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風優化整體工作計劃
時間:2022-03-18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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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市深化“三學三創”轉變干部作風會議精神,扎實開展“效能建設年”活動,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打造“效能”,縣優化辦、作風辦研究制定了《縣2010年轉變干部作風優化發展環境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各自崗位職責,抓好貫徹落實。
一、全面提高機關效能
(一)開展“六查六看抓整改”活動。一查工作態度,看是否存在態度“冷、橫、硬、推”的問題;二查執行效力,看是否存在“政策棚架”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問題;三查履職盡責,看是否存在不作為、亂作為、不盡職和失職瀆職的問題;四查執法行為,看是否存在執法不嚴、執法不廉、辦事不公的問題;五查日常管理,看是否存在無章可循、有章不循、運轉低效的問題;六查廉潔自律,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報”和為政不廉的問題。各級各部門都要主動擺進去,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和特點,通過深入查找剖析問題,明確效能建設的重點任務、整改目標、責任主體、整改時限、質量要求,認真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方案要以適當方式公之于眾,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做到真查真改、真見成效。縣作風辦、優化辦將對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不定期督導檢查。
(二)繼續深化行政審批改革。一是簡化事項。縣法制辦要結合市縣機構改革,對現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一次大會審、大清理,能取消的堅決取消,審批項目向最少看齊,審批時限向最短看齊,收費標準向最低看齊。二是優化流程。今年要落實“三集中、三到位”:部門審批項目集中到一個科室,部門審批科室向行政審批中心集中,進駐中心項目向電子網絡集中;審批項目進駐大廳到位,審批授權到位,審批工作人員到位,做到“進一扇門,辦全部事”。三是限時辦理。凡能當場辦結的事項要當場辦結,不能當場辦結的要在現有“規定時限”內至少壓縮30%時限辦結。推行“缺席默認”和“超時默認”制度,凡是需要聯合審批的事項,未按要求參與的部門一律視為“缺席默認”;凡部門已確定受理某審批事項,但未在規定時限辦結的,一律視為同意,產生的后果均由部門承擔。各有行政審批權的單位、部門要將清理后的行政審批項目和辦事流程、辦事時限等向辦事人公開,縣優化辦將于2010年5月份對這項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三)全面落實首問負責制等制度。2010年5月份,縣優化辦將對有關單位落實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首席代辦制、AB崗工作制、超期默許制、并聯審批制、服務承諾制、“一站式”服務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對不執行以上制度的單位和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加強對“七條禁令”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縣委出臺的工作日中午“禁酒令”等七條禁令的不定期檢查力度,嚴肅處理違反禁令的人員。
(五)建立機關工作人員紀律檔案。今年將出臺實施《關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紀律檔案管理的暫行辦法》,建立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紀律檔案,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細化計分,結果與個人工資福利待遇、評先樹優、年度考核等掛鉤,同時也作為對單位進行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全方位優化發展環境
(六)建立破壞發展環境案件移交制度。財政、物價、審計對部門收費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亂收費行為,除按職責權限處理外,要及時將亂收費案件移交縣優化辦,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法制辦負責清理精簡行政審批事項,監督部門行政執法行為。發現違法執法案件,除按職責權限處理外,還要及時將案件移交縣優化辦,追究違法執法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其他行政機關在辦理公務中,發現亂收費、違法執法行為的,要及時向縣優化辦報告,由縣優化辦進行查處。對于該移交不移交,發現違紀違法行為不及時報告,包庇縱容亂收費、違法執法人員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七)建立優化發展環境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要明確一名分管領導作為聯系人,具體負責完成縣優化辦交給的工作任務。各部門黨政“一把手”是優化發展環境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優化發展環境工作負總責。
(八)開展三項專項整治。一是集中開展施工環境專項整治。公安機關要嚴厲打擊欺生排外、強買強賣、強裝強卸、強攬工程等各種干擾施工的行為;特別是對各種路霸、村霸、街霸、市霸、建筑霸,要重拳打擊;對那些向投資者敲詐勒索的,一律嚴懲不貸。二是集中開展涉企“三亂”專項整治。物價、財政部門要對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向社會公開。對“三亂”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從嚴整治亂辦班、亂培訓、亂拉企業入協會的變相涉企“三亂”行為,今后未經縣優化辦批準備案,任何單位、部門不得收費對企業搞辦班、培訓。嚴查把部門的行政審批權、管理權異化為“小團體”收費牟利的行為,嚴查機關與中介機構幕后交易、形成非法利益鏈條的行為。三是集中開展規范執法專項整治。去年,市公布11個市直執法部門的123項執法處罰項目,納入首批“首違不罰”目錄。我縣相應執法部門要嚴格執行。要實行輕微不罰,對沒有造成危害結果和影響、可以限期糾正的行政違法行為,一律不得處罰。今后每半年縣優化辦聯合有關部門對有關單位執行“首違不罰”和輕微不罰的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違反了這個規定,一律按亂罰款給予處理。
(九)構建發展環境監測評價體系。選定60家企業、40個建設工地、100家個體工商戶作為環境監測點,對部門及公務人員依法行政、服務質量、工作效率等進行監測。把監測的結果量化賦分,直接用于對部門的效能考核評價。
(十)實行新上項目辦理行政審批手續代辦和全程跟蹤督查問效制度。凡全縣新上項目,由所在鄉鎮(街道)、部門安排專門人員為企業辦理行政審批手續,縣優化辦對手續辦理的進展情況全程跟蹤督查問效,加快項目落地投產速度。如果項目所在鄉鎮(街道)、部門認為需要優化辦參與辦理,縣優化辦將派人參與。
(十一)完善涉企檢查收費罰款準入制度。實行檢查準入、收費備案、罰款審批制度。所有部門進企業檢查必須憑縣優化辦簽發的《準入證》方可進企業檢查,對企業實施的收費必須按照《縣規范涉企檢查收費罰款行為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在次月的5日前將收費匯總表報縣優化辦備案,對企業實施處罰,必須經縣優化辦審核同意后方可處罰。縣優化辦對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對于未經批準進企業檢查的按亂檢查予以處理,對于收費不備案的,按亂收費處理,對于處罰不經審核罰款的,按亂罰款處理。
(十二)深入推進涉企收費“一費制”改革。按照《關于對全縣涉企行政規費征收推行“一費制”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今年將擴大納入管理企業范圍。對納入“一費制”管理并按時繳納規費的企業,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執行《意見》規定,不得再行收費。縣優化辦和“一費制”管理辦公室對執行《意見》的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十三)組織企業代表對涉企窗口(科室)進行定向評議。評議名次后三位的科室負責人,要向縣優化辦、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寫出檢查,說明理由,拿出整改措施;連續兩年評議后三名的科室負責人,由優化辦向其所在單位建議予以免職調離。
(十四)對案件實行定期通報制度。對破壞發展環境的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
三、深入開展糾風治亂
(十五)配合有關部門重點解決征地拆遷、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項基金和資金監管等方面的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十六)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食品藥品行為,完善食品藥品監管責任制。集中整治危害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嚴肅查處環境保護違紀違法行為。加強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力度。加強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和救災救濟資金以及政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大額資金的實時監控。
(十七)認真落實各項惠民政策,確保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十八)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醫藥購銷及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治理各種加重企業負擔的問題,規范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公共服務行業的服務和收費行為,鞏固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成果。
(十九)治理公路“三亂”,實施“綠色通道”。嚴肅查處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公路“三亂”行為,對來我縣運送物料的和外商的車輛按照優化發展環境的有關規定實行“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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