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材抽驗工作計劃

時間:2022-03-21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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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材抽驗工作計劃

為保證本區藥品質量,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根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質量監管要求,制定本計劃。

一、抽驗原則

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質量抽驗工作遵循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重點加強藥品生產企業、質量薄弱環節和重點品種抽樣的針對性,切實提高發現藥品存在質量隱患的能力,充分體現藥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目標和效能。

二、抽驗總量

2年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質量抽驗總量為19876件其中,藥品抽驗數為19176件,醫療器械抽驗數為450件,藥包材抽驗數為250件。區2年藥品抽驗數為500件,醫療器械抽驗數為4件,藥包材抽驗數為3件。

三、抽驗比例

藥品抽驗比例為:中藥(材)飲片0.4:中成藥3.6±0.5:西藥6±0.5(醫院制劑、飲片生產企業抽驗不列入上述比例范圍)。根據本轄區內藥品質量的實際情況,在以上比例范圍內作適當調整。

四、抽驗頻次及抽樣量

(1)藥品批發企業每年不少于2次;根據經營藥品品種及銷售額,年抽樣量為:大型20件,中型10件,小型5件;

(2)藥品零售連鎖總部、大型藥品零售企業抽樣每年不少于2次;年抽樣量為15件;

(3)藥品連鎖或加盟零售門店、非連鎖零售企業由分局根據監管需要確定抽驗頻次及抽樣量;

(4)醫院藥房抽樣每年不少于2次;年抽樣量為:三級、二級、一級醫院及民營醫院各10件;專科醫院5件;門診部5件;

(5)上述抽樣數量分局根據具體情況可適當增減抽樣量,調整幅度控制在核定量的50%之內;

(6)醫院制劑原則上100%抽樣,以實際配制品種數計算。

五、評價抽驗

評價抽驗立足于對本市市場藥品質量狀態的掌握和評價,為監管部門相關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調整提供依據。

評價抽驗總量為2000件,由市局統一組織實施抽驗,分局參與。

六、醫療器械和藥包材質量抽驗

根據市局指令,分局實施。

七、抽驗工作要求

根據本轄區藥品市場的實際情況制訂抽樣計劃,重點加強對管理薄弱的企業和單位的監督抽驗以及穩定性較差、存在安全風險的品種和劑型的產品,以外地產品為主。日常監管與抽樣檢驗相結合,根據需要進行抽樣,提高監督抽驗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積極開展藥品質量的“追蹤溯源”工作,對藥品不合格的原因進行分析,幫助和促進被抽樣單位完善質量管理,提高我們的監管水平和能力。

八、專項抽驗

根據市局工作安排,2年藥品專項抽驗擬計劃下列專題項目。

第一季度:

藥材和中成藥的農殘、重金屬、有害元素、真菌毒素、中藥材SO2殘留、違法添加色素專項抽驗,預計400件。

“野山人參”、冬蟲夏草等貴重中藥材專項抽驗,預計150件,

第二季度:

抗生素專項抽驗,預計100件。

第三季度:

注射液、滴眼液中防腐劑和抗氧劑專項抽驗,預計50件。

注射劑“可見異物”現場檢驗篩查專項監督抽驗,預計1500件(包括生產、經營、使用)。

評價抽驗,預計2000件(包括生產、經營、使用)

第四季度:

“野山人參”、冬蟲夏草等貴重中藥材專項抽驗,預計15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