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行政調解年終工作總結
時間:2022-12-26 1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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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結合本地實際,充分發揮房管系統的行政調解作用,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取得了一定工作實效,現將我局積極探索行政調解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是實現了糾紛預防。我局在接待行政調解咨詢、受理申請的過程中,提前了解了信息,提前發現了問題,提前排查了訴訟隱患。把握社會矛盾動態,為政府決策及矛盾預防工作提供參考。
二是防范了工作風險。強化受理調解人員的風險意識,對不屬于房管行政調解范圍的申請,積極告知當事人救濟渠道,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注重工作效率和工作方法,不僅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而且防范了因調解不當引起當事人纏訴、纏訪,增加行政成本。
三是延伸了職能。堅持行政調解與行政指導、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相結合,全方位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二、積極探索,深入開展行政調解工作
在依法行政中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把行政調解和行政指導貫通到依法行政中,在彰顯執法剛性的同時,充分運用調解的辦法處理行政爭議和行政管理的糾紛,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增強解決問題的柔性,化解矛盾、解決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
年初,我局召開了專題會,研究部署了行政調解工作。一是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局行政調解工領導小組。明確了責任,強調了行政調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了2015年行政調解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細化了目標任務。三是專兼結合,建設調解隊伍。在全局范圍內選配工作經驗豐富,業務水平較高,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行政調解主任,專門負責行政調解工作,組織、推動行政調解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實
1、健全完善了行政調解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糾紛調解室,簽訂了安全監管責任狀,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
2、加強了隊伍管理。組織核準審定執法人員資格,加強干部職工法律知識學習培訓,并參加考試,合格率達100%,提高了從業人員素質;對違反相關規定和紀律人員給予相應處理。
4、接受了縣人大代表的調研督察。今年我局共辦理縣人大代表提案2個,滿意率達100%。
5、認真處理投訴、舉報和信訪。
一是認真處理上級領導督辦案件2起,均得到妥善處理;二是認真接待群眾來訪,共接待群眾來訪6起,均得到圓滿解決;三是認真處理群眾投訴、信訪案件,共受理處理6起,每起都與投訴、舉報當事人溝通,使處理結果達到當事人的最大滿意度。
(三)確保成效,強化制度管理
為規范行政調解工作程序,確保行政調解效果,暢通溝通渠道,提高調解員的工作水平和業務能力,我局制定了《行政調解工作流程圖》和行政調解小組成員聯系電話。
三、下一步應當做好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不斷強化行政調解的服務意識
進一步提高干部特別是調解員的思想認識,在理念上樹立國情、民情和職能意識,將行政調解與創新社會管理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及構建和諧社會相結合,將行政調解與行政指導、行政處罰相結合,在工作中要防止僅僅是走程序的形式主義的調解,防止以折中主義處理的無原則的調解,防止強迫一方當事人接受調解結果的不民主的調解,以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精湛的業務知識和高超的調解藝術真正為經營者和消費者服務。
(二)提高人員素質,不斷提升行政調解的服務水平
房管系統的調解職能以物業管理調解為主,工作人員在調解糾紛上具有較為豐富的經驗,但是在調解其它方面卻顯得知識匱乏。要加強調解員在民事法律知識、合同知識、公司制度、侵權法等方面的培訓,拓寬調解員的知識領域,以適應當前的經濟發展形勢,以專業的法律知識進行調解。
(三)創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行政調解工作機制
進一步整合行政調解職能及資源,建立專門的行政調解機構,確定專職調解人員,除消費糾紛外,其他類型的爭議糾紛都由專職調解人員調解,以便統一服務標準、統一調解流程、確保調解結果。
(五)推動司法確認,賦予行政調解協議法律效力
在積極鼓勵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中約定協議的強制執行力的同時,加強行政調解受理條件、程序、文書與司法調解的對接,積極推動人民法院對行政調解協議進行確認,進一步提高行政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對不能按照協議履行的一方,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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