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倍增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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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經濟倍增工作打算

為貫徹落實《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全省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黔黨發〔2011〕10號)、《中共地委地區行署關于進一步加快全區民營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畢地黨發〔2011〕22號)、《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全市民營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畢市黨發〔2011〕8號),促進全區民營經濟加快發展,制定本計劃(2011-2013年)。

一、總體思路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緊緊圍繞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的主基調,按照實施工業強區戰略和城鎮化帶動戰略的要求,以民營經濟三年倍增為目標,開放發展領域,創新發展思路,優化發展機制,提升服務環境,大力開展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壯大民營經濟規模,提高民營經濟綜合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使民營經濟成為支撐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體力量。

二、發展目標

主體倍增。到2013年底,全區民營企業超過1千家,個體工商戶超過2萬戶,注冊資本達到72億元。

總量倍增。到2013年底,全區民營經濟年均增速超過32%,實現增加值91億元以上,民營經濟增加值占全區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全社會民間投資達到90億元,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

就業倍增。到2013年底。全區民營經濟新增就業2萬人,占全區新增就業人員的比重提高到70%。

創新能力倍增。到2013年底,全區民營企業擁有國家級或省級企業技術中心2個以上,專利申請受理30件,專利授權20件。

三、發展重點

(一)能源產業。引導民營經濟參與開發煤炭、水能及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能源資源。到2013年底,民營能源產業累計完成投資17億元,實現總產值26億元。

煤炭:鼓勵采用先進采掘技術、安全技術、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加快實施擴能技改,建設高產高效和安全標準化礦井,提高煤炭生產機械化程度,小型煤礦采煤機械化達到45%以上,掘進裝載機械化達到70%以上。鼓勵開展煤矸石、煤泥、煤層氣、與煤共伴生其他資源的綜合利用,提高煤炭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支持通過兼并重組,建成一批80萬噸/年-200萬噸/年及以上規模的民營煤炭企業集團,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發展。支持煤、電、冶、化、運一體化經營,實現上下游產業聯動,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和抵御風險能力。到2013年底,民營煤炭企業生產規模達到600萬噸,原煤產量達到500萬噸,累計完成投資15億元,實現總產值25億元。

電力:鼓勵投資建設單機30萬千瓦以上的洗中煤、煤矸石、煤泥和煤層氣發電廠,支持在有條件敲地方開發小水電,支持具備規模集聚發展條件的化工、水泥等行業民營企業建設熱電聯產車間。到2013年底,民營電力產業累計完成投資2億元,裝機規模達到3萬千瓦,實現總產值1億元。

(二)原材料工業。引導民營經濟走循環經濟發展道路,參與開發礦產資源,重點發展化工、建材等產業。到2013年底,民營原材料工業累計完成投資10億元,實現總產值15億元。

化工:采用先進適用技術,通過上大壓小、產能置換,投資建設合成氨、尿素等煤化工項目,適度發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甲醇、二甲醚、乙二醇、苯加氫和焦油等煤化工項目。到2013年底,民營化工產業累計完成投資5億元,實現總產值10億元。

建材: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優化發展民營水泥產業,重點支持建設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和預拌混凝土基地。大力發展以粉煤灰、礦渣等為原料的新型墻材,積極發展塑料管材和型材為主的化學建材、建筑衛生陶瓷、石材產業,引導向中心城市周邊、工業園區集聚發展。支持石材產業園加快發展。到2013年底,民營建材產業累計完成投資5億元,實現總產值5億元。

(三)裝備制造業。引導民營經濟投資發展汽車、能礦及工程機械、電力器材及裝備等產業,支持擴大智能化、高可靠性和節能環保智能電網裝備的生產能力,支持發展風電發電設備及關鍵零部件,以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為平臺,強力推動力帆駿馬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同時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發動機、變速箱等配套企業入駐基地,吸引配套企業50家,零部件本地化率接近80%,建成省內重要的載貨汽車城。提高零部件本地化率,推動產業集聚,形成規模效應,把市區建成具有省級加工能力的機械生產區域。

推進整車生產企業整合資源,擴大產能,建設產品開發基礎平臺,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拓展中低端產品市場,逐步向高端產品發展;積極發展專用汽車,不斷拓展產品服務領域,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支持發展發動機、傳動、制動、轉向、行走、點火、燃油、冷卻、電氣儀表等配件系列產品,發展鋁輪轂及鋁合金鑄件、前后橋鑄件、輪胎、內飾配件等汽車配套產品,推動汽車零部件深度本地化;大力發展現代汽車服務業,支持向汽車制造的研發和服務業延伸,拓展汽車檢測監理、維修保養、4S服務、駕駛培訓等服務,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到2013年底,民營裝備制造業累計完成投資33億元,實現總產值60億元。

(四)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新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電子信息、高新技術等新興產業,培育和發展具有比較優勢的特色新興產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支持高性能合金及其制造工藝關鍵技術、新型金屬粉體材料等的研發及成果轉化應用;鼓勵加強核心技術自主創新和集成創新,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提升傳統裝備制造業;支持發展新型電子元器件、電子信息材料和新能源電池材料;支持開發民族藥、中藥現代制劑、中藥材、綠色生物保健品及化學藥物;支持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污染防治技術和產品的研發和應用,生產節能降耗、“三廢”綜合利用、污染防治等成套設備。到2013年底,民營新興產業累計完成投資1000萬元,實現總產值2000萬元。

(五)民族制藥、特色食品和旅游商品等特色優勢產業。引導民營經濟立足我區生物、旅游和民族文化資源,發展民族制藥、特色食品和旅游商品等特色優勢產業。到2013年底,民營民族制藥、特色食品、旅游商品等特色產業累計完成投資17.1億元。實現總產值20.2億元。

民族制藥:充分利用我區豐富的中草藥資源,積極扶持世禧制藥、百花藥業等骨干民營制藥企業為龍頭,帶動和促進中小型制藥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引導向醫藥產業園區集聚,形成產業上下游配套的良性發展集群。多元化發展中藥材規范化種植,建成規范化藥材種植示范基地3個。鼓勵大型醫藥流通民營企業跨地區、跨行業兼并重組,聯合上下游企業建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藥材物流中心。到2013年底,民營民族制藥產業累計完成投資5億元,實現總產值4億元。

特色食品:支持發展辣椒、茶、肉類制品、禽肉和禽蛋、糧油、果蔬、薯類制品、山野菜等農副食品加工業,飲用水、乳制品、釀酒等飲料加工業,調味品、休閑和方便食品等食品制造業,培育、壯大一批特色食品品牌,形成一批優勢突出的特色食品產業集群。到2013年底,民營特色食品產業累計完成投資12億元,實現總產值16億元。

旅游商品:大力發展銀器銀飾、蠟染蠟畫、刺繡、民族服裝服飾、民族樂器、雕刻、編織、特色仿制品、特色旅游食品、動漫旅游商品等10大系列,發展1戶旅游商品龍頭企業,建設1個旅游商品專業市場、公共服務平臺,推進具有特色的旅游商品申請集體商標注冊,建立許可使用機制,扶持企業爭創馳名、著名商標。到2013年底,民營旅游商品累計完成投資1000萬元,實現總產值2000萬元。

(六)現代農業。圍繞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新農村建設,引導民營經濟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特色種養殖業、休閑農業等現代農業。支持采取訂單農業、公司+協會+農戶等方式建設花卉、茶葉、辣椒、馬鈴薯、精品水果、蔬菜、中藥材等種植基地和豬、牛、羊、雞、鴨、鵝等生態畜牧業基地,發展無公害綠色農產品,支持在公路主干線兩側、重點旅游景點周邊、城市郊區,以民俗風情、農耕文化、農業基地、農業設施、民族村鎮為載體,發展參與體驗型、休閑療養型、生態觀光型、綜合觀賞型等休閑農業項目,建設一批觀光農業示范點。到2013年底,民營現代農業累計完成投資2億元,實現總產值5億元。

(七)服務業。圍繞實施工業強區戰略和城鎮化帶動戰略,引導民營經濟發展金融、現代物流、科技、信息、商務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加快發展旅游、文化、商貿流通、家庭服務、教育、衛生、體育、房地產、市政公用等生活性服務業。到2013年底,民營服務業累計完成投資10億元以上,實現收入80億元以上。

金融: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起設立企業財務公司。支持參與農村信用社、商業銀行的改制發展,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機構。支持發起或參股設立信托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期貨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典當機構、投資公司等民間融資機構及產權交易所、擔保公司、拍賣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引導建立以民營經濟為主要對象的各類產業發展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金。到2013年底,實現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分別超1億元,為民營經濟提供超20億元的融資額度。

現代物流:支持發展公路運輸,支持貨運企業擴大經營范圍和延伸服務領域,支持發展集裝箱運輸、小件快運、多式聯運和城市物流配送等,支持圍繞快速鐵路、高速公路、機場等重大交通建設項目和交通樞紐、交通節點,建設一批物資集散中心和物流園區,支持發展現代物流服務,引進和培育一批大型現代物流企業。到2013年底,民營現代物流業累計完成投資1億元,實現總產值3億元。

科技、信息、商務服務:支持發展專業化的科技研發、技術推廣、工程勘察設計、工業設計、節能服務,支持發展軟件服務、互聯網及電信增值業務、電子商務。鼓勵發展法律咨詢、會計審計、工程咨詢、知識產權咨詢、認證認可、資產及信用評估、房產中介、生產資料(設備)租賃、人力資源服務等商務服務。

旅游:支持參與我區旅游資源開發和管理,發展旅游景區、酒店、購物街、鄉村旅游、休閑度假旅游。鼓勵參與各旅游配套要素特別是新型業態的開發。

文化:引進和培育一批民營文化企業,支持發展民族歌舞表演,推動文化產業與旅游、經貿、體育等產業有機結合。

商貿流通:支持發展連鎖經營、特許經營、倉儲超市和物流配送等新型商貿流通業態,打造特色的商貿聚集區,大力發展連鎖經營、促進全區連鎖經營領域擴展。扎實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促進連鎖經營企業到農村發展;加快新建和改造“萬村千鄉”農家店、配送中心進度,到2013年農家店覆蓋全區100%的行政村。

家庭服務:支持參與社區信息服務體系建設,發展就業、社區醫療、養老托幼、食品配送、家政、修理等服務;重點支持發展社會化養老,開展政府購買服務試點工作,積極推行“民辦公助”和“公辦民營”等養老服務機構發展方式,支持日間照料中心、老年公寓等加快發展,支持建設示范性、綜合性的養老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

教育: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教育事業發展,采取獨資、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辦學。鼓勵發展學前和高中階段的民辦教育,積極扶持民辦高、中等職業教育和各類職業技術培訓。到2013年底,新增民辦高中2所、民辦職高1所、民辦幼兒園5所。

衛生:支持舉辦規模化醫療機構,發展特色專科,與公立醫療機構形成錯位經營,優勢互補。以購買服務方式,支持和鼓勵民營醫療機構參與公共衛生服務,參與應對重大災害、事故的醫療救治和疫情防控。對符合條件的民營醫療機構,支持納入急救醫院網絡和各種醫療服務項目定點醫療機構,支持參與實施專項衛生服務項目。鼓勵與高等醫學院校合作,開展科技創新和學術交流。

體育:支持發展體育健身休閑、體育用品制造、體育競賽表演、體育中介服務,建設和經營各類體育場館及健身設施,興辦各類體育俱樂部。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體育企業,鼓勵參與開發體育賽事運作,打造一批高水平、影響力大的品牌賽事。到2013年底,培育民營體育俱樂部12個,打造12項品牌賽事。

房地產和市政公用業:鼓勵發展工業地產,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參與供水、供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城市綠化、環境衛生、工業園區基礎設施等市政公用業建設。

四、主要任務

(一)全面推進創業,增加市場主體

⒈實施萬戶小老板工程。建立萬戶小老板創業行動計劃項目庫,建設小老板創業服務平臺,為留學歸國人員、大中專畢業生、轉業退伍軍人、城鎮下崗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等各類人員創業創造條件。優先安排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用地,每年不少于50畝;利用國有企業和軍工企業閑置場地和基礎設施,新建1個以上小企業創業基地,為創業者提供創業場所。為20戶以上小老板申報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

⒉實施農民工創業工程。加強培訓指導,積極引導和扶持有技術、有資金、有創業愿望并具有創業能力的農民工自主創業,重點創辦經營農產品加工業、民族民間特色旅游商品加工業、鄉村特色餐飲業、旅游業、家庭服務業等產業項目,支持發展農業經紀人。

⒊實施青年創業帶富工程。加強青年創業培訓,建立青年創業帶富工程項目庫,重點支持發展潛力較好、符合產業政策、體現區域特色的涉農項目、工業項目、服務業項目,培養一批創業青年成為致富帶頭人。引導相關行業的龍頭企業參與青年創業帶富工程,以企業為龍頭,以創業帶富青年為主體,采取“公司+協會+創業者+基地+帶富對象”的模式,通過項目化、產業化、規模化和區域化推進青年創業帶富工程。

⒋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程。組織實施“五個一”就業創業工程計劃,探索建立青年大講堂、青年創業導師進高校巡回輔導長效機制,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創業就業觀念。

⒌健全完善創業服務指導體系。完善創業服務中心工作機制,提供財會、法律、政策、信息、技術和融資咨詢服務,開展以項目開發、項目推介、創業培訓、小額貸款、跟蹤服務為重點的“一條龍”服務,開展創業孵化活動,推動創業園區和創業基地建設,建立創業實習示范基地,鼓勵和引導創業者參加創業實習。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規范工作流程,簡化操作程序,為創業者提供及時快捷的貸款服務。采取補貼等形式,扶持社會創業輔導機構,調動民間組織開展創業服務的積極性。

(二)優化產業布局,做大做強民營企業

⒈強化園區發展主平臺作用。集中力量抓好黔西北產業園區建設,引導民營企業進入園區發展。促進民營經濟分工合作、協同發展,形成集聚效應,提高創新能力和勞動生產率,形成區域優勢產業,優化產業結構,壯大產業規模。落實省、地加快產業園區發展的各項扶持政策,加強服務體系建設,加快道路、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網絡、污染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為民營企業入園建設發展、盡快形成生產能力創造條件。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投資建設和經營產業園區基礎設施,或自主建設“區中園”、“園中園”。到2013年底,培育形成1戶省級民營經濟產業園區。

⒉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按照“控制總量、用好增量、盤活存量、提高質量”的原則,進入市區投資的民營經濟項目可以通過出讓、轉讓、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將民營經濟項目的用地納入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掛鉤的周轉指標,積極引導民營經濟項目特別是生態畜牧業、民族制藥、特色食品等項目在城鄉建設增減掛鉤試點區內選址建設。

⒊培育具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集團。根據企業規模、市場占有率、發展潛力和對產業帶動作用等條件,選擇1戶民營企業為重點培育對象,實行點對點培育指導服務,到2013年底,1戶以上民營企業實現銷售收入超50億元。區級財政資金通過各種方式支持科技含量高、發展前景好的民營企業迅速發展壯大。支持有實力的民營企業改制上市,力爭新增1戶民營上市企業,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資本運作能力,形成具有競爭力的企業集團。每年選擇一批發展前景好、管理完善的民營企業,在技術改造、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市場開拓、投融資服務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培育企業做大做強,并通過招商引資,引進形成一批優強民營企業。

(三)積極推進自主創新,增強企業競爭力。引導民營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引進和培養創新人才,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企業。積極推進民營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加快民營企業技術改造。鼓勵民營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各類產學研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將企業所需要的科技成果引入企業進行轉化推廣,協作開發先進技術和產品。支持民營科技企業承擔國家各類技術創新項目和省級科技攻關、消化吸收再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產品。扶持民營經濟發展科技資金重點支持一批具有戰略意義、創新水平高、產業帶動性強的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力爭在優勢領域取得重大進展和突破,形成一批進入高科技產業鏈前端的規模型民營企業。引導和幫助民營企業將自主創新技術成果、高新技術、高附加值產品的關鍵技術轉化為標準,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化活動和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快創新服務平臺建設,鼓勵和支持技術信息、成果轉化、產權交易等各類技術服務機構為民營經濟創新服務。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增強民營企業集聚區和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到2013年底,在民營企業建成院士工作站1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企業技術中心)2個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達1家,產值達2億元。年專利申請量30件以上,農特產品地理標識保護認證2個以上,擁有省以上知名品牌5件。

(四)大力實施品牌戰略,增強民營經濟發展競爭優勢。加強商標注冊指導、宣傳和保護,引導民營企業樹立商標意識,積極注冊商標和爭創省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推進民營企業自主品牌建設,培育品牌企業和品牌產品,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的優勢企業。鼓勵民營企業爭創省名牌和中國名牌產品,引導通過廣告、公司網站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以保護馳名商標、著名商標以及涉農商標、地理標志、食品商標、藥品商標為重點,加大對名牌產品和商標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侵權行為,著力打造一批具有國內外影響力的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標。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省著名商標、名牌產品的民營企業予以獎勵。到2013年底,省著名商標1件以上,省名牌產品1個以上,地理標志產品2件以上。

(五)擴大對外開放,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進一步解放思想,樹立開放意識,全方位擴大對外開放,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積極引進優強民營企業來我區投資興業。深入開展“環境建設年、項目建設年、作風建設年”活動,優化投資環境,加快產業園區和產業轉移承接園區建設,搭建投資平臺,創新招商引資方式,為優強民營企業順利落戶我區,加快建設創造良好條件。建立完善民營經濟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庫,加強與發達地區經貿合作,認真總結和發揮好招商經驗,組織好向其他發達省市區開展的招商引資活動,充分發揮我區優勢,引進優強民營企業等各類企業,帶動全區民營經濟倍增發展。建立重點民營企業聯系制度,開展面對面的溝通與服務,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及時解決招商引資企業的困難,做到親商、愛商、安商、敬商,形成持續招商引資的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鄉辦事處、區直各部門要把加快民營經濟發展擺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要建立健全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機制,履行好管理、協調和服務的職責,加大對計劃實施的組織、指導、協調和檢查力度,形成各司其職、分工合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保實現各項目標任務。要努力改進工作作風,強化服務意識,減少行政干預,減輕企業負擔,提高辦事效率,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完善落實政策措施。區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協商,密切配合,落實國家和省市的各項保障措施,確保實現本計劃;要加強對本計劃實施的適時調度,掌握實施進度,及時協調處理實施中的問題,定期向區政府報告進展情況。區政府定期召開的全區工業經濟運行調度會議將聽取各部門計劃實施情況匯報,研究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三)加大資金投入和金融服務。區政府將按上一年度區級財政收入的2%建立市區民營企業發展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民營企業創業投資、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標準制定、品牌創建及民營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同時,積極爭取省、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我區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支持本地民營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政府采購目錄,提高本地民營企業產品在政府采購合同中所占比例。探索財政資金扶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新模式,探索建立財政資金向市場前景好、帶動性大、成長性好的民營企業資本金注入和退出機制。鼓勵銀行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積極搭建“政、銀、企、保”融資服務平臺。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卷、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直接融資工具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融資。大力發展擔保公司、創投公司、上市輔導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初步建立起以股權投資、風險投資、融資擔保和上市培育四類業務為核心的投融資體系。幫助民營企業通過典當、設備租賃等渠道進行融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四)強化人才支撐。大力實施民營經濟“百千萬”人才培育計劃,建立健全政府扶持、面向市場、多方辦學的培訓機制,組織民營經濟參加企業管理高級研修班、職業經理人培訓班、勞動技能培訓班等各種培訓活動,每年培訓民營經濟人員不少于400人次。鼓勵支持民營企業與大學、專科學院聯合辦學,培訓生產一線技術工人。進一步健全人才服務平臺,適時通過全區人力資源市場公布民營經濟人才供需信息、民營經濟人才資源狀況和人才需求開發目錄。

(五)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連結整合社會服務資源,強化公益服務功能,建成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支持發展信息咨詢、創業輔導、會計審計、資產評估、投資融資、市場開拓、技術支持、認證服務、人才培訓、職業中介等各類社會中介服務機構,拓展服務內容。大力發展與我區產業結構和特點相適應、市場化運作、規范化管理、功能完善的行業商(協)會,促進民營企業依法經營,反映民營企業合理訴求,幫助民營企業爭取合法權益。

(六)完善統計體系。由區統計局、區工業經濟和能源局牽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工商局以及稅務、金融等部門配合建立和完善全區民營經濟統計指標體系,合理界定統計范圍,全方位科學統計民營經濟有關數據,確保真實反映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為掌握民營經濟發展動態、加強工作考核提供重要依據。

(七)建立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各鎮鄉辦事處、區直各部門要圍繞民營經濟三年倍增計劃提出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年度工作目標,提出工作計劃,明確責任人和進度要求,定期檢查,抓好落實。2013年底,由區目標辦牽頭,會同區工業經濟和能源局、區統計局、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對目標完成情況開展全面檢查與考核,聯合提出獎懲方案,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八)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在計劃實施過程中,要認真總結借鑒發達地區的成功經驗,注意總結推廣進展情況較好的地區、企業的經驗和做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導向作用,為計劃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