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法治工商建設工作計劃

時間:2022-08-29 09: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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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法治工商建設工作計劃

為加強法治工商建設,根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推進法治工商建設工作計劃》,結合我縣工商工作實際,提出2014年推進法治工商建設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系列講話精神,按照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省委十三屆八次全會和市委四屆五次全會要求,緊緊圍繞建設法治工商的奮斗目標,切實轉變行政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公信力和執行力,強化法治工商能力,健全法治工商長效機制,努力推進法治工商建設再上新臺階,為蘇區振興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培養鞏固法治觀念,提高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

1.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采取局長辦公會前學法、法制講座等多種方式,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年內集中學法不得少于4次。(機關黨委、監察室負責)

2.組織依法行政知識培訓。舉辦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知識培訓班,努力培育領導干部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維。(人教股、法規股負責)

3.加強公務員的普法教育。公務員每年學習法律知識不少于40學時,學法情況和考試成績應記入檔案,作為公務員考核、任職、定級、晉升的重要依據。(人教股、法規股負責)

4.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繼續開展好省局“每月一法”在線考試學習活動。開展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和更新知識培訓,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檢驗培訓效果,對測試不合格者限期補考,補考仍不合格者建議離崗培訓。(人教股、法規股負責)

(二)做好法律法規宣傳,提高工商規范性文件質量

5.做好新出臺法律法規實施工作。新制定的商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制定宣傳、培訓、執法、評估等具體實施方案,提高實施效果。(法規股、商廣股、消保局、消協負責)

6.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嚴格執行工商部門規范性文件報備制度,建立全系統規范性文件庫。嚴格開展合法性審查,確保不出紕漏,要對已實施規范性文件進行必要審查,紅頭文件大過法律的,一律糾正。(各業務股室、辦公室、法規股負責)

(三)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提高行政決策的科學民主化水平

7.增強決策的公眾參與度。凡是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決策機關應當通過網站、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公布重大行政決策方案草案,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時間一般不少于20個工作日。(辦公室負責)

8.加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力度。法制機構要從決策事項是否屬于政府法定權限,決策內容是否合法等方面開展合法性審查。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進行合法性論證。(法規股負責)

9.積極開展決策風險評估。探索制定重大決策項目清單,凡屬重大決策都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風險評估結果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辦公室負責)

(四)增強執法監督效能,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0.探索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一支隊伍辦案”機制,減少行政執法層級,解決交叉執法、多層執法、多頭執法等問題,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公平交易局、人教股負責)

1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確保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平穩落地,順利實施。按國務院、省政府要求進一步精減行政審批事項,列入政府目錄清單管理,向社會公布。以信息化推進行政審批流程再造。(各有關業務股室、法規股負責)

12.編制行政執法權力清單制度。對行政執法權力進行全面梳理,編制行政執法權力目錄,明確行政執法權力名稱、執法依據、執法主體、執法對象、執法內容、執法方式、執法程序和監督辦法,加強對行政執法權力的管理,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各業務股室、法規股負責)

13.深入推進行政指導工作。加大行政指導工作的廣度、深度,提高與各項業務工作的融合度,以行政指導為抓手,推動行政執法監管方式和職能轉變,抓好九江等地行政指導經驗總結推廣工作,進一步打造“行政指導監管品牌”。(各業務股室、法規股、基層分局負責)

14.實行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制度。重點公開行政執法權力目錄、自由裁量權基準、行政執法結果、投訴舉報方式和法律救濟途徑,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各業務股室、信息中心、法規股、基層分局負責)

15.推行網上行政執法。進一步完善工商業務系統功能,加強處罰裁量的網上監督,對執法辦案全過程實行動態實時監督。(公平交易局負責)

16.加大重點領域執法監督力度。加強商品質量(農資)、廣告等領域的執法監督、防止不作為、亂作為。(監察室、法規股、有關業務股室、基層分局負責)

17.嚴格實行行政執法過錯問責。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認真受理群眾反映的問題。明確行政執法監督的責任,加強行政執法內部監督,對行政執法失職瀆職、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等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監察室、法規股負責)

(五)完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增強矛盾糾紛化解效力

18.推進行政調解工作。全面推廣“訴調銜接”工作經驗,主動融入“大調解”機制。加強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人員、經費、場所、設施設備到位,深入開展“進千家門、解萬戶憂調解為民”活動,進一步打響行政調解工作品牌。(有關業務股室、法規股、基層分局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對法治建設工作的領導。認真落實法治工商建設首長負責制,每半年開展一次依法行政工作專題匯報,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縣局法治工商建設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成員單位負責人會議,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項,確保完成階段性工作任務。

(二)營造良好法制宣傳教育氛圍。各基層分局、業務股室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深入開展依法行政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努力營造學法、尊法、守法和依法辦事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建立和培養基層法制員隊伍。加強法制員隊伍建設,每個分局確定一名法制監督員,負責監督本分局的各項行政行為,對執法中碰到的疑難問題,及時向相關領導和法規股進行請示。對行政處罰案件,先由基層法制監督員進行初審后,報法規股和分管領導審批,前移法制監督關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