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工作計劃
時間:2022-02-14 0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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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深入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把“四謀發展”實踐主題、“四個重在”實踐要領、“四個關鍵”實踐要求、“四求先行”實踐方向貫徹于依法行政各項工作中,不斷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繼續加大執法監督力度,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為我市在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成為科學發展先行區、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區中作示范、當榜樣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1、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行政許可法確定的“三個優先”原則,進一步清理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最大限度地減少政府不該管又管不好的審批項目。對確需保留的審批事項,要簡化程序,依法規范,積極推進“一站式”、“一條龍”的服務,縮短審批時限,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水平。
2、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編制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年度報告制度,積極拓展社會公示、社會聽證、專家咨詢等與現代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政務公開方式和渠道,努力增強政務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3、繼續推行電子政務。完善電子政務管理制度、業務應用及安全體系,積極推行機關內部辦公自動化、公文交換無紙化及政府部門之間的信息互通、協同辦公,擴大政府系統網上辦公范圍,充實網上政務信息內容,推行網上審批、網上服務和網上監督。
4、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落實國有資產出資人和國有產權代表制度,規范國有控股公司投資行為,切實維護出資人的權益。深化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
5、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推進政府、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的信用體系建設,推動行業建立誠信自律機制。依法推進行政監管部門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和政府主管部門信用信息共享、聯合監管。重視加強社會中介組織的建設,從培育和規范兩方面入手,發揮中介組織的積極作用,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促進社會自治管理,使行政管理方式能夠更多運用間接管理、動態管理和事后監督管理等手段對經濟和社會事務實施管理。
6、推進社會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改革。按照統一部署的要求,對涉及公共資源配置的項目進行逐一分析比較,并建立制度,完善機制,規范運作,以公開透明的競標方式合理配置社會公共資源。
7、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加強對社會投資的引導和服務,引導社會資本更多地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制造業和服務業,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
8、強化公共服務職能。認真宣傳貫徹《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完善面向困難群眾的就業援助制度,落實被征地農民和上岸漁民再就業扶持政策,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訂單式勞動力培訓,切實把創業培訓延伸到農村居民和城鎮新增勞動力。全面推行工資支付監控和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和完善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管理機制。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繼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穩步提高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完善外來務工人員工傷保險制度,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監管,健全城鄉一體的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社會救助體系,重點做好扶老、救孤、助殘和濟困工作,健全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確保城鄉“低保”家庭能“應保盡保”。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繼續推進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深化產品質量和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
9、加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建設。認真宣傳貫徹《突發事件應對法》,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和預案體系,推進應急平臺建設,提高防災減災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保障公共安全。強化安全生產監管,抓好隱患排查治理,降低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10、完善依法行政的財政保障機制。加快體制創新,完善公共財政政策,完善市對區財政體制。加強財政監督管理,規范稅收征管制度,全面推行市屬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卡改革,提高財力配置效能,建立與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基本適應的公共財政體制,提升科學理財能力。
二、規范行政決策,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
11、健全重大事項專家論證制度。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事項以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應在決策前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的論證。
12、健全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對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應通過聽證會、座談會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及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13、完善行政決策落實情況跟蹤反饋制度。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建立決策后評估機制,及時收集社會各方面的評價,定期對決策實施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并根據實施過程中反映的問題,適時調整和完善決策事項。對市委、市政府已經決定和部署的工作,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跟蹤、反饋,市政府辦公廳對有關工作進展情況要定期匯總通報。
三、加強立法工作,進一步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14、認真完成法規草案的起草任務和規章制定工作。根據今年市政府立法計劃,市政府將起草《**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市鼓浪嶼歷史風貌建筑保護條例(修訂)》、《**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等法規草案報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制定和修訂《**市水上旅游客運管理辦法》、《**市人民政府制定規章和擬定法規草案的程序規定》、《**市建設項目行政審批集中辦理辦法》、《**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和《**市測繪管理辦法》等規章。各起草責任部門要加強領導,組織力量,落實措施,確保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任務按時完成。對法規、規章備選項目和調研項目,要認真組織調研和起草,按時向市人大有關專委會、市法制局報送有關立法調研報告和立法草案,為下一年度立法項目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15、完善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工作方法和機制。以修訂市政府1號令為契機,進一步改進政府立法工作方式方法,完善政府立法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立法人員、實際工作者與專家學者相結合的立法起草機制,積極開展立法課題研究,增強政府立法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前瞻性。完善立法公示制度,對法規、規章草案在書面征求意見、召開征求意見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的同時,在互聯網上公開文本征求意見。重要規章草案在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之前要在《**日報》上公布文本,征求社會各界意見,不斷提高公眾參與立法的程度。對涉及行政管理相對人切身利益的立法項目,要組織召開立法聽證會。加強立法咨詢論證工作,充分發揮立法顧問的作用,提高立法論證水平。
16、建立完善政府立法后評估制度。探索開展政府立法后評估,實施機關要對前期出臺的市政府規章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將評估意見報告制定機關,以利于適時修訂完善相關市政府規章。繼續堅持法規和規章實施后一年進行監督檢查的制度,及時整改實施過程中存在問題。
四、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
17、總結試點經驗,繼續擴大行政自由裁量權試點工作。已開展試點工作的市直部門和區政府要總結經驗,加強對本單位開展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工作的評議考核,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制度,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擴大我市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試點工作范圍,今年計劃在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10個部門開展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試點工作,在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產局等2個部門開展規范行政許可自由裁量權試點工作。各試點單位要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擴大試點范圍工作方案的通知》(廈府辦〔2008〕52號)確定的工作目標、實施步驟和措施要求,落實各項工作安排,確保按時完成試點任務。鼓勵各區政府和其他有條件的執法部門積極主動開展這項工作。
18、完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認真總結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情況,進一步理順市、區行政執法體制、權限,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
19、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積極開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完善案卷評查量化標準和考評辦法。建立并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體系,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今年將在部分執法部門開展評議考核試點工作,為全面開展執法責任制的評議考核工作提供經驗。
20、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大對行政執法人員申領行政執法證件工作的管理力度,對市、區重要執法部門以及在一線執法崗位的執法人員,要加大抽考、抽查等考試考核工作力度,完善考試考核辦法和增加考試內容,提高考試考核效果。將新頒布的《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等法規納入考試范圍。
五、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21、認真貫徹《監督法》,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自覺接受市政協的民主監督和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法實施的監督,堅持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和向市政協通報情況。進一步強化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政府對所屬部門的監督,支持監察、審計部門依法實施監督。
22、加強行政執法檢查。不斷完善和改進執法檢查,積極探索執法檢查方式和手段,努力提高檢查效果。開展《**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和《**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執法檢查,此外,還要開展對貫徹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情況的全市大檢查,并對檢查結果予以通報,推進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施行。
23、加強行政復議工作。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和《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嚴格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提高辦案質量,該維持的依法維持,該撤銷的堅決依法撤銷。對被撤銷、變更、確認違法、責令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政復議案件,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機關應當自覺依法履行行政復議決定,深刻剖析原因、認真總結教訓,切實加以整改。在行政復議期間,復議機關發現被申請人及其下級機關的相關行政行為違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要通過行政復議意見書形式向被申請人及其下級機關提出整改意見。被申請人及有關行政機關應當認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復議機關。行政復議機構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可以制作行政復議建議書,向有關機關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進執法的建議。要加強行政復議中的和解、調解工作,力爭把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努力做到“定紛止爭、案結事了”,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24、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要在去年底啟動對市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事先審查機制的基礎上,結合我市作為全國規范性文件備案示范點的建設要求,認真貫徹執行《福建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進一步做好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的報送備案工作,切實提高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率和報備率。要把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報備工作作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認真落實《**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廈府〔2007〕454號)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法定權限、上位法和國家有關的政策規定制定規范性文件,切實做好對本單位規范性文件的制定、送審、和備案等工作。出臺規范性文件必須經過本單位法制工作機構的合法性審查論證,并依照規定報送市法制局審查備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規范性文件,不得實施。市法制局要嚴格審查,嚴格把關,對發現有違法問題的規范性文件,要及時提出糾正意見,該撤銷的要依法予以撤銷,確保政府抽象行政行為合法有效。要探索建立規范性文件信息公開制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定期分析制度以及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動態信息交流等制度。
六、健全社會矛盾防范和化解機制
25、建立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完善社會矛盾和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加大排查調處力度,繼續開展“平安**”建設,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進一步完善適應社會轉型的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機制。加強人民調解組織機構建設,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拓展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的銜接領域,探索建立勞動、工商、土地、建設、衛生、林業等專業調解委員會。
26、完善信訪制度。認真貫徹《信訪條例》,依法規范信訪工作行為和信訪秩序,健全和落實信訪工作責任追究機制,加強基層信訪工作,對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仲裁等法律途徑解決的信訪事項,要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七、夯實基礎,強化基層法制機構建設
27、落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本單位的工作職能,擬定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并將本部門、本單位推進依法行政情況于2008年12月書面報送市政府辦公廳及市法制局。
28、健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采取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方式,組織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習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
29、完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獎懲制度。進一步完善對各區、市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情況的績效考核量化指標,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納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內容。
30、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建設。各區政府、市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法制機構建設,并把它作為政府自身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各區政府要在去年成立法制辦的基礎上,抓緊充實配齊法制工作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健全工作制度。市直各部門還沒有專門法制機構的,必須明確處室負責法制工作,并有專人負責,確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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