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百日執行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01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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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百日執行實施方案

為落實司法為民宗旨思想,以實際行動迎接北京奧運會,根據省法院決定,結合中院正在開展的“關注民生,促進和諧”執行百日會戰活動安排部署,院黨組決定從2008年4月11日至2008年7月20日,開展“迎奧運、系民生、促和諧、清積案”百日專項執行活動,為確保活動達到預期目的,特制定方案。

一、指導思想

“迎奧運、系民生、促和諧、清積案”百日專項執行活動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結合全省法院正在開展的“人民法院為人民、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教育活動,充分認識民生類案件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安定團結。解決好此類案件,是人民法院長期以來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工作內容,也是當前為北京奧運會創造和諧社會環境的一項緊迫任務。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此類案件的執行工作。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活動的順利進行,成立以副院長張慶忠為組長,執行局長盧曉東、辦公室主任劉紅新為副組長,庭長葉永亮、張春華、李憲瑞為成員的活動領導小組,該活動辦公室設在執行四庭。

三、任務目標

民生類案件主要是涉及“三農案件”、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人身損害賠償、農民工工資及其它一般債務糾紛案件。本次活動結束時,此類案件結案率要達到80%以上,確實不能執行或短期內不能執結的,要通過扎實深入的工作和耐心細致的解釋,使當事人理解,從而達到涉訪人數明顯減少,人民群眾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高。

四、方法步驟

這次活動分三步進行:

第一步:準備工作:2008年4月25日——2008年4月30日

對2008年3月31日前未執結的案件進行認真清查、遂案登記、執四庭匯總情況后,于5月10日前將統計情況上報中院活動辦公室,對有執行能力而拒不執行、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案件要作為重點案件專門上報,至少要上報5件此類案件,中院將從中選出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第二步:組織實施

1、按照清查情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遂案展開執行。對重點、難點案件要加強分析研究、尋找對策、組織力量、盡快執結,中院將視情況采取提級執行、指令執行等各種有效執行措施,統一調度,確保案件盡快執結。

2、基層法院派出法庭的此類案件,也要納入活動范圍內,基層法院執行機構要加強對派出法庭執行工作的領導,解決好執行中遇到的問題,特別是涉及到“三農”案件要及時妥善處理。

3、開設專門投訴熱線電話,自3月25日起專人值班,接到投訴電話后,值班人員要詳細了解情況,做好記錄,迅速將案件轉交所屬執行庭,投訴電話為4222215。

4、活動期間實行周匯報制度,每周五上午九時前將本周執結的案件報執四庭,不能執結的案件也要報告進度情況。

具體實施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5月4日——5月31日)

1、5月5日為活動集中宣傳日,設立宣傳站(點),利用宣傳展板、宣傳單、宣傳橫幅標語等各種宣傳手段進行宣傳手段進行宣傳,并接受群眾的現場投訴,通過宣傳使社會各界了解活動的目的和意義。

2、5月8日為集中執行日,可以采取現場執行、執行兌現大會等多種形式,對有執行能力的案件要即時執結,對有執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堅決予以執行。對共同執行日情況進行統計,并填寫統計表,于當日十五時前報執四庭。

3、本次活動,除執行局統一安排外,各執行庭要采取多種形式精心組織,確保活動的持續性和有效性,同時執行局在轄區內適時組織幾次不同形式的統一執行行動。

4、5月30日進行第一階段工作小結,將前一階段執行情況進行總結,書面總結材料和需要跨轄區調度執行的案件一并于5月30日前上報活動辦公室。

第二階段(6月1日——7月20日)

1、6月8日,召開執行百日會戰活動調度會,對第一階段組織開展情況、執行成果、投訴情況進行小結,通報排名情況。同時布置第二階段工作任務。對難案、積案進行調度。

2、調度會后,采取適當形式,向社會各界公開前一階段的成果,再次公開曝光一批案件,敦促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義務,申明拒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

3、6月29日為第二個共同執行日,再次掀起執行高潮。具體工作由執行局組織實施,重點執行前一段未執結的“骨頭”案件。要采用一切法律的手段,加大力度,盡快執結。對重點案件的執行要邀請新聞媒體的跟蹤報道。

4、對投訴案件、上級交辦、督辦案件以及網絡、報刊等媒體公開曝光的案件,要加大執行力度,力爭活動結束前執結。

第三步:總結

各執行庭在活動中,要注意收集資料和數據,完善登記、統計報告制度。活動結束后,各庭要分別進行認真總結,探討如何建立長效機制,更好地解決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執行問題,將對各庭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排名,評選出立功受獎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單項獎的名單和書面總結報告于7月16日前報執四庭。法院集中執行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排出名次(該排名與年終總結表彰掛鉤),評選立功受獎的單位和個人,召開總結表彰大會,對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

四、要求

1、認真組織、加強領導。成立專門的組織領導機構,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要在人員、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經費等方面給予切實保障。

2、加強督導、搞好協調。這次活動要充分運用“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的執行工作新機制。中院統一領導此次集中執行活動,并將適時派出督導組赴各法院督導檢查,及時協調解決轄區內活動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以保證集中執行活動正常、有序進行。

3、主動匯報、取得支持。要緊緊靠黨委領導,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人大匯報此次活動的開展情況。對于重大、疑難案件和可能引發不穩定因素的情況要及時報告并與有關部門溝通,主動爭取支持和配合。

4、注重宣傳、及時溝通。在集中執行活動過程中,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網絡、報刊等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工作。要通過強有力的宣傳工作,為集中執行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塑造法院司法為民的良好形象。要注重上下溝通和信息交流,對典型案例應及時上報材料或照片或可供媒體使用的錄像。同時,要做好信息、簡報的采編工作。

5、維護穩定、確保成果。在加大執行力度的同時防止矛盾激化,切實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堅持依法執行,文明執行,慎用強制措施,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集中執行活動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推進集中執行活動的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