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安排

時間:2022-05-23 09: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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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安排

根據省局統一部署和全市統計工作重點任務,現將2014年全市統計基層基礎建設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目標

(一)進一步推進各級規范化建設。縣級統計機構全面達到國家規范化建設標準;鄉鎮街道及省級開發區統計規范化建設合格率達到100%;聯網直報企業統計規范化建設合格率達到80%以上。

(二)建立健全基層基礎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雙基建設相關工作制度,修訂完善鄉鎮街道、企業指導檢查細則,細化落實統計人員調整報備制度、新進人員培訓制度等制度規范,完善雙基建設長效機制。

(三)發掘推廣雙基建設優秀成果。繼續培育縣級、鄉鎮、企業和部門規范化建設示范單位、示范崗位和示范項目,積極開展規范化優秀成果申報、推薦工作,總結推廣基層統計先進典型經驗,切實發揮先進典型帶動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統計雙基工作部署。3月上旬制定年度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計劃;3月中旬召開全市雙基工作會議,總結2013年全市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

(二)修訂完善指導檢查細則。3月下旬根據新版《省鄉鎮街道統計工作規范》和《省企業統計工作規范》,修訂完善全市鄉鎮街道、企業規范化建設指導檢查細則。

(三)提升縣級規范化管理水平。6月底前,推薦2項縣級規范化管理特色做法和成果參加省局交流;7月底前,完成對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統計規范化建設對標輔導,確保2014年通過省局規范化建設檢查考核;11月底前,完成年度縣級統計機構規范化建設示范單位推薦工作。

(四)強化鄉鎮規范化建設指導。4月底前,完成第三批鄉鎮街道統計規范化合格單位申報、推薦工作;5月底前,開展鄉鎮街道規范化建設回頭看,對工作薄弱的合格、示范鄉鎮街道開展行政指導;6月底前,建立鄉鎮街道統計信用檔案,對檔案有關內容進行實時更新。

(五)提升企業規范化建設水平。結合《省統計條例》學習宣傳貫徹活動,加強對聯網直報企業規范化建設對標指導,完善企業統計信用檔案,推行統計電子臺賬,按季度開展企業規范化建設合格單位及示范單位申報、推薦工作。

(六)推進部門統計規范化建設。加大市、縣兩級部門統計規范化建設指導力度,全面推進各地部門統計規范化建設工作,11月底前,完成部門規范化建設示范單位申報推薦工作。

(七)積極推進統計中介服務。6月底前,通過工作推進會等形式,推廣金湖縣規范引導統計中介服務的經驗做法,鼓勵各地統計管理改革創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等形式,提升統計規范化建設水平。

(八)加強鄉鎮街道統計信息化建設。12月底前,鄉鎮街道統計信息化建設達到“六統一”:統一開通4M以上光纖專線、統一配置鄉鎮專用工作站并安裝視頻會議軟終端、統一配備網絡安全管理系統、統一建立鄉鎮統計網頁、統一使用“鄉鎮統計綜合管理系統”、統一培訓鄉鎮統計人員。

(九)開展以獎代補資金專項督查。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獎補資金使用情況專項督查工作;11月底前做好第二批獎補資金使用指導督查工作,確保獎補資金有效用于統計站基礎建設。

(十)舉辦雙基建設工作現場會。9月底前,分別召開省級開發區、聯網直報企業統計基礎建設工作現場會,開展基層規范化建設典型示范交流活動,總結推廣示范單位先進典型經驗。

(十一)開展“我是規范統計崗”活動。10月底前,以構建“目標明確、職責清晰、標準合理、內容細化、技術規范”的基層業務崗位規范為目標,深入開展全員參與的“我是規范統計崗”活動,做好基層規范崗位標兵推薦工作,樹立第二批基層崗位標兵群體。

(十二)發掘基層基礎建設優秀成果。10月底前,完成基層規范化創新做法、服務基層有價值成果、優秀基層宣傳作品和基層崗位業務規范四個類別優秀成果資料的征集、交流和推薦工作。

(十三)建立規范化建設長效鞏固機制。建立縣級、鄉鎮街道統計規范化合格、示范單位退出機制和縣級統計局規范化管理情況年度報告制度、鄉鎮街道統計機構基礎建設主要特征資料半年報告制度等基層基礎動態監測制度;加強對縣級、鄉鎮街道統計機構統計基礎建設情況的督查監測,定期通報督查監測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