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統安全工作安排

時間:2022-08-13 11: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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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統安全工作安排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緊緊圍繞創建“安全文明校園”目標,進一步深化思想認識,強化安全教育,加強對全市各級各

類學校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力度,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制,創設平安和諧校園環境,保障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進一步完善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管理體系,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并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二)健全管理、教育、防范、應急、監管機制,逐步提升學校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落實安全責任,加強過程監管,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加大隱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四)按規定開設安全、衛生及心理健康教育課,積極開展安全培訓及應急演練活動。

(五)強化安全教育宣傳力度,主要安全法規、制度上墻,并設置永久性宣傳標語。

(六)嚴格學校食堂、宿舍管理,禁止購銷不合格食物;抓好傳染病防控,堅持疫情報告制。

(七)加大民辦教育機構安全管理和隱患整改力度,有效改善校園安全環境,確保校園平安、師生安全。

(八)力爭實現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安全工作無責任事故。

(九)鞏固“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成果,繼續深入開展創建活動。

(十)加大對技控設施設備的經費投入,進一步提高人防、物防和技防能力與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堅持預防為主方針,層層落實安全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切身利益,事關教育事業的改革、發展與穩定。各級各類學校必須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責任重于泰山”的指導思想,落實“一崗雙責”,進一步明確各

科室安全責任,劃片包干,層層簽訂責任書、落實責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評獎懲機制。

各縣區教育局,各級各類學校要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綜治委、教育部、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健全和完善內部安全管理機制,配備安全管理

人員。市教育局將按照工作計劃和行事歷,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過程管理,對各單位日常安全管理狀況進行定期通報。市教育局各科室到縣區檢查工作,均要把校園安全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發現問

題及時告知學校整改,并記錄在案。

(二)加強安全教育培訓,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

各學校、幼兒園要認真按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嚴格按規定開設公共安全教育課程,做到有教學計劃、有教師、有教材;要積極拓展校園安全宣傳陣地,充分利用校刊、廣播、校園網絡

、演講、征文等形式,以宣傳安全教育法律法規、普及安全知識為基礎,以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為重點,采用多種形式和手段,積極開展“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交通安全日”、“安全生產月

”、“消防日”等活動,擴大安全教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使學生達到終身受益的效果。

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抓好專業性的安全管理培訓,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識。

(三)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切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1、校舍安全。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校園安全防范措施建設,加大安全工作的“物防”、“技防”投入,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學校校舍、消防設施、食堂及學校體育設施進行安全自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要特別重視對校舍的檢查,發現校舍存在險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因校舍改建、擴建、改變用途等引起負載變化或超過設計年限的,學校應書面上報主管部門,新建校舍未經質檢

部門驗收不得使用。

2、消防安全。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處理好防火與防盜的關系。要根據《消防法》的規定,配合消防部門對學校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排查。學校實驗室、儀器室、圖書室、電教室等重點部位,

以及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按照消防規定配置消防等安全設施。特別是民辦教育機構要暢通安全出口、標示疏散通道指示標志,設置消防應急照明燈具。

3、學校宿舍管理人員、門衛人員管理和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管理。各單位要選拔年富力強、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門衛和宿舍管理人員,要組織專業人員對其進行培訓,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專

業素質。同時,要注重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的協調和管理,設專人分管校園及周邊治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門衛室實行證件審查、登記制度,落實晨檢夜查,實行警校聯動制度,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

的行為,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公安部門予以制止和處理。

4、車輛、交通安全。要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制止學生乘坐無證無牌、超員、超速車輛和拖拉機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臨近街道的學校要在學校門口設置明顯

的警示標志。要認真執行錯時放學制度,接送學生車輛實行教師帶班制度、跟車安全記錄制度,接送學生車輛實行日檢、年檢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

5、飲食衛生安全。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條例》、《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學校、幼兒園要不斷加強食品、衛生和防疫安全管理,建立衛生防疫

制度、學校食堂、餐廳衛生安全責任制度、采購管理制度、食品儲藏管理制度和飯菜留樣制度,嚴把食品衛生關,預防師生食物中毒事件及傳染病的發生。所有學校、幼兒園食堂必須“兩證”齊全,從

業人員身體健康,并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堅持打掃衛生制度,保持食堂環境衛生清潔;必須嚴把食品采購、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節,堅持食品原料索證制;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

食堂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嚴防發生投毒事件。

6、嚴格執行學校大型活動審批制度。學校、幼兒園組織的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審批請示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責任人,提前排查不安定因素,制定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進行相

應的安全教育。

7、電教儀器、實驗儀器、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學校要加強危險物品的管理,制定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氣體、液體等易對師生產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

度。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存放、保管實行專人負責制,設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責任人,重點負責對學校危險化學品的日常管理;建立嚴格的保管、檢查、檢測、庫存、銷毀登記制度;根據各種危險化

學品的性質、類別制作分類檢簽,分類擺放,嚴禁各類危險化學品混裝混用。要配備相應的防火、防毒、防腐蝕和通風設施;危險化學品必須存放于專門地點,實行雙鎖制,嚴禁將保管室兼作他用。建

立危險化學品領取、使用審批制度。

8、寄宿制學校管理。針對農村學生居住分散、離學校路途較遠,以及城區、鄉鎮學校大多處在交通主干線上的實際情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學生途中和在校安全。一是要加強對中小學的安全法規

教育,增強自護意識。二是繼續落實日常安全監管機制。三是在天氣惡劣時,組織教師進行護送。四是對農村學生周末放學,向家長做好宣傳教育,建議家長進行接送。組建學校保衛隊伍,統一管理,

建立校園、寢室夜巡制度,落實夜巡值班人員,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特別要注重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切實提高寄宿制學校的安全工作水平,確保學生在校的健康和安全。

9、加強對學生游泳安全事故的防范。一是要教育學生不擅自到河、塘去游泳;二是要向家長做好宣傳教育,利用告家長書、家訪等形式,引起家長對子女安全監護的重視;三是暑假期間在事故易發的池

塘、河邊設立安全警示標志,組織安全巡視員進行巡視監管,一旦發現有單獨游泳的學生,要及時勸退,并告知家長。

10、繼續加強疾病防控工作。建立學生健康體檢檔案,加強對突發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力度,建立與學生家長安全管理溝通機制。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嚴防群體性衛生事件的發生。

(四)落實安全監管措施,切實加強重點區域安全管理

實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制度,全面評價安全管理工作成效。嚴格實行安全月報告制和責任制。各縣區教育局、市直學校每月底把自查結果,通過月報表的形式上報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切實做到“

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進一步規范學校安全工作的過程管理。常規檢查以學校食堂、商店、學生寢室區、消防設施通道等為重點,定期檢查以寄宿制學校、幼兒園和民辦教育

機構等的內部安全管理為重點,對存有安全隱患及事故苗頭的,市教育局將跟蹤督辦,把隱患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對多次整改不力的單位將予以通報,對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五)繼續實施“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工程,有效改善校園安全環境

充分發揮學校創建主體作用,加強與相關部門聯系,從改善學校及周邊環境入手,健全校園安全防范機制,定期收繳管制刀具,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發生,減少違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發生

;強化道德法制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師生的道德素質、文明修養和法制觀念;加強校園文化建設,以良好的校園秩序、豐富的校園生活以及優美的校園環境,實現環境育人。

(六)完善事故查處制度,有效避免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教育部《校園安全事故處理辦法》,建立校園安全事故查處制度,使校園安全監督管理切實走向規范化、法制化軌道。要以事故查處為突破口,嚴格

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