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局監管執法工作打算

時間:2022-06-21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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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局監管執法工作打算

為進一步落實依法行政,強化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規范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行為,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總局令第24號)規定和要求,結合市安監局主要職責、監管權限、執法人員數量、技術裝備和經費保障狀況,以及分管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情況,編制2012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科學發展、安全發展這個主題,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開展“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活動為載體,以推行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為手段,強化政府監管職責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強化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和專項整治,提升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改善企業作業場所職業安全健康條件,強化基礎保障能力建設,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預防和減少一般事故,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確保省政府安委會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不突破。

(二)企業主體責任更加落實。分管領域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應急預案備案、隱患自查自糾、標準化建設、職業健康管理、全員安全培訓、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等制度得到基本落實,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三)監管執法效能明顯提升。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煙花爆竹生產批發安全生產許可、項目審查到現場率達100%;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率、執法監察到期復查率達100%;監管執法中可能產生的復議和訴訟維持率力爭達100%。

(四)基層基礎工作不斷夯實。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建設初見成效;“安全社區”、“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安全生產優秀班組和班組長等創建工作取得實質進展;宣傳教育活動的職工群眾參與面和活動影響力不斷加大。

三、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綜合協調。一是完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相結合的機制,通過定期通報、安委會會議、聯合執法、重要事項協調、聯合督查等,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形成監管合力。二是推進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組織協調各級各有關部門實行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將網格責任細化落實到基層和企業,加快建立起橫到邊、縱到底的監管體系。加快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平臺建設,實現網格監管的體系化、常態化和規范化。三是督促協調各級各有關部門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活動,每季度組織一次重點行動,強化重點領域檢查和整治。四是加強督查、考核和獎懲,實施嚴格的安全生產問責制度。

(二)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通過加強培訓教育、嚴格監督檢查、嚴肅事故責任追究等方式途徑,增強企業負責人的安全責任意識和抓好安全生產、落實主體責任的自覺性。督促企業負責人嚴格落實現場帶班和地下礦山領導下井帶班制度,加強現場管理。二是強化企業隱患自查自糾,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隱患定期自查、自評、自糾、自報制度,按時、按要求填寫《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報告表》,自覺接受監督檢查,落實企業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三是強化企業安全投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安全費用提取使用制度,積極穩妥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四是強化企業應急救援和崗位自防自救,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程序簡明、易懂好記、實用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并強化培訓,切實提高現場作業人員的自防自救和逃生能力。五是強化企業職業健康工作,督促企業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全面開展職業危害申報,加強對粉塵、高溫、高毒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的防控。六是強化企業安全培訓,嚴格落實企業負責人“一人一檔”制度,督促企業強化全員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技能。七是強化企業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好安全生產協調、管理職責。

(三)進一步強化分管領域檢查和整治。非煤礦山方面,深入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67號文件,嚴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核發工作。對列入2015年底前關閉范圍的礦山,嚴密監控其生產動向,嚴禁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突擊開采。繼續開展采空區治理,并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廢棄礦井治理。繼續在露天采石場推廣中深孔爆破、機械化裝巖和液壓二次破碎技術,抓好安全距離、爆破和邊坡管理三個重點。危險化學品方面,深入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以及上級出臺的一系列配套文件,理順管理職責以及行政許可程序。加強對重點企業、重點產品和關鍵工藝、重點設備、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開展設備檢修、動火、受限空間、盲板抽堵等八項作業的安全專項整治。繼續開展化工裝置設計安全“診斷”活動。煙花爆竹方面,深入貫徹落實《安全設施整頓提升驗收標準》,繼續推進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生產設施的提升改造。鼓勵生產企業加大投入,在涉藥工序采用機械化生產,實現人藥、人機隔離。深入開展“三超一改”(超范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專項治理。會同公安部門建立煙花爆竹企業產品流向信息化系統,做好流向登記工作。積極配合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繼續保持“打非”高壓態勢。工商貿企業方面,繼續做好冶金煤氣、有限空間作業、粉塵作業、交叉作業、檢修作業等重點環節的安全監管。以安全標準化建設為抓手,進一步做好機械、輕工等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職業健康方面,準確把握職責定位,加強對粉塵、高溫、高毒物質等職業危害的監測檢驗和專項整治。

(四)進一步強化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一是強化企業的自查自糾。建立企業自查自糾報告工作管理臺賬,加強對企業隱患自查自糾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二是充分發揮專家查隱患作用。組織專家深入地下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有色等重點企業的生產現場,對生產工藝、設備設施進行安全診斷,幫助企業發現重大隱患。三是落實政府掛牌督辦制度。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問題和重大事故隱患,及時下達督辦通知書,實行掛牌督辦。四是加強執法,督促整改。對企業自查、專家現場診斷、政府掛牌督辦的安全隱患,有計劃的通過日常檢查、專項執法和重點督查,依法督促整改。

(五)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基礎保障能力建設。一是按照分級管理原則,與分管領域企業全部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督促企業將責任書簽到車間、班組。二是強化對各類企業的動態監管,開展安全生產等級評定管理工作。三是大力實施“科技興安”戰略,推進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領域實施安全生產技術提升改造工程,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四是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預案制定、備案及演練的指導和檢查,督促企業認真制定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五是強化安全文化建設,大力宣傳國務院40號文件、省政府15號文件,著力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強化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資格培訓。穩步推進“安全社區”、“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安全生產優秀班組和班組長等的創建工作。

(六)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一是加強執法規范性建設。對機關制定的行政許可、項目審查、執法檢查、案件處理、事故調查等工作制度和程序進行全面梳理,從源頭上規范行政執法工作。二是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通過業務培訓、執法比武、案例分析、文書點評、執法隊伍標準化建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和交流,不斷提升履職能力。三是加大執法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監管與執法相協調的內部工作機制,科學編制執法計劃,落實檢查頻次和責任人,確保執法到位。嚴厲打擊瞞報事故、非法生產等非法違法行為。

四、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工作日測算及安排

(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測算。市安監局機關行政人員19人(含工勤1人),下屬監察支隊8人,納入計算的行政執法人員為20人(18×70%+8×90%)。

(二)執法工作日測算。

1.總法定工作日5000個:

總法定工作日=全年法定工作日(250天)×執法人員數量(20人)=5000個。

2.其他執法工作日2215個:

(1)實施行政許可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工作日1055個;

①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受理、審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工作日160個。

責任科室:礦山安全監管科,責任人:。

②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和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危化品安全生產經營許可、使用許可、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煙花爆竹生產經營許可工作日240個。

責任科室:危化品安全監管科,責任人:。

③工商貿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職業衛生安全許可工作日20個。

責任科室:工商貿安全監管科(掛職業健康安全監管科的牌子),責任人:。

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工作日120個;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資質認可工作日15個。

責任科室:綜合安全監管科,責任人:。

⑤行政審批中心窗口安排1人全年負責,工作日250個。

⑥駐村蹲點安排1人全年負責,工作日250個。

(2)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日160個;

(3)安全生產舉報查處工作日90個;

(4)參與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上級安全監管執法機關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督查、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日100個;

(5)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的受理、登記建檔、跟蹤監控、督促整改工作日80個;

(6)有關報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備案工作日40個;

(7)開展機動執法工作日180個;

(8)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日10個;

(9)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安全監管機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工作日100個;

(10)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商貿企業安全標準化驗收工作日280個;

(11)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安全社區創建驗收工作日40個;

(12)應急救援預案備案審查、救援演練工作日40個;

(13)安全生產月工作日40個。

3.非執法工作日1600個:

(1)學習、培訓、考核、會議等占工作日600個;

(2)檢查指導下級安全監管執法機關占工作日300個;

(3)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占工作日400個;

(4)參加黨群活動占工作日300個;

4.執法檢查工作日1185個:

執法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5000-(2215+1600)=1185個。

五、重點監管生產經營單位

按照威政辦發〔2008〕91號文的規定和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原則,根據測算的執法檢查工作日和市安監局裝備配備等客觀實際,確定2012年市安監局監管執法生產經營單位為27家(見附件)。

六、執法檢查

(一)2012年執法檢查的頻次和重點。

執法檢查主要按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總局24號令)所規定的19項內容進行。

根據執法檢查工作日測算和車輛、裝備情況,每個執法檢查工作日擬檢查生產經營單位2家或抽查單位1家。其中,對直接監管的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每年執法1次,其他直接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每兩年執法1次。重點監管生產經營單位由各科室(含監察支隊、應急救援中心,下同)確定。對各市區確定的重點監管執法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抽查,每市區全年抽查不低于5家次。監察支隊要細化制定年度執法計劃,報市安監局同意后實施,落實好執法頻次和執法內容。

(二)執法檢查的方式。根據市安監局的工作任務和測算的工作日及執法條件,各科室結合行政許可和項目的審批、現場審查可自行安排計劃獨立進行執法檢查。科室之間、科室與監察支隊之間要做好計劃銜接,相互配合,避免交叉和重復,也可與監察支隊聯合進行。可根據不同時段、專項檢查、集中行動等工作安排進行專項檢查,但對重點監管單位的19項內容年內要進行全覆蓋檢查。

七、綜合監管事項

組織開展全市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在春節、“兩會”和國慶期間,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組織綜合督查組,對各市區、有關重點行業和領域、重點企業、重點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市安監局成立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行政一把手全面負責,分管局長對分管范圍內的監管執法工作分工負責。各科室負責人為行政執法執行責任人,負責具體行政執法工作,要認真按照監管監察一體化的工作格局,既要抓好許可等監管工作,又要抓好執法監察工作。全局監管執法人員要認真貫徹國家安監總局15號令、24號令等規定,明確監管執法工作措施、工作進度和責任人員,確保年度監管執法工作計劃順利實施。

(二)落實責任,明確任務。各科室要嚴格按照年度計劃細化分解執法任務,要按照本計劃的要求,明確安全監察的時間、任務和責任,做到每月有計劃,有小結。發現企業未進行設立審批、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申領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等違法行為,各科室要相互通報、確認,有關科室要在依法查處后再為企業辦理相關手續。執法檢查情況要及時錄入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信息系統。

(三)統籌安排,協調推進。各市區、開發區和工業新區安監局要樹立“一盤棋”意識,格按照國家總局、省局有關要求,并參照本計劃,認真編制各自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各項工作措施要明確具體,注意避免重復檢查。201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將對各市區執法計劃的執行情況各開展一次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