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工作意見
時間:2022-09-12 0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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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年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保持國民經濟又好又快,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一年。也是黨和國家安全生產一系列方針政策措施的“落實年”。根據黨的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及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結合我縣安全生產工作的實際,對**年我縣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年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中央領導安全生產重要講話,自覺用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統領安全生產。服從服務于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大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扎實有效地做好各個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繼續減少事故總量,推動和實現全縣安全生產狀況的穩定好轉。
二、總體目標
**年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目標是:1、各類事故發生起數與**年相比下降5%;2、各類事故死亡人數與**年相比下降3%;3、重特大事故不發生;4、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年相比下降3%;5、其它行業單位事故死亡總計人數:1人;6、各類事故經濟損失與**年相比下降10%。
三、各項重點工作
(一)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1)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直有關部門要把安全生產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層層簽訂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企業班組,落實到村(居)組相關責任人。每季度至少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認真分析、部署、督促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把握安全生產的內在規律,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整治,對職責范圍內的生產安全效果負責,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2)嚴格安全生產指標考核和獎懲。層層分解落實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對鄉鎮和部門安全工作成績進行量化考核。對綜合考核優秀的鄉鎮和部門予以表彰,對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對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一年內發生兩起大事故(責任事故)的鄉鎮和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年各類評先及表彰資格,其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當年不得評先受獎,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3)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嚴格監管、實施有效指導和強有力的監督,督促企業落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和完善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內容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依法提取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民爆器材、煙花爆竹、道路運輸、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企業安全費用,督促企業保障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做好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特種作業人員要做到持證上崗。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為從業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繳納保險費,切實做好職工職業病防治等工作。全面落實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各項賠償、撫恤政策。
(4)推進科技興安,嚴把準入關。積極推廣應用安全生產科技成果,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設備。嚴格執行安全審批、備案及年檢和市場準入制度,要重點強化對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建設工程和危化品企業以及其他重大危險設備、場所的審核,實行“誰發證、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強化高危企業安全評價評審、安全隱患評估和“三同時”審查;強化打擊、取締無證和證照不全等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對不符合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予以關閉。
(5)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保障,凡發現鄉鎮有1處非法非煤礦山或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場所的,對鄉鎮主要負責人追究行政責任。對列入省、市、縣監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必須進行日常監管,及時整治并形成專項檔案。對因重大事故隱患未及時整治而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要從嚴查處。對嚴重忽視安全生產的企業及其負責人和業主,依法加大行政執法和經濟處罰力度;對因推諉扯皮、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造成重大、特大傷亡事故的,依法從嚴追究有關直接責任人和領導人的責任。嚴厲查處事故隱瞞不報、謊報的行為。
(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
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是抓好安全生產的重要舉措,各鄉鎮人民政府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加強對職責范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現場的安全監管,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建立安全生產檢查責任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要求,將查出的問題及其處理結果記錄在案,定期跟蹤督查,確保按時整治到位。通過對重點行業、重點部位、重點時段安全隱患的及時發現和治理,有效預防和減少事故。
(1)深入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抓好危化品生產和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要針對生產企業開展查隱患、反“三違”活動。依法落實危化品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依法開展對全縣危化品等高危行業企業負責人、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培訓、復訓和年審工作。對沒有獲得生產許可的單位,要依法關閉。要加強對液氯、液氨、劇毒溶劑等危險化學品的道路運輸實行嚴格監控,重點打擊超載行為,防范翻車泄漏事故。
(2)抓好非煤礦山安全整治。以資源源頭管理為切入點,全面落實鄉村級對非煤礦山的日常安全檢查職責,加強對非煤礦山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管,進一步提高非煤礦山的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3)深化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進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長效機制,制定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繼續治理超載、超限,嚴禁貨運、農用和證照不全車船違法從事客運業務;繼續抓好對事故多發危險路段的治理;繼續加強對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監管,杜絕超速、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違章現象;繼續開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質量船舶的專項治理,維護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加大打擊“三無”船舶的工作力度。要會同各有關鄉鎮采取多種形式農用(自備)船安全教育,建立臺帳,簽訂責任書。嚴禁漁船、農用(自備)船等非客運船舶載客,切實落實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責任制。
(4)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安全整治。認真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開展聯合執法,嚴格經營、運輸、燃放各個環節的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嚴格質量監管,實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和運輸配送制度,嚴禁超量儲存和運輸。
(5)深化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整治。建立人員密集場所消防臺帳,抓好商場、市場、學校、醫院、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重點化工企業、易燃易爆單位、耐火等級低的密集建筑區的消防安全、電氣電路安全檢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開展集中治理,防患于未燃。
(6)強化學校安全整治。重點抓好學校飲食衛生和住宿安全管理,全面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名義安排中小學生從事能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性勞動;不得將學校場地出租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與儲藏;在組織學生集體活動時,要制訂相關安全預案,不得乘坐不具備交通運輸條件的車船及安排學生乘坐超員車船。要多方籌集資金加快現有D級危房的改造,對已經確認的D級危房不得安排學生繼續使用。
(7)切實加強建設工程安全整治。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工程審批、監理、檢查與驗收等制度。加強對在建工程的安全監督檢查,對各類違反安全操作的行為要嚴管重罰,對建設工程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設施、設備要責其停產整改。要加強對拆除工程的監督管理,嚴格審批程序,杜絕無資質施工隊伍進入拆除工地施工。要注意做好公路“村村通”工程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防范建設領域安全事故的發生。
(8)狠抓特種設備的安全整治。進一步健全特種設備設施動態監管機制,完善數據庫;加強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技能培訓;提高特種設備定檢率。
(9)強化安全生產重點階段的監管。要有針對性地加強汛期地質災害的防范工作,制定科學和切實可行的防范及應急預案,加強領導,責任到人。對節假日、大型活動等要做到超前謀劃,提前部署,制定預案,嚴格落實,有效防范。
(10)做好防雷設施的安全檢測工作。做好防雷設施的安全檢測工作,確保防雷設施安全可靠,減少和避免雷擊事故。
(三)深入開展教育培訓,提高全社會安全意識。
(1)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產宣教工作的領導,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教育和監督作用,發揮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及時公布重特大事故查處情況,鼓勵群眾舉報違法、違紀和違規現象。
(2)制定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計劃,各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一次利用黑板報、廣播、宣傳欄、固定標語、培訓班等方式廣泛普及安全生產知識,有宣傳內容、圖片資料登記,并建立安全宣教檔案。
(3)對屬地內行政村、生產經營單位、學校等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有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參加培訓人員簽到等相關材料。
(4)繼續開展好全國安全月和“安康杯”活動,動員全社會更加關注、廣泛參與和積極監督安全生產工作。把安全生產宣教工作引向深入。
(5)加強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和持證上崗的檢查力度。對高危行業事故易發崗位人員,加強崗前安全培訓,確保持證上崗。
(6)建立全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檔案庫,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培訓計劃,分類指導,分級培訓。舉辦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不斷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