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劃

時間:2022-04-28 1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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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劃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現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面臨的形勢;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發展原則與重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規劃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地熱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等自然界可以不斷再生,能夠永續利用的資源、國家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做出了明確規定、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工作思路,全力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節能減排要求、未來五年內,全市城鎮累計新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170萬平方米、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堅持市場主導的原則、堅持科技領先原則、以市城區為主體,建設水源地源熱泵技術開發項目、以新農村建設試點村為重點,建設太陽能、沼氣、水源熱泵技術開發項目、以十個鄉鎮所在地為重點,建設太陽能、水源熱泵技術開發項目,重點解決鄉鎮中小學校、鄉鎮衛生院、農村住宅小區的供熱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能源是人類生產和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質保障,是現代社會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非化石能源。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對增加能源供應,改善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保護環境具有重要作用,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措施。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是解決建筑用能最經濟合理的選擇,對滿足日益增長的建筑用能需求,改善人民生活質量,提高建筑用能效率,促進建筑節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建設部《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節能減排及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的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現狀

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地熱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等自然界可以不斷再生,能夠永續利用的資源。近年來,全市上下認真貫徹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方針,積極推進節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特別是省政府出臺了《山西省民用建筑節能專項驗收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編制實施了《山西省建筑節能“十一五”規劃》之后,我市采取積極指施,加大落實力度,形成了重視節能,加速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良好氛圍,全社會認知度明顯提高。

但從全市建筑市場整體情況來看,目前可再生能源占建筑用能的比例還較低,在全市城鎮建筑用能中,太陽能熱水建筑應用只是較少的一部分,而且大多為住戶自行安裝,沒有形成規模;而水源地源熱泵在我市剛開始在項目中應用。究其原因:一是政策措施不配套,缺乏有力的法規政策支持和有效的經濟激勵政策。二是用戶對技術還不了解,增加了推廣應用難度。三是宣傳力度不夠,全社會節能環保意識還不強,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的市場拉動機制尚未形成。

目前我市工業化和城鎮化進入快速發展階段,能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建筑項目是能源消耗較大的領域,隨著城鎮化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使用能耗將會快速增長,建筑節能形勢嚴峻。*市現有民用建筑面積1400萬平方米,預計今后五年平均每年新增約70萬平方米,而目前全市城鎮太陽能熱水系統和淺層地能建筑應用面積都比較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潛力巨大,因而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步伐,迅速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對減少環境污染,提高城市品位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

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面臨的形勢

國家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做出了明確規定。國務院印發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明確要求,要“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推進風能、太陽能、地熱能、水電、沼氣、生物質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的科研、開發和建設”。2006年,建設部、財政部印發《關于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實施意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文件,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成果不斷涌現,技術成熟度日趨提高。近年來,太陽能熱水器、地源熱泵技術得到大面積推廣應用。太陽能由光熱利用發展到太陽能光熱、光伏綜合利用。《民用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技術規范》(GB50364—2005)、《地源熱泵系統工程技術規范》(GB50366—2005)等一批技術標準規范頒布實施,為可生能源建筑應用提供了良好技術保障。

我市可再生能源資源十分豐富。山西母親河——汾河橫貫全境,淺層水資源豐富,地質條件對水資源回灌非常有利,對水源熱泵技術利用條件優越。年日照時數在2500小時左右,年太陽輻射總量大于每平方米5600兆焦(相當于190千克標準煤),太陽能資源十分豐富。屬于太陽能利用條件較好的地區。我市巖土體初始溫度在14℃左右,適合使用地埋管地源熱泵空調系統。

三、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工作思路,全力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節能減排要求,以節約能源、保護環境、調整建筑用能結構為目的,以太陽能、水源地源熱泵應用為重點,以示范項目為載體,以可再生能源技術單位為支撐,強化政策支持,加大科技創新,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產業,著力提升產可再生能源推廣和應用技術水平,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比例,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諧型建設,努力實現城鄉建設的可持續發展。

(二)規劃目標

未來五年內,全市城鎮累計新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170萬平方米。五年后,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50%。其中推廣太陽能熱水器50萬平方米,推廣淺層地能建筑應用面積120萬平方米。建設10個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示范工程。

四、發展原則與重點

為實現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發展目標,應當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則和工作重點。

1、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農村地區重點是發展太陽能、沼氣、秸桿焚燒等技術;市城區重點是利用污水源,地源熱泵技術,同時要針對推廣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分類指導。

2、堅持市場主導的原則。要充分發揮項目單位的主體作用,政府要積極制定優惠政策,加大資金扶持,建立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和市場拉動機制;引導項目實施單位,利用可再生能源作為供熱選擇。

3、堅持科技領先原則。以科技創新為先導,積極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單位合作,加快可再生能源新技術、新成果在我市的推廣應用,為全市建筑節能項目提供強有力的技術保障,促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可持續發展。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規劃

2009年—2013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170萬平方米,分三個階段實施,其中2009年-2010年應用面積45萬平方米;2011年—2012年60萬平米,2013年65萬平米。

1、以市城區為主體,建設水源地源熱泵技術開發項目,重點是城區中小學校,公用基礎設施、商貿區、住宅小區的供熱工程。

2、以十個鄉鎮所在地為重點,建設太陽能、水源熱泵技術開發項目,重點解決鄉鎮中小學校、鄉鎮衛生院、農村住宅小區的供熱。其中:2009年—2010年應用面積達105萬平方米。

3、以新農村建設試點村為重點,建設太陽能、沼氣、水源熱泵技術開發項目,重點解決新農村建設農民住宅區的供熱。

最終到2013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達170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