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新社會黨建意見

時間:2022-09-17 0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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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新社會黨建意見

為切實加強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途徑,不斷提高黨在新社會組織中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促進新社會組織健康發展。近期,銀川市制定出臺了《中共銀川市委關于加強新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

明確了新社會組織黨組織管理原則和體制。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按照“誰審批(指批準成立的業務主管單位)誰主管,誰主管誰組建,誰組建誰管理”和“管業務與管黨建相統一”的原則,進一步明確黨建工作責任主體,實行以業務主管部門或行政掛靠單位黨組織歸口管理為主,登記管理機關(民政、工商管理部門)協助指導管理為輔,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黨組織管理為補充,市、縣(市)區分級負責的黨建工作管理體制。

明確了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責任主體。根據實際情況,市級業務主管單位黨組織分工負責組建和管理由市級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的新的社會組織黨組織;縣(市)區委業務主管單位黨組織負責組建和管理由縣(市)區級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的新的社會組織黨組織;僅有零星黨員且活動范圍在農村或社區的新社會組織進行屬地管理,由鎮、村或街道、社區等黨組織管理。

明確了新社會組織黨組織組建工作任務。要以抓好新社會組織黨組織組建工作為突破口,不斷擴大新社會組織黨組織和黨的工作的覆蓋面。一是對專職工作人員中的黨員人數達3名以上(包括3名)的新社會組織,應及時建立黨組織。二是對專職工作人員中黨員人數在3名以下的新社會組織,按照“行業相近、地域相鄰,便于開展黨的活動、便于黨員管理教育”的原則,采取聯合組建、掛靠業務主管部門或由行業協會等較穩定的行業自律組織黨組織組建黨的組織,使新社會組織的黨員都能編入黨的一個支部,正常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三是對沒有黨員、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新社會組織,上級黨組織應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幫助做好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工作。四是符合建立工會、共青團組織的,可先把工會、共青團組織建立起來,為建立黨組織創造條件。

明確了加強新社會組織黨員和黨務干部隊伍建設。切實加強對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堅持搞好日常性黨員學習培訓,積極探索新社會組織黨員教育管理的新途徑。學習培訓內容一般應包括黨的基本理論知識、形勢任務教育、市場經濟知識、誠信教育和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業務知識等。要做好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工作,杜絕出現“隱性”黨員和“口袋”黨員。及時做好預備黨員的轉正工作,使黨員始終處于黨組織的有效管理之中。要建立健全黨建工作制度,緊密結合新社會組織的實際,突出針對性和實用性,建立健全黨組織職責任務、黨員管理監督、黨的活動、黨費收繳管理等黨建工作制度,同時注重適應形勢變化,不斷予以完善。要做好黨員發展工作,加大在新社會組織中發展黨員工作力度,切實把業務骨干中的優秀分子培養成黨員,把黨員培養成業務骨干,不斷壯大黨員隊伍,改善黨員隊伍結構。要加強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建立黨組織的新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一般從本單位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熟、有較強組織協調能力、黨務工作經驗比較豐富、受黨員和員工擁護的黨員中挑選。一時無合適人選的,可由上級黨組織選派黨組織負責人,幫助開展工作,培養書記人選。要從政治、經濟上以及工作和生活等方面關心支持黨務工作者,積極為其開展工作創造條件,提高其工作的積極性。