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學法計劃

時間:2022-02-26 1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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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學法計劃

為貫徹落實好關于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和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關于“抓好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示范帶動各級干部學法、尊法、守法”的工作要求,努力增強我鎮各級領導干部法律素養,提高依法執政能力,根據縣依法治縣辦《關于開展2021年度干部學法工作的通知》,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鎮2021年度學法計劃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精神,緊緊圍繞鎮黨委、政府工作大局,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用結合的要求,著眼于提高各級領導干部法律素質、增強依法執政能力,扎實做好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工作目標是:通過深入系統的學習和掌握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法律知識,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觀念,牢固樹立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觀念,牢固樹立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觀念,牢固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善于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做到依法執政、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二、學習方式及制度

干部學法,主要采取集中學習、專題輔導、舉辦講座和自學等形式進行,應相應建立健全以下學習制度。

(一)堅持和完善領導班子集中學法制度。要把法制學習納入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干部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方面。全年領導班子集中學法不少于10次,每次學習不少于30分鐘。全年普通干部集中學法不少于10次,每次學法不少于30分鐘。主要負責人至少為班子成員、普通干部職工主講一次。

(二)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結合工作和形勢需要,就有關重要政策和法律問題,開展專題法律學習。建立健全政府辦公會前學法和其它學法制度。

(三)建立健全領導干部法制培訓制度。按照工作要求,突出重點,對干部有計劃地進行法律培訓。

(四)堅持領導干部自學法律制度。領導干部要結合自身的工作性質和特點,聯系工作實際,確定學法內容,堅持自學,持之以恒,并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輔導,努力提高學習效果。

(五)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法律咨詢制度。領導干部要增強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自覺性,在重大事項決策前應進行法律咨詢和論證,建立我鎮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法律專家在政府決策中的參謀作用。

(六)建立健全領導干部法律考試(考核)制度。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結合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對領導干部進行法律知識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可采取閉卷、開卷考試等形式進行,也可采取提交論文、撰寫心得、完成思考題等形式進行。考試(考核)工作要嚴格管理,注重實效,力戒形式主義。要把法律素質和依法執政能力作為領導干部管理的重要內容,定期對領導干部完成年度或階段性學法情況、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加強對領導干部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能力的考察。考試(考核)、考察結果作為綜合評價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組織領導和保障

要高度重視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實施,確保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要加強領導、健全機制。黨委組織部門負責對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監督,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訓計劃,開設法制課程,加強對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法律素質和依法執政能力的考核。要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納入年度學習計劃,并做好輿論宣傳。

(二)要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大眾傳媒的積極作用,形成輿論聲勢,擴大社會影響,努力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深入開展。

(三)要強化監督、務求實效。為防止學法用法工作流于形式,適時組織對學法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要注重日常學法工作的檢查督促,調動干部學法用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