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安全培訓工作計劃
時間:2022-07-20 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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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訓對象
(一)全區食品藥品監管人員;
(二)全區食品藥品安全“四員”,即: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員、宣傳員、協管員和信息員;
(三)全區食品(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等企業(單位)關鍵人員。具體人員如下:
1、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單位)關鍵人員是指食品生產加工安全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操作人員。主要包括:主要負責人、分管食品安全負責人、分管食品生產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采購人員、驗收人員、食品檢驗人員、倉庫保管人員等。銷售人員可以參加關鍵人員培訓。
2、食品流通企業(單位)關鍵人員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操作人員。主要包括:主要負責人、分管食品安全負責人、分管食品經營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采購人員、驗收人員、倉庫保管人員等。銷售人員可以參加關鍵人員培訓。
3、餐飲服務企業(單位)關鍵人員是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操作人員。主要包括:主要負責人、分管食品安全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發包單位直接管理人員;采購人員、倉庫保管人員、烹調人員、分餐人員、熟食等專間操作人員、餐飲具消毒人員等。
4、藥品企業(單位)
(1)生產企業(含藥包材生產及醫院制劑室)關鍵人員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生產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和質量受權人、QA全體人員、QC主任。藥品生產企業銷售人員可以參加關鍵人員培訓。
(2)經營企業關鍵人員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質量負責人、驗收員、養護員、質管員、營業人員等。藥品經營企業銷售人員可以參加關鍵人員培訓。
(3)醫療機構關鍵人員主要包括:醫療機構負責人、藥劑科負責人、藥房驗收員、養護員、質管員等。
5、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企業(單位)關鍵人員主要包括:主要負責人、分管生產負責人、分管質量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生產部門負責人、檢驗檢測人員;醫療機構器械科負責人、采購人員、驗收及保管人員等。
6、其它企業(單位)
保健食品、化妝品等企業(單位)關鍵人員分別參照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關鍵人員確定,并參加相應培訓班培訓。
7、I類食品藥品單位關鍵人員主要包括:主要負責人、質量安全管理人員、采購人員、倉庫保管人員、關鍵崗位操作人員等。
二、培訓組織及責任分工
(一)區局負責的培訓工作
區局負責組織實施全區食品藥品監管人員培訓、全區食品藥品安全“四員”培訓和測試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II類食品藥品監管對象關鍵人員培訓(市局已培訓的除外)和測試等工作。區局業務科室組織實施各自專項培訓及測試等工作,人事監察科、法規科、辦公室配合。
(二)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的培訓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I類(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個體工商戶、小微餐飲、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藥房等)食品藥品監管對象關鍵人員培訓(區市場監管局已培訓的除外)和測試工作。區局負責培訓師資,并督促指導。
三、培訓內容
1、各培訓組織單位根據培訓計劃要求,結合市局編寫的培訓教材和本地實際,合理選擇培訓內容,其中現場檢查量化分級標準、食品藥品安全操作規范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應作為重點培訓內容。
2、根據《市2015年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要求,結合食品藥品行業實際,各培訓組織單位在組織培訓中增設市食品藥品相關地方性規定的內容,具體內容由各培訓組織單位自行選擇。
3、根據區文明辦要求,結合食品藥品行業實際,各培訓組織單位在組織培訓中增設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內容,具體內容由各培訓組織單位自行選擇。
四、完成時間
全區食品藥品監管人員和食品藥品安全“四員”培訓于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藥品企業(單位)關鍵人員培訓具體時間由各培訓組織單位自行決定,7月15日前必須完成所有培訓、測試等工作。
五、培訓證書編號規則
1、培訓合格證明編號規則為:。
2、培訓證明流水號為四位數,不得出現同號。
3、培訓合格證明由市局統一印制,區局統一發放。
六、有關要求
1、各培訓組織單位要高度重視培訓工作,制定單項具體培訓計劃,選配優質師資,認真組織實施。單項具體培訓計劃于培訓開始一周前報區局備案。
2、各培訓組織單位在組織轄區內食品藥品企業(單位)關鍵人員培訓時,要按市局有關要求,把食品藥品行業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納入食品藥品關鍵人員培訓內容并加以落實。
3、各培訓組織單位負責本級培訓的通知、簽到、師資、出卷、閱卷、監考、成績統計匯總、制發培訓合格證及其臺賬登記等工作。
4、各培訓組織單位要做好培訓考核測試和測試成績統計匯總等工作,并將簽到表、測試成績匯總表(包括電子版)、現場圖片(包括電子版)等有關培訓資料(可復印蓋章)于培訓結束后一周內報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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