為玉米、水稻、小麥、高粱、雜糧五大糧食作物。

四、糧食直補資金分配依據

(一)對農民分配糧食直補資金的依據。以每個農戶今年實際種植玉米、水稻、高粱、小麥、雜糧的面積之和,扣除機公務員之家請支持原創網站大秘書網動地面積后,作為分配糧食直補資金的依據。按照全縣糧食直補資金總規模和當年享受補貼的糧食作物播種總面積,計算出全縣統一畝均補貼標準,在補貼兌付開始前,在全縣實行張榜公布。

(二)對每戶農民的直補資金分配結果以《種糧農民補貼通知書》的形式通知農民。通知書中必須注明:當年享受補貼的糧食作物實際種植面積、單位面積補貼標準、應發放補貼金額。

五、糧食直補資金的撥付和監管

(一)糧食直補資金實行專戶管理。縣級財政部門通過在同級農業發展銀行開設的糧食風險基金專戶對糧食直補資金進行管理。在糧食風險基金專戶下單設糧食直補專賬,對直補資金進行單獨核算。鄉鎮財政所或農經站要在農村信用社開設糧食直補資金專戶,確保糧食直補資金專戶管理、封閉運行。

(二)糧食直補資金采取年初預撥、年底清算的辦法。在直補資金具體撥付過程中,實行縣對場鄉鎮年初預撥、年底清算,逐級批復的辦法。縣財政依據財政和農業部門核定的分配計劃,及時將直補資金撥付到鄉鎮財政所或農經站在農村信用社設立的糧食直補資金專戶。鄉鎮財政所或農經站在糧食直補資金到達當地糧食直補資金專戶后,按照當地糧食直補具體實施辦法的規定,以發放現金、儲蓄存折或銀行卡的形式將直補資金一次發放到種糧農民手中。2005年糧食直補資金兌付工作必須在8月31日前結束。

(三)健全糧食直補財務公開制度。糧食直補資金的兌付,要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每個農戶的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事項都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

(四)健全糧食直補基礎檔案管理工作。糧食直補的有關資料,要分類歸檔,嚴格管理。

(五)加強糧食直補資金監督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共同配合,加強對糧食直補資金的監管,確保補貼資金的及時足額兌付。直補資金禁止集體代領。不允許用直補資金抵扣任何稅費和債務。要堅決杜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等違紀問題的發生。

六、建立糧食直補工作責任制

(一)實行糧食直補,直接關系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縣政府全面負責全縣糧食直補工作,責成財政和農業部門牽頭,由發展改革(計劃)、糧食、農發行、農信社、審計、監察部門組成糧食直補工作小組,分工協作,共同開展糧食直補工作。財政部門負責直補資金的籌集、管理;農業部門負責直補資金的發放;糧食部門負責提供糧食商品量;金融部門負責配合財政、農業部門做好直補資金劃撥、發放的相關工作;監察、審計部門負責對直補政策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糧食直補政策規定的,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

(二)各鄉鎮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在縣定原則的基礎上,周密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縣農村經濟發展局和財政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