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宣傳工作計劃
時間:2022-08-13 10: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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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
局成立由一把手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價格宣傳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價格宣傳的組織領導,各縣區、各處室、單位要明確1名價格宣傳員,負責本地、本部門的價格宣傳工作,具體工作由綜合處負責協調督導。
二、宣傳內容及重點
宣傳報道的內容要面向社會,貼近群眾,要圍繞2011年價格工作重點,總結典型經驗,捕捉閃光點,有計劃地組織稿件。重點圍繞如下六個方面:
1、價格調控情況: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建設;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建設;價格監測體系建設。
2、市場價格監管情況:各項價格專項檢查;推進反價格壟斷執法;深化價格誠信創建活動。
3、民生價格監管情況:房地產價格監管工作;教育收費行為管理;醫藥價格改革;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行為;落實困難群眾價格上漲補貼。
4、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情況:扶持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服務業加快發展措施;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措施。
5、農產品生產和流通情況: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支持蔬菜與副食品生產流通;規范涉農價格秩序;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
6、價格基礎工作和系統建設情況:系統法制化與信息化水平建設;成本調查和監審工作;價格認證工作;價格理論研究與培訓;系統自身建設。
三、宣傳方式及途徑
進一步豐富宣傳手段,充實宣傳內容,拓寬宣傳渠道,擴大物價部門的社會影響。
1、繼續辦好《日報》港城物價專版與《物價》。專版與專刊主要面向省內外物價同行及市直有關部門,反映價格特色工作,每月各一期,全年共開辦12期。其中專版采取市縣(區)聯辦方式,第6—10期分別與、、、及三區分局聯辦,并適時根據省市局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版報道。
2、將《市場價格監測動態》與《成本調查簡報》整合,編輯《價格監測與成本調查》。主要刊載價格指數運行分析、價格例會分析材料、重要商品和收費監測情況及國家、省、市最新成本工作動態、成本調查成果等。全年編輯15期。
3、充分利用《法制報》物價專版欄目,此專版由省局與法制報社聯辦,要通過專版及時報送我市的價格工作進展情況和工作經驗,提高價格工作美譽度。
4、積極向《價格》和《物價簡報》等省局兩大信息平臺報送調研論文和工作信息。與省局聯辦《價格》第一期,《物價簡報》信息采用確保消滅空白縣區。
5、市委市政府兩辦信息刊物,通過上報價格動態和經驗做法,提高價格工作影響力。
6、利用現有每月11日與電臺聯辦的“行風熱線”欄目,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價格問題,宣傳價格政策,做好答疑解惑工作。
7、與市新聞電臺聯合開辦“物價縱橫”。每周制作一期,早間黃金時間播出,及時反映物價系統行風建設情況,公布不同行業、不同系統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傳遞價格工作動態,為全社會了解價格政策法規提供便利。
8、與電視臺聯辦《物價之光》。定期價格指數、不定期全市價格走勢、市場價格分析等情況。
9、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市局網站及市委組織部電教網臺。及時公布教育、衛生、電信、交通、公安、司法、房產、土地、中介等系統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同時公布我市及全省鄰近地市的公用事業價格,宣傳明碼標價制度、價格聽證等制度以及價格部門的職責、權限,讓社會各界通過互聯網查詢價格政策,了解價格信息。
10、利用《蒼梧晚報》曬價臺、市電信局154塊小區顯示屏、移動公司“農價通”,及時民生價格行情,引導群眾生產和消費。
11、加強與《新華日報》、《中國經濟導報》、《價格理論與實踐》、《中國價格監督檢查》等媒體的溝通,及時反映特色工作,擴大工作影響。
12、召開宣傳工作座談會,邀請省局及市兩辦領導進行信息宣傳知識培訓。
四、強化責任考核
局建立對外宣傳用稿登記備案制度。各縣區、各處室、單位要根據各自的工作實際,每月5日前報送本地、本部門的宣傳重點,對外宣傳稿件統一由綜合處登記備案,凡對本單位、本系統有重大影響事件的宣傳報道,須經主管領導審閱簽發后,再向外界發送。
建立健全有效的獎懲機制。綜合處要根據各縣區、各處室、單位每月提報的宣傳重點,結合全局不同時期的工作重點,合理安排宣傳計劃,加強督導落實,定期通報宣傳結果。各地、各部門的投稿用稿情況與崗位責任制、目標管理考核掛鉤,做為年終爭先創優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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