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統評選模范工作者工作計劃
時間:2022-08-01 03:29:51
導語:教育系統評選模范工作者工作計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評選范圍和表彰名額
評選范圍:模范集體參評范圍為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模范教育工作者參評范圍為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副校長;模范教師和師德標兵參評范圍為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專任教師。
表彰名額:
模范集體10個,模范教育工作者10名,模范教師20名,師德標兵20名。
二、評選條件
(一)模范集體評選條件。
全面堅持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路線、方針、政策,依法治教。領導班子團結、民主,富有戰斗力,管理科學規范,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和開拓創新精神,擁有一支優良的教師隊伍,并具備下列條件:
1.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領域的教育機構:堅持面向全體學生,認真實施素質教育,扎實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具有良好校風、教風和學風,享有良好社會聲譽,在綜合性督導評估中成績突出,起到引領示范作用。
2.職業教育領域的教育機構: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積極適應市場需求,勇于開拓進取,努力推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在綜合性督導評估中成績突出,具有表率作用。
3.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十二五”期間學校未出現安全責任事故。
4.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和管理,學校教師無有償補課、辦班行為。
5.在“十二五”期間全縣目標管理考核中,至少有一次被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
(二)模范教育工作者評選條件。
堅持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帶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范履行崗位職責,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無私奉獻,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充分展現新時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在“十二五”期間擔任校長、副校長工作,無違法違紀問題,并具備下列條件: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信念堅定,品德高尚;
2.開拓進取,勇于創新,全面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不斷探索新形勢下教育教學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貢獻突出;
3.工作作風優良,業績顯著,愛崗敬業,精通業務,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規律,勤勉盡責,忠于職守,在學校建設、管理、教研、服務、發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5.率先垂范,無私奉獻,不斷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學校教師無有償補課、辦班行為。
6.在“十二五”期間獲得縣級以上行政部門表彰的優秀教育工作者。
(三)模范教師評選條件。
堅持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帶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范履行崗位職責,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充分展現新時期人民教師的光榮形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十二五”期間從事教學工作,無違法違紀問題,并具備下列條件: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人師表,師德高尚;
2.堅守教育教學一線,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努力推進教育創新,在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成績突出;
3.具有崇高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教書育人,敬業愛生,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突出;
4.教育理念先進,教學方法科學,教研成果突出。
5.自覺加強師德修養,具有正確的價值觀,無有償補課、有償辦班行為。
6.在“十二五”期間獲得縣級以上行政部門表彰的優秀教師,并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優秀。
(四)師德標兵評選條件。
堅持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帶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范履行崗位職責,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為人師表,師德高尚,“十二五”期間從事教學工作,無違法違紀問題,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夠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履行崗位職責。
2.能夠關心愛護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教書育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3.為人師表,能夠廉潔自律、言傳身教、關心集體和他人,樹立終身學習理念,具有科學精神,能夠潛心鉆研業務,工作中能夠探索創新。
4.在“十二五”期間獲得縣級以上行政部門表彰的師德先進個人,并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優秀。
三、評選程序和要求
1.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差額評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
2.按照評選條件,由所在單位民主擇優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推薦對象,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
3.擬推薦對象經所在單位、縣教育局自下而上逐級評審。縣教育局成立評審小組,對擬推薦對象進行評審、考察、公示,評審結果報縣政府。
4.模范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師、師德標兵每個單位各限報1名。
四、獎勵形式
縣人民政府下發表彰決定,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物質獎勵。
五、申報材料和時限
按時填報評選材料。推薦的模范集體、模范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師和師德標兵分別填報審批表、先進事跡材料各一式三份,A4紙打印并發送電子版至郵箱于2016年8月10日前報縣教育局人事科,報表時帶佐證原件,逾期不再受理。事跡材料要求實事求是,重點突出,內容詳實,字數不超過2000字。
- 上一篇:高速公路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探討
- 下一篇:鄉鎮深松整地作業情況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