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農村實用型人才開發計劃

時間:2022-09-26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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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農村實用型人才開發計劃

“十一五”期間是全面振興長春老工業基地的關鍵時期。大力推進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促進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不斷發展壯大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全面提升農村實用人才隊伍整體素質,是實現縣域經濟突破的有力措施。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要求,根據《長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長春市“十一五”人才發展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縣域經濟突破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為中心,以人才興農、科技富農、產業強農為宗旨,建立健全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選拔機制、規范管理機制和創業服務機制,充分發揮農村實用人才的示范引導、典型引路和輻射帶動作用,為我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總體目標

“十一五”期間我市農村實用人才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建立和完善農村實用人才培訓體系,健全和規范農村實用人才選拔、評價體系,初步建立科學化、制度化、網絡化的農村實用人才管理服務體系,形成有效的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各級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協調機制。到2010年,努力建成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創新能力較強、帶動作用明顯的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具體目標是:

1、總量目標:到2010年,全市農村實用人才總量由2004年底的4.8萬人發展到15萬人,平均年增長率達到21%。實現每村擁有農村實用人才89人,每萬人農業人口中擁有農村實用人才340人。

2、結構目標:到2010年,實現種植業農村實用人才達到4萬人;養殖業農村實用人才達到3.5萬人;農產品加工類農村實用人才達到3.5人;銷售類農村實用人才達到2萬人;其它各類農村實用人才達到2萬人,初步形成符合我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種、養、加、銷各類農村實用人才比例適當,高、中、低三個層次實用人才相互銜接、協調的新格局。

3、素質目標:實現農村實用人才的思想素質、知識層次、科技能力普遍提高,高層次農村實用人才的科研創新、接受和應用新技術新成果、帶領農民增收致富的能力顯著提高。到2010年市、縣(市)區、鄉(鎮)三級農村拔尖人才分別達到200人,2000人,5000人;高中級農民技術職稱人員達到2000人;農村科技致富帶頭人達到5000人;有影響的農村經紀人達到10000人。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和完善培養培訓體系

1、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建設。整合培訓資源,依托縣(市)區農村職業教育中心、農業廣播學校、農業技術學校、專業技能訓練中心,建立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鄉、村要分別設立培訓站和培訓點,形成以縣(市)區培訓基地為中心,輻射鄉、村的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網絡。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信息網建設,積極推行網上遠程教育,不斷擴大培訓覆蓋面。

2、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實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師資隊伍動態管理,形成相對穩定的,以高校教師、科研專家、職業學校骨干教師、農業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村科技致富帶頭人組成的各類人員互補、覆蓋全市農業各領域的師資隊伍,不斷滿足對農村實用人才培訓需要。

3、全面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按照職能分工,分級分類組織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大力開展農村黨員干部培訓,每年完成培訓全市農村黨員干部的三分之一,三年培訓一遍;大力開展農村科技骨干培訓,充分發揮縣(市)區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和各級各類農村專業技術協會作用,市、縣(市)區、鄉(鎮)三級每年分別培訓農村科技骨干200人次、1000人次、2000人次;大力開展農村剩余勞動力技能培訓,實施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千人培訓工程,強化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職業技能培訓,每個鄉鎮結合實際,每年培訓1000人次;大力開展農村后備人才職業技能培訓,把農村未能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納入培訓范圍,每年培訓2000人次,進一步壯大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同時,要依托農村黨員干部培訓工程、藍色證書培訓工程、農村剩余勞動力“千人培訓工程”、星火科技培訓工程、青年農民科技培訓工程、職教中心技能人才培訓工程、婦女雙學雙比培訓工程、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等各項工程,大規模培訓農民和各類農村實用人才,進一步提高廣大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的致富本領。

(二)建立和完善政策體系

制定和完善農村實用人才開發政策,充分發揮政策的引導激勵作用。

1、制定有關支持農村實用人才進行科研開發、技術推廣等有償技術服務的相關政策,保護農村實用人才的知識產權和合法經營所得。

2、積極協調土地、金融、工商、稅務等部門出臺相關政策,鼓勵和支持農村實用人才創辦企業、開展農業科技項目的推廣,為農村實用人才發揮作用提供服務。

3、落實市級農村拔尖人才和獲得高中級農民職稱資格的農村實用人才信譽貸款政策,完善相關辦法和措施,努力為農村實用人才創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4、制定農村實用人才評價標準,規范和完善農村實用人才的選拔和表彰獎勵辦法,實現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與其他人才隊伍建設的有機結合。

5、加強與駐長高校聯系,采取委培、代培、進修、函授等形式,積極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學歷教育,提高農村實用人才的綜合素質。

6、加強對優秀農村實用人才的管理,把優秀農村實用人才納入村級后備干部培養范疇,有計劃地推選優秀農村實用人才進入村級班子。

(三)建立和健全管理服務體系

1、建立優秀、拔尖農村實用人才選拔、評選機制,做好農村拔尖人才的選拔工作,市、縣(市)區、鄉(鎮)三級政府每兩年組織一次評選活動,促進農村優秀拔尖人才脫穎而出。同時對有突出貢獻的農村拔尖人才納入各級各類專家的評選范圍。建立市、縣(市)區級農村拔尖人才、高中級農民職稱人員和科技致富帶頭人考核檔案,實行分級分類考核和動態管理。

2、加強農村實用人才信息庫建設。建立和完善各類農村實用人才庫、支農專家庫和科技信息庫。形成市、縣(市)區、鄉(鎮)三級信息資源共享、分級管理的農村實用人才管理體系。

3、充分發揮縣(市)區人才市場和人力資源市場的作用,不斷完善縣(市)區人才市場和人力資源市場的服務功能,積極為農村實用人才流動搭建平臺,促進農村實用人才的合理流動。

4、大力開展農民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研究制定農民技術職稱評審細則,擴大評定范圍,通過開展評定農民技術職稱工作,確認農村實用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實用能力。

5、大力支持各級各類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建設。結合農業產業特點,積極支持和扶植各級各類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建設,到2010年,具規模的各級各類農村專業技術協會達到3000個。同時充分發揮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在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技術推廣、信息交流方面的組織協調作用和傳、幫、帶作用,促進農村實用人才隊伍規模的壯大和素質的提高。

6、大力開展支農活動。建立市、縣(市)區、鄉(鎮)三級政府部門支農協調機制,形成政府、支農專家、農村協會和農民相互協調,運行有效的支農體系,確保支農活動順利開展。

7、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典型的選樹、宣傳和推廣工作。積極開展各級各類農村實用人才的評選表彰活動,市、縣(市)區和鄉(鎮)都要選樹自己的典型,利用媒體大力宣傳典型的先進事跡,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在全社會營造尊重農村實用人才、關心和愛護農村實用人才、向農村實用人才學習的良好氛圍,形成有利于農村人才工作和農村人才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和環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經濟發展,實現縣域經濟突破的大事來抓,納入本級黨委和政府的工作日程,加強對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的領導,不斷推進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的新發展。

(二)落實責任分工。建立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級有關部門參加,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的領導體系和工作體系。各級人事部門是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的組織協調部門,在本級農村人才資源開發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市人事部門主要負責全市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的組織協調、制定規劃、出臺政策和高層次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管理等項工作。各縣(市)區人事部門負責本地區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管理等具體工作。市、縣(市)區的宣傳、農辦、經委、教育、科技、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農業、水利、林業、牧業、團委、婦聯、科協、信用聯社根據職能分工,做好農村實用人才開發的相關工作。

(三)加大資金投入,確保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順利進行。市將建立“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基金”,專項用于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基地的設施建設;用于扶持建立農村專業協會建設;用于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師資等方面支出;用于高層次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用于表彰獎勵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突出的部門、個人和農村拔尖人才。各縣(市)區也要建立“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基金”,專項用于本級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同時,積極鼓勵和吸納民營企業和個人對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的投入,不斷拓寬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工作資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