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黨費重新核定意見
時間:2022-09-05 08: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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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層黨委: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組發(2008)3號文件精神和《**縣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進一步做好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經研究決定,對全縣各基層黨委黨費進行重新核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定時間:
**年5月4日至12日
二、核定辦法:
先由各基層黨委對下屬支部黨費逐個進行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報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將各基層黨委黨員人數、工資基數審核后,確定各基層黨委的黨費總額。
三、核定標準:
黨費核定的工資基數以黨員最新工資為準,每月工資收入(稅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離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5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四、幾點要求:
1、各基層黨委要高度重視黨費核定工作,黨委書記要切實負起責任,黨委副書記親自抓,組織干部和黨務干部具體負責。要對本黨委下屬黨組織黨員進行詳細摸底統計,迅速理順黨員組織關系,確保黨費核定工作準確無誤、全面完成。
2、黨費核定工作要實事求是,嚴格核定標準和比例,不得隨意降低,更不得虛報、瞞報,如有違犯,依據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3、各基層黨委必須于5月12日以前完成黨費核定工作,并將核定工作形成書面報告與相關表冊一并報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將對各基層黨委黨費核查工作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