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主輔分離意見

時間:2022-09-07 0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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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主輔分離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鼓勵市區企業實行主輔分離,促進第三產業發展,經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扶持的范圍和對象

從原在*市區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中分離發展現代物流、交通運輸、倉儲配送、投資服務、技術服務、科技研發、信息咨詢、工業設計等服務業的經濟實體,以及外地來紹具有法人資格的服務業子公司。

二、扶持政策

1.對主輔分離后設立的三產企業,由利潤形成地方財政收入部分,財政在三年內給予扶持。

2.對國有、國有控股企業主分離后設立的三產企業及大中型骨干企業原已主輔分離的三產企業,由利潤形成地方財政收入的增量部分,報經市政府批準后,財政部門對其實行“一企一策”給予扶持。

3.主輔分離后設立的三產企業,其自用的生產經營房產應繳納的房產稅,如納稅有困難,報經稅務機關批準,設立初期給予減征照顧。

4.主輔分離后設立的占地面積較大的物流企業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如納稅有困難,報經稅務機關批準,設立初期給予減征照顧。

5.對實行查賬征收的企業,其研制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按規定予以稅前扣除。企業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符合條件的,在按規定實行100%扣除的基礎上,允許再按當年實際發生額的50%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企業年度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當年不足抵扣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結轉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6.主輔分離后設立的三產企業,其所購置的固定資產允許采取加速折舊。

7.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余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除另有規定外,凡符合以下條件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免征企業所得稅:

(1)利用原企業的非主業資產、閑置資產或關閉破產企業的有效資產;

(2)獨立核算、產權清晰并逐步實行產權主體多元化;

(3)吸納原企業富余人員達到本企業職工總數30%及以上,從事工程總承包以外的建筑企業吸納原企業富余人員達到本企業職工總數70%及以上;

(4)與安置的職工變更或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8.主輔分離后設立的三產企業用地,就地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的,按紹政發〔*〕56號文件執行,對需新供地的項目在供地安排上優先考慮,用地指標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優先予以安排。

9.主輔分離后設立的三產企業用水、電、氣等要素價格,享受工業企業同等待遇。

10.對主輔分離后的三產企業在設計、監理、物業管理等資質審報審批時,在市級權限范圍內給予大力支持。

11.根據實際情況,對主輔分離后的三產企業在辦理工商登記時給予綠色通道服務,并在“守合同、重信譽”、“誠信企業”、“著名商標”認定活動中優先考慮。

12.對主輔分離后設立的三產企業,在考核、獎勵等方面給予與同類企業同等待遇。

13.市商業銀行的中小企業信用貸款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三產企業予以優先支持。

14.在現有財政支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整合統籌1500萬元專門用于財政扶持企業主輔分離。

三、合力營造主輔分離的良好環境

1.切實加強對企業主輔分離工作的領導,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財政局、國土局、建設局、建管局、工商局、統計局、袍江工業區管委會等有關部門要把促進市區企業主輔分離作為重要工作內容,明確工作目標,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職責,積極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大型物流企業的培育或引進由袍江工業區管委會負責;骨干物業服務企業的培育或引進由市建設局負責;企業主輔分離后的數據統計、認定由市統計局和財政局負責。

2.努力為企業主輔分離提供優質服務,開辟綠色通道,簡化辦事手續,做到特事特辦,合力營造主輔分離的良好環境。

四、本意見從2008年1月1日起執行,各縣(市)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