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行動計劃
時間:2022-03-03 10: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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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徹底清剿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確保春節和全省、全國“兩會”期間全鎮安全穩定。根據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和洪安委要求,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全鎮各行業領域內集中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并將“打非治違”貫徹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始終,現制定計劃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行動,解決當前安全生產領域比較突出的非法違法問題,強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法制意識,堅決維護安全生產法律尊嚴,維護政府監管權威,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權益,維護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推動各級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大幅減少因非法違法行為造成的事故,有效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確保全鎮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二、整治對象和重點內容
在全鎮各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開展“打非治違”行動,突出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和燃氣、消防、金屬冶煉、粉塵涉爆、有限空間、特種設備、民用爆炸物品、再生資源回收等重點行業領域和人員密集場所,采取更加嚴厲、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擊、整治一批當前表現突出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1.非煤礦山方面
(1)非法盜采、超層越界開采礦產資源的;
(2)未依法履行有關審批程序,擅自從事勘探,或以采代探違法開采礦產資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關審批程序,擅自從事建設和生產,或以采代建違法開采礦產資源的;
(4)地下礦山未按設計組織生產的;
(5)礦井通風系統不完善或主通風機隨意停開的;
(6)小采石場不分臺階開采的;
(7)未認真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安全生產學習教育和培訓計劃的;
(8)尾礦庫違規排放的。
2.煙花爆竹方面
(1)非法組織生產的;
(2)非法出租、轉讓經營許可證的;
(3)非法違法經營禮花彈等A、B級產品的;“黑老大”、“魚雷王”、超規格“大炮”等違禁品的;
(4)非法儲存、運輸、燃放、銷毀、處置煙花爆竹產品的;
(5)店外擺放、超量儲存的;
(6)非法零售店。
3. 危險化學品(含成品油)方面
(1)未經依法批準擅自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的;
(2)未經依法批準擅自經營汽油、煤油、柴油、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成品油的;
(3)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未通過建設項目安全審查開工建設、投入生產運行的;
(4)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未進行評估(評價)和備案的;
(5)非法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
(6)非法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 ?⠂༯span>
4.交通運輸方面
(1)“兩客一危一?!避囕v“五不兩確?!贝胧┎宦鋵嵉?;
(2)超載、超速、超員、疲勞、酒后駕駛,以及無駕駛證、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營運車輛的;
(3)非客運車違法載人的;
(4)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的;
(5)不具備營運資格車輛非法跨區域營運的;
(6)客運車輛擅自變更行駛路線或駕駛員私拉亂運、異地經營的;
(7)客車不進客運站,在旅客集散地非法違法載客的;
(8)旅游包車未取得包車證或持空白包車證、非法掛靠經營的。
5.建筑施工和燃氣方面
(1)無資質、無許可非法施工的;
(2)超資質范圍承攬工程或違法轉包、分包工程的;
(3)不按專項設計方案施工的;
(4)隨意壓縮建設工期的;
(5)燃氣及燃氣管道存在的非法違法行為。
6.消防方面
(1)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
(2)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
(3)單位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4)單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沒有持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
(5)轄區內企業、建筑工地、居民集居區以及車站、碼頭、超市、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存在違章動火作業的。 ⠂༯span>
7.民用爆炸物品方面
(1)超許可品種、數量的生產銷售行為以及其它非法生產、銷售、儲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2)生產銷售民爆物品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無證、證照不全或超出許可期限的;
(3)未認真落實工信部《關于加強工業雷管生產線安全生產基礎條件建設的指導意見》《關于提升工業炸藥生產線本質安全生產水平的指導意見》等安全專項措施的;
(4)民爆企業現場安全生產細節管理不到位,存在不文明生產、現場管理混亂、設備設施帶病運行等現象的。
8. 工貿行業作業安全方面
(1)金屬冶煉高溫熔融作業和煤氣使用安全措施不落實的;
(2)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未依法履行相關手續的;
(3)粉塵涉爆企業危險場所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的;
(4)粉塵涉爆企業除塵系統安全技術措施得不到保障的;
(5)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動火措施不符合規范要求的;
(6)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無定期清掃制度或執行不力的;
(7)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的;
(8)有限空間作業未嚴格實施作業審批制度的;
(9)有限空間作業未堅持“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作業程序的。
(10)涉氨制冷企業違法違規使用液氨的。
9.特種設備方面
(1)無證、超范圍或者許可證過期從事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的;
(2)使用非法特種設備、超期不檢、無證上崗的;
(3)偽造許可證書、檢驗檢測報告的;
(4)非法生產使用簡易升降機、拼裝電梯、非法鍋爐、報廢氣瓶的;
(5)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準投入使用的;
(6)露天使用的特種設備(包括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和客運索道)、公共場所電梯等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
10.應急管理方面
(1)未建立應急救援機構或者生產經營規模較小、未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的,高危企業沒有建立救援隊伍或未與鄰近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的;
(2)未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且未按規定進行備案、培訓和演練的;
(3)未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封閉應急救援通道的;
(4)未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應急搶險物資的。
11.再生資源回收
(1)未取得營業執照、未經備案非法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生產經營活動的;
(2)沒有按規定對回收物品和出售人進行登記、處置的。
三、工作責任和實施步驟
此次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由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鎮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負責實施,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檢階段(1月15至4月25日)
鎮按照通知的要求,結合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實際,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深入開展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并適時組織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開展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督查。有關檢查綜合情況應及時報告市安委辦。
(二)督促檢查階段(4月26至5月15日)。
鎮安委辦組織聯合督查組,對各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的情況進行督查。主要督查各有關部門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情況,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處罰情況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三)持續推進階段(5月16至12月31日)。
各村、各單位要在春節、“兩會”、清明、“五一”、中秋、國慶等特殊防護期和重要時間節點,開展“打非治違”駐點督導行動。同時要整章建制、查漏補缺,針對突出問題制定有效措施,繼續按本工作方案抓好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建立安全生產“打非治違”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鎮人民政府加強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行動的組織領導。
(二)聯合懲戒,駐點督導。要堅持屬地為主與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
(三)點面結合,突出關鍵。此次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行動覆蓋所有行業領域,既要全面部署、不留死角,又要抓好關鍵行業領域,特別是過往事故多發頻發的行業領域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的打非治違工作。
(四)廣泛宣傳,充分發動。要利用廣播、電視、戶外電子顯示屏、網絡媒體和宣傳橫幅、標語、??瘜诘榷喾N方式,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行動。
(五)嚴肅查處,強化問責。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從嚴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堅決打擊。對打非治違工作不認真、走過場的單位要通報批評。對玩忽職守,導致惡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務求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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