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計劃
時間:2022-03-26 07: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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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黨的精神,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需要,推進依法治區的開展,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本市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三個五年規劃)的通知》和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關于在本市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三個五年計劃"的精神和要求結合九七年撤縣建區,聯合建設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在總結修正原縣和石化地區制定的"三五"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上,制定區-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第三個五年法制教育宣傳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為根本指針,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深入貫徹黨的精神,緊緊圍繞區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制實踐相結合,廣泛深入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全區公民的憲法觀念和法律意識,為維護社會穩定,全面推進各項事業的依法治理,保障區兩個文明建設健康、協調、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總體目標
-年三年法制宣傳教育的總目標是: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全面推進依法治理工作的開展。通過在區全體公民中深入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全體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決策能力,提高執法干部的執法能力;提高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及全區公民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把法制宣傳教育滲透到兩個文明建設的各個領域,努力使全區公民的法律素質提高到與新形勢相適應的水平。
二、組織領導
(一)各級黨委(黨組)、人大、政府要把法制宣傳教育作為民主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切實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便于操作、成效顯著的工作計劃。
(二)建立和健全法制宣傳教育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區建立由區委、區人大、區府、區委宣傳部、區司法局領導為組長、副組長,并由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人大法工委、政協法制委、區政法辦、法制辦、總工會、司法局、團委、婦聯、人事局、財政局、廣電局等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區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領導本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各鄉、鎮、街道、部、委、辦、局要及時建立和調整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設立法制宣傳教育辦公室。
(三)區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辦事機構,其職責在于負責起草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和協調各基層單位實施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協助配合全區依法治理工作的開展,對各單位、各部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情況進行監督。特別要配合有關司法、執法部門加強對各行各業學法用法、依法經營、依法治理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推廣交流,全面完成-年我區法制宣傳教育任務。
三、任務、對象、內容和要求
(一)主要任務
1、繼續深入學習鄧小平同志關于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理論,努力提高各級干部的法學理論水平,自覺運用這一理論指導法制建設的實踐,增強依法辦事、依法管理的自覺性。
2、繼續開展憲法知識和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基本法律知識以及維護社會穩定有關的法律知識教育。增強公民權利義務觀念,提高公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和運用法律武器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自覺性。
3、著重抓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知識的普及工作。圍繞規范市場主體、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建立社會保障、促進對外開放等環節,有針對性地普及有關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各級干部和經營者運用法律調節各種經濟關系的本領,為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創造條件。
4、堅持學法與用法相結合,全面推進各項事業的依法治理。農村、企業、機關、學校以及各行各業都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的實際,把依法治理工作擺到位置,積極穩妥地推進依法治理工作。
(二)對象
今后三年我區法制宣傳的對象是:全體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其中重點對象是鄉鎮、街道、部、委、辦、局副職以上領導干部、司法、行政執法人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青少年學生、外省市來務工經商人員。
(三)內容和要求
1、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都要學習憲法和基本法律法規,重點學習《憲法》規定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民法通則》、《老年人保護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土地管理法》、《稅法》、《勞動法》等與公民日常工作和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使公民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努力做到知法、守法、護法、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國家公務員要在深入學習鄧小平同志民主法制理論和法學基礎理論的基礎上,著重掌握《憲法》、《刑法》、《擔保法》、《勞動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國家公務員條例》、《安全法》等。鄉鎮(街道)、委、辦、局副職以上領導干部還必須學習與自身職務相關的城市管理、工業管理、商業管理和市場管理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進依法行政。
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要熟練掌握和運用與本職能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司法機關重點學習《人民警察法》、《法官法》、《檢察官法》及與本職相關的《刑法》、《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行政執法人員學習《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及與之相關的法律,不斷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正確知法、秉公執法,做到有法必一、執法必眼、違法必究。
3、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要著重學習《公司法》、《勞動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經濟合同法》、《擔保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商標法》及"稅收"、"安全"等法律、法規,以及與企業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審計法》、《會計法》等法律法規。提高遵守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實現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的法制化。
4、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貫徹國家教委、中央綜治委、司法部"關于加強學校法制教育意見"的聯合通知精神,常抓不懈。根據學生不同階段的特點,小學以啟蒙教育為主,中學以常識為主,中等專業(職校)和大學以與其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為主,形成大、中、小學法制教育的體系。要做到教有大綱、學有材料、講有教師、時間保證。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必須做到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要充分發揮社區作用,抓好在學校學生和社會青少年的教育。
5、外省市來務工經商人員要與本地區公民一樣接受法制教育,同時還要學習《市外來人員法律讀本》和本區編印的《外來人口法律須知》。
四、方法與步驟
(一)工作方法
今后三年我區的法制教育,要繼續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統一管理、分別實施、分類指導、各級負責"的原則,突出宣傳教育內容上針對性和實用性,在宣傳教育方法上,根據不同對象所從事的工作(職務)確定相應的內容,采用多種方式開展相應的宣傳教育。
1、對鄉鎮(街道)、部、委、辦、局副職以上領導干部、司法、行政執法人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采用培訓的方式,堅持面授教育。分期分批地對各類人員進行培訓、各級黨校及各類干部學校要開設法制教育必修課。要辦好法制講座,鞏固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日"制度。
2、對在校青少年學生,以學校教育為主,把學生的法制教育作為德育教育和知識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3、對外省市來經商、務工人員,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聘用,誰負責,誰容留,誰負責,誰帶隊,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務工登記、暫住戶口登記、工商登記、上崗培訓等機會,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教育。
4、對國營、集體、鄉鎮、村辦企事業單位職工,要采取集中輔導、崗位輪訓等方法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對務農村民可采取用宣傳和教育相結合的方法,以宣傳為主,要有針對性地組織法律咨詢、法律知識競賽、法制宣傳月(周)活動,開設廣播電視法制講座,還要重視利用本區特色文化優勢,營造法制宣傳教育的社會氛圍。
(二)實施步驟
我區法制宣傳教育后三年規劃從年起實施到年結束,具體分二個階段:
第一,實施階段:從年到1999年,各部門、各單位要在總結以往普法工作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按照規劃要求,制定年度計劃,確定各個時期的學法內容,并采取層層負責制的辦法,扎扎實實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基本完成法制宣傳教育任務。
第二,總結檢查階段:年上半年各地區、各單位、各部門進行回顧總結,搞好查漏補缺工作。下半年開始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由各級普法主管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總結檢查。
普法規劃實施期間將有一大批新的法律法規頒布,為使廣大干部群眾盡快了解國家立法進程和新法規的內容,要及時做好宣傳工作,建立必要的新法規講座制度,根據上級要求和實際需要及時補充或調整宣傳教育規劃。
各單位,各部門必須跟本規劃和年度工作實施意見制定相應的"三五"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認真組織實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隊伍建設
1、穩定和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專職工作者隊伍,根據本區實際情況,區法制宣傳教育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按上級有關規定給予配備;司法和行政執法部門至少配備一名專職人員;各鄉鎮街道原則上按人口總數萬分之一比例安排(配備);各業務主管局(總公司)要確定一名干部負責法制宣傳教育的日常工作。
2、加強法制宣傳講師團和法制宣傳員隊伍建設。根據普法工作的要區,調整和充實區法制宣傳教育講師團,建立和完善法制宣傳骨干培訓和考核制度,充分發揮宣傳骨干的作用,各鄉鎮局和基層單位要按照法制宣傳教育的任務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占人口總數的百分之一的法制宣傳員隊伍。
3、建立"區法制宣傳教育通訊組",進一步發揮新聞媒介的作用,極大法制宣傳力度,周報和有線電視和各廣播電視臺(站)要開辟法制專欄和法制專題節目。
4、培養法制文藝宣傳隊五,充分發揮群眾文藝團體和區、鄉鎮文化館(站)在法制宣傳教育中的作用。
(二)建立工作責任制
各單位、各部門把法制宣傳教育納入工作計劃,建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責任制,明確目標、任務、職責,責任到人,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檢查、有總結,作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建立考核制度和約束機制
1、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參加法制培訓結束后,由法制宣傳教育辦公室同相關部門組織統一考試,把參加培訓并考試合格作為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的必備條件之一。
2、對鄉鎮、部、委、辦、局副職以上領導干部和基層公務員要在每年培訓一次的基礎上進行法律知識考試和依法管理能力的考核。由組織部、人事局、宣傳部會同法制宣傳教育辦公室聯合組織。考試成績和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一項重要依據。
3、新建企業,其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員必須要接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礎法律、法規培訓,考試成績合格作為注冊登記的重要參考依據。現有企業,其法定代表人跡主要管理人員必須在工商部門及法制宣傳教育辦公室組織下,"三五"期間每年輪訓一次,考試成績列入年檢內容。對企業的一般經營培訓管理人員,有各單位法制宣傳教育辦公室或培訓中心結合崗位培訓,加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法規教育。
(四)宣傳材料落實
為保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的正確性和完整性,本區"三五"法制宣傳教育的教材及有關參考資料由法制宣傳教育辦公室同意落實。
(五)經費保障
為保證"三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正常開展,應嚴格按照中共中央(1996)9號和市委(1996)9號文件精神區、鄉(鎮)兩級要把法制宣傳教育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法制宣傳教育經費實施單列,專款專用,法制宣傳教育主管機關要在加強軟件建設的同時,重視硬件建設,逐步改善條件,為近年建立區法制宣傳教育培訓中心創造條件,以適應法制宣傳教育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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