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改革養老保險工作計劃
時間:2022-03-05 1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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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養老金改革的熱潮中,韓國也開始制定并實施新的退休養老金計劃,以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壓力。整個新的養老金計劃分成兩個階段實施:一是2004年7月前在有五人以上雇員的公司推行,二是到2007年1月推廣到全部的公司和員工。估計到今年7月,會有83億的雇員參與到新的計劃中。在韓國,依據1961年的《勞工標準法案》,公司必須在員工退休時一次性支付與工作年數和月薪相關的補償金,但該規定也可能因為雇主未交足養老儲金而變得無效。正是這個原因,導致了截至2003年8月未支付的退休金占了總債務的30%。新的養老金計劃則可以彌補這一缺陷,保障員工退休時應領取的補償金。新的養老金計劃允許雇員對DB(給付確定制)計劃和DC(繳費確定制)計劃進行選擇,DB計劃提供了一個事先確定的給付金額,而在DC計劃下職工退休金的多少是不確定的,這取決于養老基金運作的情況,投資的風險由雇員自己承擔。當雇員更換工作時,個人賬戶會確保其已繳納的養老儲蓄金在退休后可以領取。雇員每月繳納一定數量的養老儲蓄金,年滿55周歲并且繳費10年以上可以退休并領取養老金。新的退休養老金計劃可以完善現有的社會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的共同天地保障制度,把原先被排斥在保障范圍之外的非正式員工也納入了養老金計劃之內。這不僅可以豐富養老儲蓄金,以加強養老基金的可持續性發展,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由于老齡化所引起的養老金支付危機等問題。新計劃的目標是加強目前的養老金制度與DB計劃,同時設計嚴格的安全防范措施以解決DC計劃發展中個人賬戶所面臨的投資風險。公司可以在目前的支付制度與新的制度之間進行選擇,也可以根據雇員與雇主之間的協議同時提供兩種計劃。養老金產品一般由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投資信托公司等出售。韓國有關方面指出,相信大多數公司都會選擇新的養老金計劃,因為它提供了多樣性、差別化的稅收優惠,而與此同時,目前的養老金計劃的稅收優惠將會減少很多。不過,如何解決雇主不斷增長的經濟負擔和雇員投資風險的矛盾仍然值得關注。為了減輕雇主的負擔,DB計劃下退休儲蓄金的水平可以自主決定;同時為有效化解雇員投資風險所采取的措施也已經在嘗試中:即使DC計劃下的個人儲金不足,也可以依據工作年限將其轉化成一次性的退休金支付。通過對退休基金運作設置限制,選擇合格的金融機構以及在公司破產時確保退休金優先受償等措施,為雇員的個人權益提供廣泛而全面的保障。當然,新計劃的實施必須有一個相對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的共同天地短暫的由管理當局引導的過渡期,這可能會給韓國的金融機構帶來不少挑戰。如銀行和保險公司必須盡快確定是修改目前的相關制度以適應新的與市場相關聯的產品和服務,還是選擇向其它有經驗的國家學習實施一套新的制度體系。隨著新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和新的退休養老金計劃被雇主和雇員逐漸接受,金融服務機構也將在退休養老金市場占據支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