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創、三重工作實施意見

時間:2022-07-16 0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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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創、三重工作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提高“雙創”、“三重工作的組織程度,推動我市“雙創”、“三重”工作躍上新臺階,工業經濟實現新跨越,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建立目標管理機制,強化各級工作責任

明確工作目標。每年12月15日前,由各縣(市、區)、市開發區、化工園區和系統工業部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下一年度“雙創”、“三重”工作目標、措施規劃,報送市“雙創”、“三重”辦公室。市“雙創”、“三重”辦公室根據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結合市情實際,統一制定下一年度“雙創”、“三重”目標規劃,并進行分解。

目標分定量和定性兩大類。定量目標包括新產品開發,新品銷售率,新增規模以上企業,新增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市級技術中心,省級以上品牌,工業單位能耗,企業做大做強,重大項目實施、產業集群等。定性目標包括推進“雙創”、“三重”的思路、措施、政策、服務和組織領導等。

健全責任體系。年初在進行目標制定分解前提下,由市“雙創”、“三重”領導小組與各縣(市、區)、市開發區、化工園區和系統工業部門簽訂目標責任書。各地、各部門也要與所屬鄉鎮、園區、企業簽訂目標責任書,做到目標分解,任務明確,責任落實。

嚴格考核獎懲。圍繞目標責任書的落實,采取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從嚴考核,以表彰先進,激勵后進。平時考核,于每季度末對季度目標執行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和通報。年終考核,與工業目標管理考核同時進行,各單位按百分制記分方式自評,市“雙創”、“三重”辦公室審核,將考評結果報市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獎勵對象。市“雙創”、“三重”辦公室建立專項獎勵基金,對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二、完善政策激勵機制,加大重點扶持力度

明確政策導向。市“雙創”、“三重”辦公室圍繞市委市政府的意圖,根據宏觀和微觀形勢,對“雙創”、“三重”扶持政策及時進行調整和完善,充分體現政策的導向性、激勵性和可操作性。政策扶持重點向優勢產業集聚提升傾斜,向重點企業做大做強傾斜,向重大項目實施達效傾斜,向創新創牌推進顯效傾斜。

做好政策配套。各縣(市、區)、市開發區、化工園區和系統工業部門必須根據本地、本部門的實際,制定出臺相應的配套性政策意見,切實加大對“雙創”、“三重”的扶持力度,確保揚州市和本地、本部門的扶持政策兌現落實到位。

強化政策解讀。市各有關部門必須及時全面地公開上級相關扶持政策,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地進行宣傳,使企業對各類優惠政策的內容、申報條件、程序、時間、所需資料等都能及時了解。同時,各部門要組織人員積極主動上門指導,接受咨詢,幫助企業爭取上級的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持。

三、建立服務協調機制,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對在推進“雙創”、“三重”工作中需服務協調的事項,均采取一會辦結、分頭落實、加強督查、保證到位的工作機制。

市“雙創”、“三重”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協調會辦會,主要協調各地、各部門和企業在推進“雙創”、“三重”工作中,需市政府和市直部門服務辦理的重大事項和突出問題。市領導小組協調會辦會由市“雙創”、“三重”辦公室綜合全市提出的問題,及時提請召開,由領導小組組長或委托副組長主持,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凡協調會辦會討論確定的事項和協調的意見,均形成紀要,列入督查督辦內容。市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組織落實,及時反饋解決落實情況。

市“雙創”、“三重”辦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召開協調會辦會,主要協調各地、各部門和企業在推進“雙創”、“三重”工作中,需要市直部門服務辦理的事項和問題。協調會辦會由市“雙創”、“三重”辦公室綜合全市提出的問題及時召開,由辦公室主任主持,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凡協調會辦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和協調的意見均形成紀要,列入督查督辦內容。市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組織落實,及時反饋解決落實情況。

各縣(市、區)、市開發區、化工園區和系統工業部門必須定期不定期地召開協調會辦會,主要協調本地在推進“雙創”、“三重”工作中,企業需要本地、本部門服務辦理的事項和問題。協調會辦會由各地、各部門“雙創”、“三重”辦公室綜合本地企業提出的問題,及時提請召開,協調會辦會根據所需解決問題的情況,可以由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也可由辦公室主任主持,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參加。凡協調會辦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和協調的意見,均要形成紀要,加強督查督辦。同時,各地、各部門要將需市級協調服務辦理的事項及時報送市“雙創”、“三重”辦公室進行匯總,將市已經協調的服務辦理事項落實情況及時報送市“雙創”、“三重”辦公室,由市“雙創”、“三重”辦公室統一制定“需市協調服務辦理事項申報表”和“協調服務辦理事項落實情況反饋表”,按有關規定進行集中處置。

四、建立督查督辦機制,確保措施落實到位

督查督辦內容:

“雙創”、“三重”目標落實完成情況;“雙創”、“三重”組織體系建設、政策制定兌現、機制完善實施、保證措施落實情況;市“雙創”、“三重”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召開協調會辦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和協調意見執行落實情況;市領導交辦的任務執行情況;其他需要列入督查督辦的事項。

督查督辦形式:

①會議督查。原則上市“雙創”、“三重”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每季度和每個月分別或合并召開一次督查會,分別由領導小組組長或委托副組長、辦公室主任主持,各縣(市、區)、市開發區、化工園區和系統工業部門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辦公室主任、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參加。會議督查督辦情況須及時進行通報,領導要求須及時貫徹落實。

②書面督查。對需要督查督辦的事項,由督查督辦機關依據有關要求,及時以督查督辦單的形式進行督查督辦,承辦單位必須按督查督辦單要求,及時將辦理情況反饋市“雙創”、“三重”辦公室。同時以督查督辦意見反饋單形式,征求相關單位對督查督辦事項落實解決情況的意見。

③現場督查。市“雙創”、“三重”辦公室,依據有關要求,將定期不定期地組織市直有關部門深入基層、部門、企業進行現場督查,現場幫助分析、研究和解決問題,督促落實解決問題,并將現場督查情況列入通報內容。

④專門機關督查。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督查市領導交辦和協調的有關事項,市“雙創”、“三重”辦公室負責督查督辦其他事項。市監察局負責效能監察,對在工作中出現玩忽職守、違規違紀的,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督查督辦成果運用:

督查督辦情況在每月“雙創”、“三重”工作簡報上進行綜合通報或專項通報。同時,在揚州市經貿網上進行公布,以表揚先進、鞭策后進。簡報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印發各縣(市、區)、市開發區、化工園區和系統工業部門、市直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對需要通報的反面典型和事例,市“雙創”、“三重”辦公室必須在通報前一周內以書面形式征求被通報單位的意見,如在一周內沒有改進或沒有反饋的,視為認可,給予通報。建立督查督辦檔案,凡督查督辦的事項未解決落實或解決落實不好的,均記入檔案,作為年度考評依據。

各縣(市、區)、市開發區、化工園區和系統工業部門都必須建立相應的督查督辦機制,強化對“雙創”、“三重”工作的督查和效能監察。

五、健全掛鉤聯系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雙創”、“三重”工作協調推進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和落實工作。各縣(市、區)、市開發區、化工園區和系統工業部門都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其主要負責人和市“雙創”、“三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必須對“雙創”、“三重”工作負總責,做到親自掛帥,加強領導。

健全“三重”工作市領導掛鉤聯系制度。市領導對其掛鉤聯系的重要產業、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定期不定期地組織調研、督查、交流等活動,強化服務與協調,經常深入企業和項目單位,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實際問題,推動項目加快竣工達效,推動企業加快做大做強,推進重要產業加速集聚和提升。各縣(市、區)、市開發區、化工園區和系統工業部門也要建立相應的制度,形成市、縣、部門和企業聯動機制,推進“雙創”、“三重”不斷向縱深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