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辦工作總結和工作要點
時間:2022-04-25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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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區政府法制辦堅持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要求,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和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充分發揮政府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全面落實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應訴、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等政府法制的各項工作,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為進一步做好我區下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現將上半年工作予以總結,并提出下半年工作要點。
一、2011年上半年工作總體情況
(一)著眼全局,強化抓手,有序推動形成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體系
1.抓機構。根據區政府人事變動的情況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需要,我辦提請區政府對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進行相應調整,新增了區發改局、區城管與行政執法局等多個重要職能部門為成員單位,并以此作為依托,強化各成員單位的協作配合。在接受上級考核、研究重大問題時,各成員單位共同參與,齊心給力,充分發揮了領導小組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龍頭作用,推動了我區法治政府建設面上工作全面開展。
2.抓部署。年初,我辦即著手部署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3月份,印發了《2011年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和《市區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五年規劃要點(2011—2015年)》,提出了我區今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目標、任務和要求及“十二五”期間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總體思路,為2011年和“十二五”期間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穩步、有序推進提供了有效的指導和保障。
3.抓考績。上半年,我辦進一步完善考核體系,引導和規范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3月份,出臺了《市區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試行)及2011年度考核評分標準》,對考評細則作出新的調整和完善,進一步細化明確三級指標、考核評分標準和承接核準單位,強化指標項目的落實。5月份,根據區考績辦《關于制定2011年度街道、鄉鎮考績辦法條線工作考核細則的通知》要求,對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標準重新梳理,將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行政執法行為規范工作和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列為街道、鄉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考績范圍,并明確了具體的考核指標和要求。
4.抓宣傳。我辦對《法治政府建設》刊物的辦刊思路進行調整,增設了“熱點芻議”、“領導參考”等欄目,突出了對部門的指導和對領導的服務。上半年,共刊發《法治政府建設》6期,被國務院法制辦網站采用信息2篇,省政府法制辦網站采用信息4篇,市法制辦網站采用信息3篇,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效。同時,我辦還在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指標中明確要求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政府部門每年必須報送不少于2條法制信息,進一步加強了政府法制信息的報送工作。
(二)圍繞中心,統籌安排,全力為城市轉型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1.注重計劃管理。4月份,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2011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計劃制定和“十二五”期間行政規范性文件項目庫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結合城鄉統籌綜合改革及本單位2011年度互學互比“十件實事”工作上報備選項目,通過篩選并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出臺了《市區人民政府2011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和《市區人民政府“十二五”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項目庫》,將《區農房改造建設項目委托代建管理辦法(試行)》等8個計劃項目列入2011年規范性文件制定一類計劃。目前,已制定完成3件;將《區國有土地上營業用房征收與補償試行辦法》等5個計劃項目列入2011年規范性文件制定二類計劃;將《市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等12個計劃項目列入“十二五”項目庫。今年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體現了兩個特點:一是新增了“十二五”期間的規范性文件制定項目庫,規定:各單位應將備選項目上報至該庫,項目庫每年更新一次,根據需要,庫內文件可列為年度計劃項目。二是計劃項目在內容上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城市轉型發展和城鄉統籌綜合改革方面各項制度建設,如《區農房改造建設項目委托代建管理辦法(試行)》、《區國有土地上營業用房征收與補償試行辦法》等均列入其中。
2.注重審核審查。在加強計劃管理的同時,我辦結合實際,加大了對計劃外文件的管理,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計劃外文件管理工作時再次明確,凡報送法制辦審核審查的文件,須經區政府領導批轉,各部門和鄉鎮直送法制辦的文件,法制辦一律不予審核審查。在審核中,我辦堅持以合法性審查為主,兼顧文件的可操作性、整體構架和文字表述等內容,出具審核報告,并對報告內容負責。上半年,我辦共審核涉法文件7件,其中會議紀要3件,通告1件,其他文件3件。
3.注重備案審查。為充分體現全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示范點的作用,上半年,我辦根據《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實施細則》,對區財政局等單位上報的備案文件就如何取得備案號,如何公布等問題進行了實際運作,取得了初步經驗。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和《省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相關規定的要求,及時向市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規范性文件,做好報備的相關工作。上半年,報市政府備案3件,報區人大備案3件。
4.注重文件清理。自去年9月開始,按照《關于認真做好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對2010年7月31日前制定的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結果經今年召開的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在公務網上向社會公布,本次清理工作予以保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99件,予以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42件。
(三)狠抓落實,拓寬領域,有效開展執法監督工作
1.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范工作再抓落實。在去年規范工作的基礎上,我辦根據省市開展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統一部署,印發了《關于開展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組織對各執法部門開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范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對各執法單位上報的自查報告進行分析,找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明確了下一步工作的整改方向及內容,較好地鞏固了自由裁量權規范工作取得的成果。
2.行政處罰結果公開工作率先啟動。上半年,我辦聯合區監察局,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下發了《區行政處罰結果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率先全市啟動行政處罰結果公開工作。該《方案》明確我區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及社會穩定外,重點公開的行政處罰結果的范圍:一是涉及不特定多數人利益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結果。二是可比性強、人民群眾關注度高的行政處罰結果。三是其他社會敏感性強、公開后有利于促進公開執法、提高行政執法公信力的行政處罰結果。行政處罰結果公開工作的實施推進了對行政處罰行為全方位、全流程的監督,這項工作的推進進一步拓寬了行政執法監督的領域,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范工作也起到了進一步的深化作用。
3.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進一步健全。一是做好行政執法證件年審工作。嚴格按照《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及省、市政府的相關要求,認真審查核對,辦理行政執法證年審886件,其中,通過審核保留875件,注銷11件。二是做好執法人員培訓工作。要求區各行政執法單位向我辦申報證件管理員,并就如何操作行政執法資格管理新系統組織了學習培訓,加強了行政執法資格的統一管理。6月份,組織區執法單位人員8人參加上半年的綜合法律知識培訓考試;組織區有關執法單位人員400余人參加2011年行政執法人員更新知識培訓考試。三是做好行政執法主體公布工作。根據區城建城管體制改革和鄉鎮區劃調整的情況,重新公布了區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局、南郊街道辦事處等5家單位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上半年,共受理辦證申請23個,已辦結20個,遺失補辦3個。
(四)多措并舉,認真履職,著力化解行政爭議
1.拓寬案源。拓寬案源是發揮行政復議功能的首要前提。我辦堅持“剛柔相濟、信息互通、服務為本”的理念,不斷擴大行政復議工作的影響力,有效拓寬了行政復議的案源。一是發揮行政復議的糾錯功能。我辦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堅決糾正違法和不當的行政行為,以實際辦案效果取信于相對人,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行政復議解決行政爭議。二是講究工作方法,提倡柔性辦案。在辦案中既體現對申請人的服務,也體現對被申請人業務的指導和服務,如下達執法建議書,采取調解、和解等柔性方式,促成爭議化解,營造和諧氛圍,進一步拓寬了復議案源。三是加強了部門之間的互動。通過與政法委、信訪、監察等部門的聯動,及時掌握行政爭議的動態,保持受案渠道的暢通。今年1-6月我辦共收到復議申請15起,受理14起,與上年相比,受理數提高了40%。經審查,決定維持的11件,終止的1件,不予受理的1件,行政復議按期結案率為100%。
2.嚴管應訴。上半年,我辦緊抓出庭應訴制度的落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一方面通過建立健全復議與司法的良性互動機制,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審判工作之間的溝通與聯動,對應由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案件,我辦及時與區法院進行溝通協調,做到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有效形成合力,不斷加大對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督促力度。另一方面,進一步落實目標考核責任,將行政首長和行政機關出庭應訴工作納入依法行政目標考核,對出庭率未達80%的部門和街道鄉鎮實行扣分,不斷強化剛性約束,推進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
3.完善制度。在案件增多、人手不足的情況下,我辦積極應對,從制度建設入手,較好地緩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一是調解優先制度。對行政爭議的處理只要屬于依法可以調解的情形的,均先予調解,力爭從根本上化解矛盾。二是專人負責、全員辦案制度。建立復議應訴科負責人為牽頭,全體工作人員參與辦案的機制,發揮團隊互助互利的優勢,有效地提升了全員辦案的工作效率與業務水平。三是統計分析制度。起草了2010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統計分析報告,將行政復議和應訴的統計分析作為一項制度化、常態化工作,在每一年度予以總結。這項制度對分析、研究工作中的經驗及不足,有針對性地解決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起到較好的作用。
(五)依法輔政,細化服務,充分發揮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
1.積極建言獻策。上半年,我辦共參加區委、區政府組織的各類行政會議90余起,其中,政策研討會、部門協調會20起,涉及村委會換屆選舉、指揮部機構撤并、房屋征收補償等工作。如在參加區指揮部機構整合后續工作專題會議時,我辦發揮自身業務優勢,認真審核,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會后對會議紀要和撤銷區工程建設類指揮部的公告深入研究,提出進一步明確機構改革后各承擔主體的法律地位和所應承擔的權利義務的修改意見,盡最大努力為區政府重大決策的正確實施提供優良的法律服務。
2.重視難題研究。隨著城鄉統籌綜合配套改革和城市轉型發展的全面啟動,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建設工程法人責任制、代建制以及政府BT投融資模式等都成為政府工作必須解決的難題。如在研究建設工程代建制時,我辦認真梳理了建設工程代建制模式和法律關系,提出在代建合同中進一步明確規定相關民事責任轉移的條款等建議。在論證我區推新的項目法人制中,結合項目法人制的特點及我區拆遷征收機構設置等情況,提出以現有做法為過渡,逐步實行規范的拆遷征收與項目法人制度模式的建議。
3.做好交辦工作。我辦認真履職,在充分調查論證的基礎上,做好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今年3月,按照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精神,我辦牽頭組織區工商分局、區環保局、區城管與執法局等職能部門,就濱路酒吧噪聲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制定了《區娛樂業音響器材噪聲污染防治試行辦法》,并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有效地加強了對我區娛樂業噪聲污染的治理。5月份,按照區政府領導要求,針對利用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從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情況,組織相關執法部門,反復協調、磨合,制訂了《關于加強對違法違規經營活動依法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印發執行。此外,上半年完成交辦的民事合同審核2件;處理省、市政府法制辦、區婦聯等部門發來的征求意見稿13件。
總之,上半年我辦工作雖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對照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還是存在不小的差距。由于人力的嚴重不足,我辦在加強法治政府建設中的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在形成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機制、尋求新的載體、整合各方資源、加強與相關單位交流合作合力,推進我區依法行政工作上還需不斷加強。特別是在隨著城鄉統籌綜合改革和機構改革的逐步到位,我區政府法制工作面臨的任務空前繁重的情況下,如何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強有力保障方面愈顯力不從心。
二、下半年工作要點
一是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審核管理工作。按時完成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完善規范性文件的內部審批流程,統一文件的立項、審核、說明、備案和程序,加強對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加強備案審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備、有錯必糾,切實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
二是有效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組織所屬行政執法單位建立行政執法檢查記錄制度,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對行政執法單位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卷進行集中評查。結合案卷評查工作,加強對各單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情況的督查,深入推進部分行政處罰結果公開工作。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強化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管理,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三是強化行政層級監督。結合“大調解”體系建設,發揮法制辦在行政調解中的牽頭作用。拓寬群眾監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監督政府的權利,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加強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積極推進行政問責,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督促和約束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
四是進一步推動仲裁試點工作的開展。做好人員招聘,辦公場所落實等工作,并在上半年實現案件零突破的基礎上,點面結合,繼續拓展仲裁業務,爭取下半年案件數量有穩步上升。
五是進一步提升法制工作水平。加強我辦人員,特別是今年新招聘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知識更新,重新對全辦人員的分工作出調整和安排,嘗試對政府各個線上業務工作實現全覆蓋,增強做好政府法律服務工作的主動性、預見性和針對性。加強合法性論證會議成員隊伍建設,發揮其專業優勢,廣泛參與政府各類涉法事務的協調、處理,為政府行政決策、規范行政行為等提供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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