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鼓勵擴大我省外貿進口的意見

時間:2022-11-27 0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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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鼓勵擴大我省外貿進口的意見

在人民幣持續升值、國際貿易摩擦日益增加、國內經濟建設對資源性產品和先進技術設備需求大幅增加的形勢下,積極鼓勵擴大外貿進口,有助于提升我省生產技術水平,帶動我省產業升級,提高出口商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增強外貿發展的后勁,同時對繁榮港口經濟、活躍區域物流、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綜合通道建設,具有積極作用。為進一步做大做強我省外貿進口業務,促進外經貿又好又快發展,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明確重點進口商品

按照我省鼓勵進口的重點商品目錄,積極引導進口企業從我省口岸進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所需的設備、緊缺資源性產品和能帶動產業升級換代的成套技術設備等。推動煉化一體化、汽車、船舶、工程機械、電工電器、環保設備制造,以及集成電路、平板顯示、LED及光伏電子等領域的重點項目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裝備,促進我省石油化工、機械裝備、電子信息產業加快升級換代。

二、優化口岸通關環境

(一)加強口岸通關協作。口岸通關部門要積極推動在我省口岸進出口的中西部省區貨物采取“屬地申報、口岸驗放”和“直通式放行”模式。進一步完善在福州港口岸青州港區和江陰港區、廈門港口岸東渡港區(含東渡聯檢報關中心)和海滄港區(含海滄聯檢報關中心)、廈門航空港貨運聯檢報關中心等繁忙海空港口岸實行的每周七天工作制,在省內其他口岸實行24小時全天候預約加班制度。加快福建電子口岸建設,實現大通關信息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建立口岸大通關服務熱線,設立24小時口岸大通關服務熱線電話,及時解決和協調企業通關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二)健全完善海關通關服務體系。海關要大力推動區域通關改革,在與兄弟海關共同簽署區域通關合作備忘錄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與“珠三角”、“長三角”和中西部省區海關的協作,大力吸引貨源從福建口岸進口。加強與“泛珠三角”海關的合作,加快推廣來往港澳小型船舶的快速通關系統。進一步推行以“G通道”為基礎的一系列便捷通關稅收征管模式改革,繼續推行“網上稅費支付”。對重點進口商品和重大項目進口設備建立和實行預歸類和預審價制度,為企業提供產品進關前的咨詢和成本估算服務。實行協調員制度,對重點進口商品積極提供通關咨詢、申報、查驗、放行、統計咨詢“一條龍”服務,加強項目跟蹤,及時幫助解決企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三)創新檢驗檢疫工作模式。檢驗檢疫部門要加大對實驗室建設的投入,積極開驗新產品、新項目,加強快速檢測方法和檢測手段的研究,提高綜合檢測能力。加強規章制度建設,加快“檢驗檢疫證書”簽發速度,縮短檢測周期。實行更加靈活高效的對臺小額貿易檢驗檢疫制度,在動植物檢疫許可、舊機電備案、免辦強制性產品認證等方面,實行快速審批辦理。對以小額貿易方式輸入的臺灣食品、農產品,簡化隨附單證,實行到貨現場快速檢驗檢疫監管。

三、加強政策引導和扶持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機構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探索運用買方本外幣信貸,特別是要用好、用足政策性銀行對支持進口的相關優惠政策,支持我省進口緊缺資源、能源和廢銅、廢鐵、廢紙等再生性資源。積極探索推出進口設備抵押貸款、進口保單質押融資等創新產品。密切跟蹤了解省重點建設項目及重點進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認真研究申貸企業的融資需求,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結合不同企業特點,運用多種融資方式給予積極支持。

(二)簡化外匯管理手續。外匯管理部門要進一步簡化進口企業辦理名錄申請手續和進口付匯程序,實現全省企業名錄監管信息的實時公布和共享,方便進口企業辦理進口付匯業務。取消進口異地付匯事前備案制,所轄進口企業需到省內其他地區銀行辦理售付匯業務的視同本地付匯管理。改進與企業溝通核銷情況的方式,實現核銷狀況查詢便利化,在按規定每月定期清理進口付匯逾期未核銷的基礎上,定期將企業進口付匯逾期未核銷明細信息告知企業。對轄區內大型進口企業開設核銷特別通道,實行定期集中辦理進口付匯核銷業務,不定期派員上門現場宣傳指導。

(三)創新進口業務保險產品。用好海外投資保險,保障企業在海外資源開發安全,并鼓勵海外投資企業將經營成果通過進口的方式輸回國內。保險公司要積極開發進口信用保險,鼓勵企業發展進口業務,為企業在辦理進口融資時提供信用支持。

(四)落實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用足用好國家進口免稅政策,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出臺擴大先進技術設備進口的優惠政策。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參照國家支持中西部地區發展的鼓勵類產業目錄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制定龍巖、三明市等福建原中央蘇區縣鼓勵類產業目錄及相關稅收政策,以擴大我省腹地的進口量。

四、加快服務進口平臺建設

(一)發揮國內外展會的平臺作用。外經貿、經貿等部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進口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參加國內外的商品和技術成果的交易會、對接會,促進對所需設備、儀器及原材料的進口。中國福建商品交易會、海峽兩岸紡織服裝博覽會、中國(晉江)國際鞋業博覽會等展會要增加進口功能,專門設立進口館。

(二)提供及時有效的信息服務。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網絡平臺,積極國外相關裝備信息,包括國外設備的最新動態、鼓勵類進口設備目錄、進口設備歸類編碼、進口手續咨詢、進口設備招標信息等,為企業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務。

(三)培育設備租賃市場和融資租賃企業。各有關部門要培育進口設備租賃市場,幫助企業在使用先進設備的同時減少資金占用。積極培育發展融資租賃企業,爭取商務部新批融資租賃試點企業,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集團等非金融機構經營融資租賃業務,增加融資租賃產品品種,支持融資租賃企業設立分支機構,開拓新業務領域和品種,鼓勵中小企業利用融資租賃引進國外先進裝備進行技術改造,支持融資租賃企業與銀行、保險和中小企業擔保公司合作,建立健全項目評估和風險防范制度,提高融資租賃企業風險控制和經營管理水平。

(四)加快港口和臨港產業配套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快港口等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改善我省外貿進口的硬環境。各口岸查驗部門要大力支持我省口岸擴大開放及臨港產業園區的發展。在爭取中央支持將我省沿海港口列入國家石油儲備基地、煤炭集散中轉基地和礦石中轉基地等布局的同時,交通部門要做好各類涉港規劃的銜接,強化港口規劃管理。創新港口發展模式,設立政府主導的港口特許經營機構,對我省港口建設實施連片開發或整體開發。加快廈門國際航運樞紐港和福州、湄洲灣(南北岸)主樞紐港建設,推進公共配套設施及疏港公路和鐵路建設,建設為廈門、福州港集裝箱運輸服務的大型鐵路物流場站,促進進口貨物的海鐵聯運,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和輻射能力。認真實施《關于鼓勵中西部省份從福建省港口進出口貨物及投資建設碼頭泊位的暫行規定》,降低我省境內鐵路運價水平。繼續推進莆田秀嶼木材檢疫除害處理區發展,爭取國家支持擴大原木進口國別名單。加快建設廈門灣、湄洲灣、福州江陰、羅源灣、漳州古雷、寧德三都澳等大型臨港產業基地,充分利用國外資源、能源等,推動我省工業化進程。

五、建立鼓勵進口保障機制

(一)培育經營主體。外經貿部門要積極爭取商務部進一步放寬國營貿易經營限制,準許更多有經營能力的內資企業經營進口,培育和擴大我省的進口經營主體。選擇一批富有成長性的龍頭企業、民營企業,建立重點進口企業聯系制度,從市場信息、融資擔保、進口貼息等方面予以重點扶持,促進其做大進口業務。

(二)扶持中介組織發展。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鼓勵和扶持進口行業協會等服務業中介組織的建立和發展,加強對全行業及相關企業的指導,為企業引進技術裝備提供決策參考。積極引導企業充分利用招標等工具和組建價格同盟等辦法,提高進口議價能力。

(三)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按照《福建省鼓勵擴大外貿進口獎勵辦法》,對企業進口資源性商品、引進國外關鍵技術和先進設備和生產線給予獎勵。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在外投資開采資源產品回運進口的運、保費給予扶持補貼,鼓勵資源回運。各級政府要根據實際情況,視財力安排扶持資金,建立起省、市、縣三級共同支持外貿進口的政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