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物重點監管工作計劃

時間:2022-03-07 0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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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物重點監管工作計劃

為幫助各地準確把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2年工作要點》(安監總政法〔2012〕18號)關于危化品安全監管重點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統籌謀劃好本地區2012年危化品安全監管工作,現就2012年危化品安全監管重點工作安排說明如下:

一、總體工作思路

2012年危化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總體工作思路是: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部署和總局2012年工作安排,圍繞“一個樹立、三個堅持、三個強化”,以深入貫徹落實國發〔〕23號、國發〔〕40號兩個重要文件為主線,以提升危化品領域科學發展安全發展能力為目標,以推動企業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地方政府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為核心,以實施危化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強化“兩重點一重大”安全監管、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深化“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信息化建設和推進科技進步為手段,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改進監管方式,堅決遏制危化品重特大事故,促進全國危化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工作安排的有關說明

(一)關于嚴格危化品安全管理。年11月26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40號),對嚴格危化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國發〔〕40號文件要求,嚴格危化品安全管理,今年安排了8項重點工作。

1.各地要組織認真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國發〔〕40號文件有關要求。為了指導各地深入貫徹落實國發〔〕40號文件要求,總局會同危化品安全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正在起草《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對進一步加強危化品安全管理提出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力爭4月底前印發《通知》。

2.加強危化品“兩重點一重大”安全監管。突出重點,強化監管,是遏制危化品事故、推進危化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的必然要求和有效手段。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抓住“重點危險工藝”,提升化工行業本質安全水平;抓住“重點監管危化品”,控制危化品事故總量;抓住“危化品重大危險源”,遏制較大以上危化品事故。具體要求:一是今年要全面完成化工企業危險工藝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總局將對各地改造完成情況和實際成效組織開展專項檢查。二是新建化工裝置要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三是啟動涉及重點監管危化品的生產、儲存設施和危化品重大危險源自動化監控系統改造提升工作。涉及重點監管危化品的生產裝置必須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DCS),高度危險和大型裝置要裝備緊急停車系統;重點監管危化品的儲存設施和危化品重大危險源要裝備自動化監控系統,實現溫度、壓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氣體泄漏等重要參數自動監測監控報警,高度危險和大型裝置要有緊急切斷措施。各地要制定改造完善工作計劃,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改造任務。四是要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開展危化品重大危險源普查,建立危化品重大危險源檔案;指導危化品企業對照新頒布標準的要求,對危化品重大危險源自動控制措施進行評估整改,提高預防較大以上危化品事故的能力。

3.加強危化品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監督管理。從源頭上強化規劃和設計的管理是加強危化品安全監管的必然要求。近年來,由于設計不完善或沒有正規設計造成的危化品(化工)事故時有發生。在日常管理和監管中很難發現和消除設計造成的缺陷和隱患。因此,各地必須高度重視危化品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監督管理。一是要開展建設項目設計安全審查。危化品建設項目尤其是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建設項目都要開展設計安全審查。建設項目設計單位要按照《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導則》(AQ/T3033-)的要求,開展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安全審查(HAZOP審查)。二是要把建設項目設計安全審查與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結合起來。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通過行政許可盡快開展危化品建設項目設計安全審查,逐步實現到所有危化品建設項目設計階段都要進行安全設計審查。三是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加強危化品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監督管理,對由于設計不完善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嚴肅追究設計單位的責任。

4.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當前,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仍然是危化品安全監管最有效的手段。新修訂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頒布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及時制定修訂了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配套的有關行政許可部門規章。目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已經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1號)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還將陸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這些新制定修訂的部門規章進一步提高了準入門檻,細化了準入條件,明確了事權劃分,規范了許可工作程序,提高了違規處罰標準。各地要以貫徹落實這些新制定修訂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契機,針對當地危化品安全生產的特點,細化許可條件,修訂完善相關安全許可工作細則,規范工作程序,嚴格危化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嚴把危化品生產、經營、使用許可準入關口。要認真吸取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事故教訓,加強大型石油庫安全許可工作。

5.組織開展在役化工生產裝置安全設計診斷。為全面消除化工生產裝置設計安全隱患,組織開展在役化工裝置安全設計診斷,在3年內完成對未經過正規設計的化工裝置的安全設計診斷工作。危化品企業要聘請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或專家,對本企業的化工裝置尤其是未經過正規設計的裝置進行安全設計診斷。通過安全設計診斷,重點對裝置布局、工藝技術及流程、主要設備和管道、自動控制、公用工程等進行設計復核,及時整改裝置設計存在的問題,從源頭消除安全隱患。

6.加強化工園區(包括化工集中區,下同)安全一體化管理。化工企業進園區,在降低公共安全風險的同時,增大了園區內化工企業間安全生產相互影響的風險。因此,必須實施和加強化工園區一體化管理。各地要組織開展現有化工園區整體安全風險評估,科學規劃化工園區產業鏈,優化園區內的企業布局,嚴格企業入園條件。化工園區要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分利用園區內各企業的監測監控、應急救援等資源,構建園區一體化管理信息平臺,對園區安全生產進行一體化封閉管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制定《化工園區安全管理規定》,指導各地加強和規范化工園區的安全管理。

7.繼續加強危化品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體系建設。目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已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和《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3號)。今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盡快修訂制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評價細則》、《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及其配套文書,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細則》、《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等安全生產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制定《危險化學品目錄》。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還將組織開展危化品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體系課題研究。指導有關單位制定《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應用導則》和《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編制導則》,加快制修訂列入2012年度計劃的《光氣及光氣化產品安全評價通則》等標齡長且不適應當前安全要求的重要標準。

加強危化品的地方立法工作。各地要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周期短、針對性強、可操作性強等優勢,結合貫徹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配套部門規章,繼續加強有關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制定適應本地區危化品安全生產特點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8.建立完善危化品安全監管部門聯動協調機制。各地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建立完善危化品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協調和督促相關部門做好城鎮危化品、大型危化品儲罐區、危化品道路運輸、危化品輸送管道和使用危化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進一步推進蘇浙滬和環渤海地區危化品道路運輸區域聯控機制建設。

(二)關于推動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危化品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最終取決于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逐步落實到位。危化品安全監管工作一定要緊緊圍繞推動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展。因此,要繼續貫徹落實國發〔〕23號和安監總管三〔〕186號兩個重要文件,推動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抓好五個方面的工作。

9.繼續貫徹落實國發〔〕23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安監總管三〔〕186號)文件精神。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指導危化品企業全面領會和正確把握文件要求,著力在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設備設施、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加強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加強承包商安全管理、加強變更管理、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加強班組建設和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等方面下功夫,進一步細化和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0.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與評審工作。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有效抓手,也是提高安全監管效率和效果的重要載體。通過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企業可以解決安全生產怎么干、干什么、如何干、干到什么程度的問題,監管部門可以解決管什么、重點管什么、具體要求是什么的問題。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視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要防止片面追求達標進度的傾向,更加注重達標質量。達標企業要能夠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明顯問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是對所有危化品企業提出的普遍要求,各地在實踐中針對具體企業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有針性的診斷,針對企業特點和突出問題提出具體要求,增強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各地要以安全生產標準化為抓手,推動企業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各地要制定危化品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明確目標任務、涉及范圍、進度安排、實施方法和保障措施等,力爭2012年底前基本實現危化品企業達到三級以上安全標準化水平的工作目標。要著力培植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達標示范企業,建設一批二級以上達標示范企業。

11.深化和規范危化品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隱患是預防事故的重要手段,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始終把督促企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的體制機制作為主要工作來抓。針對危化品企業特點,監管三司將制定危化品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導則,指導企業規范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借鑒北京順義經驗,逐步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報信息系統。要督促企業制定重點突出、針對性強、科學規范的年度隱患排查治理計劃,及時跟蹤企業查出隱患的整改情況,保證排查治理效果。

12.全面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化工裝置安全運行涉及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人員素質和企業安全管理水平,貫穿正常運行、開停車、異常工況處理和維護維修全過程。要保證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必須著力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為指導企業企業正確理解《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3034-)的要求,全面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制定《關于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從及時收集涉及危化品的安全信息、開展化工過程危害分析、完善操作規程、加強人員培訓、加強承包商安全管理、加強動火及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機械儀表電氣設備完好、公用工程可靠、變更管理、試生產安全審查、事故及應急管理等方面,指導企業逐步提高化工過程安全管理水平。《關于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出臺后,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3034-),指導企業認真落實指導意見,提升化工過程安全管理水平,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3.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危化品安全管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采取措施督促有關中央企業認真吸取近年來中央企業發生的重特大危化品事故教訓,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發生。大力支持地方安全監管部門督促有關中央企業全面開展危化品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進一步提升中央企業危化品整體安全管理水平。繼續指導和推動中央企業在涉及危險化工工藝裝置設計和運行階段全面推廣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全面分析評估化工裝置安全風險,提升企業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的能力。今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會同國資委適時開展中央企業危化品安全管理專項檢查,督促中央企業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整體管理水平。

(三)關于開展專項整治和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采取調研指導、專題研究等方式,加強基礎工作,推動重點工作落實,指導基層破解工作難點,重點做好七個方面的工作。

14.繼續深化危化品領域“打非”工作。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準確理解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2年工作要點關于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具體要求,高度重視危化品領域“打非”工作,工作重點是全面清理危化品建設項目,嚴肅查處未批先建、擅自變更建設范圍等非法違法行為并加大處罰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加強對停產、關閉企業的監管,防止企業無證生產;加強試生產延期企業的安全監管,防止個別企業借試生產延期之名拖延和逃避安全隱患整改。要嚴厲打擊無證經營危化品行為。

15.加大對基層工作的指導力度。地方安全監管部門要針對本地區危化品安全生產實際,確定并深入重點市、重點縣,開展針對性的調研督導,指導基層正確把握重點工作內容和具體要求,積極破解工作難點,幫助基層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16.積極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實施。各地要按照時限要求,積極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中的“六大體系”和“七項重點工程”建設。逐步建立危化品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17.積極轉化危化品領域國際交流合作成果。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組織完成與陶氏化學合作開展的危化品安全管理第二期示范合作項目,提出化工企業泄漏管理技術要求。推進與拜耳公司關于加強光氣安全管理的合作,提出加強我國光氣企業安全監管的對策措施。總結與塞拉尼斯公司關于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合作成果,推動我國化工過程安全管理技術進步。積極參與我國應對《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對策與措施的研究工作及相關國際合作,加強《歐盟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REACH)》實施情況的跟蹤和研究工作。

18.加快危化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加快危化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是提高監管效率的重要措施。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依托“金安”工程,加強危化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力爭在2013年實現行政許可網上申請和審批。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進一步完善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系統,并將其納入“金安”工程。

19.開展危化品登記專項督導調研,推動和指導各地做好危化品生產企業和進口企業的危化品登記工作。

20.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與有關協會和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的聯系,指導有關協會和中介機構圍繞危化品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開展技術支撐與服務工作,圍繞工作難點開展專題研究,充分發揮有關協會、中介機構在危化品安全生產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